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友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友工作办公室简介
( 20xx年6月)
在中国地质大学海内外全体校友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友会于20xx年11月在武汉市民政局注册成功,并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召开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友会成立大会,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至此,中国地质大学的校友与母校有了一个合法的联谊窗口,有了一个沟通信息、联络感情、加强合作的桥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友会开始发挥中国地质大学校友总会的职能。20xx年12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友会又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
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为了加强校友工作,20xx年5月,学校正式成立了“校友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友办”),安排专职人员开展校友工作,并承担校友总会秘书处的工作。本着对校友“终生关怀”的指导思想,校友办坚持“热忱、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活动为载体,以事业发展为目标,支持鼓励校友建功立业、回报母校,全面开展了校友联络、校友服务、校友宣传工作。几年来,校友办克服困难,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国内外校友情况,建立、更新校友档案库,回复校友来信、来函、留言等,与各地校友保持经常联络;通过各种途径(“校友之家”网站、每月邮寄校报、每月一期电子期刊《地大校友》发送、每年一本《地大人》邮寄赠阅、传统年节寄(发)送贺卡、向荣升荣任校友发送贺信等)及时宣传、介绍学校发展情况,宣传校友的优秀事迹,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收集、编辑地大校友优秀事迹,出版由温总理题写书名的《山花烂漫》第二集,激励在校学生奋发进取;同时校友办协调国内外校友分会积极开展工作,尽最大可能为校友们排忧解难。校友办还支持学生社团“地大之子—1 —爱校社”开展“了解地大、热爱地大、为地大增光”的爱校活动,与各院系分团委合作,花大力气培育在校生的母校情结,营造“善待今日在校生,赢得明日新校友”的氛围;积极支持“地大山西学子联谊会”开展活动,介绍吸引湖北省晋商联合会在地大设立“晋商奖学金、助学金”,并与学校开始开展深层次的合作。
20xx年9月,学校又成立了校友工作委员会,建立了校内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各省校友分会相结合的校友工作网络体系,全校师生开始参与校友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自校友办成立至今,已调动校友积极性,为学校捐款1000余万元,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设立20余项奖学金、助学金,数百名学生受到奖励和资助;3名患白血病学生的治疗得到资助;建立优秀毕业生张国旗塑像;资助出版校友刊物《地大人》;资助在校生开展活动,铜质镀金的“南望”地大毕业生纪念金卡和“南望山下难忘母校毕业纪念光盘”带着母校的祝福和期待,陪伴毕业生走向社会建功立业??。在校友办的主动联系下,校友们还为母校捐赠各类标本、化石、图书、纪念品等百余件,学校拨专款建立了“标本园”,成为地大又一独特的人文科技景观。校友们还为在校生举办各种讲座几十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悟鼓励同学们扬帆远航。学校的科技项目和产学研基地建设也得到了校友们的大力支持??。
目前,一个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恳望各位校友与校友办保持联系!
欢迎大家常回“家”看看!
第二篇: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生会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生会是全校性质的大学生群众组织,学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独立开展学生工作。它由主席团及其下设的秘书处、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灯光音响工作室、权益部、女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组成。
主席团成员的工作职责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按学校和上级学联组织的工作指示及广大同学的要求研究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并安排具体实施;
(二)督促、指导副主席做好分管工作;
(三)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学联组织的指示精神,并组织学生会干部积极学习相关精神;
(四)领导学生会干部开展有利于学生会建设及校园文化品味提升的各种活动;
(五)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有关学生会管理组织、内部成员调配、大型活动统筹安排等具体问题;
(六)组织检查各部门工作;
(七)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做好干部培养、选拔、考评工作;
(八)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二)监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三)及时与学生会主席交流,以求统一思想,高效率、高质量地解决问题或突发事件;
(四)做好学生会各部门、各学部(院)的协调工作;
(五)定期与所分管部门的部长进行工作交流与总结;
(六)主席因故未能履职时,代理主席职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三、秘书处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工作;
(二)向学生会各部门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议精神等;
(三)做好学生会干部管理、监督及考评工作;
(四)管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及文书档案;
(五)及时向主席团反馈各部门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能力;
(七)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学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有关学风建设工作;
(二)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教学质量情况的检查活动,及时反映并协助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各种学术活动(如经验交流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学习竞赛活动等);
(四)指导与检查各学部(院)学习部的工作,充分了解各学部(院)各年级学生的学习动态,保持与各学部(院)辅导员、各班学习委员及学生之间的良好联系;
(五)加强自身建设和理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与业务素质;
(六)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文艺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促进校园文化品位提升的文娱活动;
(二)负责校内大型文艺晚会的筹办;
(三)指导、检查各院学生会的文艺工作;
(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加强与校内各学生团体、各高校艺术团体的联系与交流;
(六)负责对本部门干部的文艺职能进行监督与考评,做好部门建设工作;
(七)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体育部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有关学生体育方面的工作;
(二)收集并帮助解决大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方面的问题;
(三)独立地开展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指导、检查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工作;
(六)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
(二)负责大型晚会的舞台背景设计工作;
(三)做好宣传板及宣传栏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检查各学部(院)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五)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六)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灯光音响工作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灯光、音响等技术工作;
(二)负责学校各类晚会舞台灯光、背景音乐的设计及控制工作;
(三)负责学校每周升旗仪式的音响控制工作;
(四)做好移动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做好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权益部工作职责
(一) 收集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学生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及时反
馈相关结果;处理各种来访投诉(包括网络来访、电话来访、直接来访 和信箱投诉);
(二) 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 定期进行专项调研,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可靠依据;
(四)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团队凝聚力;
(五) 做好相关活动的活动评估,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利帮助;
(六) 做好会议记录本的收发工作;
(七)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女生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女同学的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工作并组织有益于女同学身心健
康的活动;
(二) 发展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维护女同学的正当权益等;
