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3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第二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申请表
2103表
编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 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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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领证人”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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