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志愿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中国***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参军是我从小的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今天,热情有增无减。在大学即将毕业之际,我向**军区报名请求直接接收入伍,我的入伍志向得到了父亲的赞许和大力支持,他鼓励我义无反顾地去实现我的报国之志。在个人事情上,我深知一名军人应该安心服役,献身国防,时刻准备打仗。我早已做好了为军队、国家、人民奉献一切的准备。
艰苦奋斗,在艰苦的环境中接受磨练;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这是我的人生发展志向。我志愿到基层、艰苦环境工作,我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同时又拥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我将用所学的知识加上我在计算机方面的特长,与其他战友通力协作,以科技强军为己任,坚定不移地实现自己确立的报国之志,全身心地投入到现代化军队建设中去,为国防事业奉献终身!
应征入伍是指从09年开始部队每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征收义务兵。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xx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
一、预征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预征流程
5-6月:学生向所在学校武装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报名。
5-6月:按照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6月15日前: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
6月30日前: 《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 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次年2月后: 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优惠政策
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第二篇: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1、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财教【2009】35号)文件要求,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际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在校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学生在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的基础上,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3、退役金及经济补助。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政府给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城镇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补助标准为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农村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补助标准为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补助资金在士兵退役报到后1个月内由安置地县级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负责发放。
4、入伍优待金。将20xx年冬季征集的农村户籍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200元,城镇户籍的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另外,应征入伍的我省高校本省户籍的在校生还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16000元。
5、特殊补助。进藏兵同时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0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优待补助。
根据以上标准计算:
城镇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最高):
6000*4+24000*2+260*24+16000+12000=106240元
农村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最高):
6000*4+12000*2+6200*2+16000+12000=88400元
六、退役优惠政策
1、入伍前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黑龙江省省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20分。
2、入伍前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义务兵退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5、参加正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岗位重点招录优秀退役士兵。
七、工作程序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4月底,我院将在宣传栏处粘贴宣传海报、喷绘,悬挂宣传条幅同时利用QQ群、校内网、学院网站、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应届毕业生介绍此次征兵有关信息和相关优惠政策。通过以上形式和方法将入伍预征流程及政策通知到每名毕业生。
(二)第二阶段:组织报名
组织各班级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cn或 )报名,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
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三)第三阶段:初审初检
6月末,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病史调查、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配合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县级兵役机关完成预征对象网上同步确认。确认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其信息入库,计入就业统计。
(四)第四阶段:报名提醒
10月末,负责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翌年毕业班学生、女性毕业生不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冬季征兵时直接报名应征,初定兵后补办补偿代偿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