(三) 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以及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并且负责校内校
团委学生会负责的大型活动的礼仪管理与培训工作;
(四) 开展“女生节“系列活动和提升女生素质和自身形象的讲座;
(五) 负责礼仪队的日常活动及培训工作和礼仪服装及物品的管理工作
(六) 设计并开展适合女生的各种宣传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
(七) 关心女生生活,为女生服务,及时反映相关意见,做好女生的思想
教育工作,努力让全校女生做到自尊、自爱、自重;
(八) 指导、检查各学部(院)女生部的工作;
(九)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礼仪队
(一)按学工处要求完成各种颁奖仪式及迎宾服务活动;
(二)按本队学期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训练活动;
(三)组织队员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并为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十一、外联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学生会对外交流以及对外宣传工作;
(二) 负责学生会对外交流以及对外宣传工作,拓宽院、校际交流; (三) 与兄弟院校保持紧密联系,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更好的促进自身的
发展;
(四) 开展和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之间联谊或者交流活动,融洽彼此关系,使
之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好的默契配合;
(五) 挖掘潜在的企业,为毕业生实习和为在校同学提供兼职做准备; (六) 收集外校学生会工作信息,做好对外接待工作;
(七) 加强与校外各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会的建设和发展寻求支持; (八) 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结合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举办有针对性的讲
(九) 指导各学部(院)外联部的工作;
(十)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纪检部工作职责
(一) 全面负责校园内的纪律检查工作,重点负责各学部学生干部纪律监
督
工作,定期进行纪律检查的公布;
(二)抓好学生干部及广大学生的宿舍纪律监督工作,协助学工处、保卫处、 后勤处等部门定期查处宿舍楼的违章物品;
(三)负责维持全校各部门的大型活动的会场次序.
(三)负责维持全校各部门的大型活动的会场秩序;
(四)面对广大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大学生开展群防群保活动;
(五)紧密联系并指导各学部纪检部及其成员的纪检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六)调查、收集学生群众的反馈意见,帮助其解决大学生有关大学生安全 方面的问题;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规范化、知识化,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条例。
二、推荐、选拔学生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际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照章办事,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
三、推荐、选拔对象及时间:
(一)推荐、选拔对象为各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干部;
(二)推荐、选拔时间为每年三月或十月。
推荐、选拔条件
一、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团组织的各项决议,努力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高的文化水平及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各项工作、活动中起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实话,办实事,反对形式主义;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刻苦实践,能认真完成上级交派的各项任务;
(四)学习认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五)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自觉接受学校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善于团结同学,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学。
二、推荐、选拔主要职务的学生干部,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推荐、选拔校团委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应当具有一学期以上在校、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二)推荐、选拔校团委学生会部长职务的,应当具有一学期以上在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担任部门负责人的经历,或校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工作经历;
(三)推荐、选拔校团委学生会副书记、主席、副主席职务的,应当具有一学期以上学部(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工作经历,或校团委学生会部长工作经历;
(四)推荐、选拔部长以上职务的,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具备一定特长;
(五)推荐、选拔部长以上职务的,必须经过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推荐、副主席以上职务的,必须是党员发展对象;
(六)推荐、选拔团组织干部职务的,除具备以上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三、学生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学生干部可以破格提拔,须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推荐、选拔程序
一、校团委学生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布推荐、选拔学生干部的职位、职务。
二、各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推荐学生干部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各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公布推荐职位、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及有关要求;
(二)采取个人申请、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的办法进行;
(三)各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汇总推荐情况后向校团委学生会进行推荐。
三、各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推荐学生干部应当出具以下材料:
(一)所在班级群众意见;
(二)所在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署名意见;
(三)所在学部(院)出具各科考试成绩,加盖学部(院)公章;
(四)所在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主管领导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
考察、任用
一、学生干部的考察工作由校团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人员由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组织部长、校团委主管老师等人组成,对推荐、选拔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对象的人数应多于拟任人数。
二、考察推荐、选拔学生干部应按下列程序:
(一)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二)考察组与推荐单位就考察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
(三)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专项调查、民意检测等方式了解情况;
(四)考察组汇总考察意见并向校团委汇报,由校团委将考察结果通知学生干部所在学部(院)。
三、考察学生干部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内容包括:
(一)现实表现、工作成绩、学习成绩以及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学部(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意见。
四、考察学生干部人选,必须依据干部推荐、选拔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要求,注重工作成绩,充分发扬民主主义精神,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五、不允许在考察学生干部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事实,营私舞弊,违反规定者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六、在考察、公示的基础上由分校团委学生会批准任用,对批准任用的学生干部分校团委学生会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辞职、降职
一、因任职期满、毕业(离校)等原因,辞去现任职务的属自然辞职。
二、个人申请辞职,必须向校团委学生会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三、责令辞职,根据在任职期间的考核表现,认定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四、因组织协调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工作的,可降职使用。
附 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校团委学生会;选拔任用学部(院)学生会干部,由学部(院)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办法。
二、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团委学生会。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