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

时间:2024.4.7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

三部委联合公告

?20xx年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

改革的主要内容

?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简化出口退税凭证,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

贸易收支极大便利

?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核销手续;

?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xx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

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5@p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

名录管理

?企业办理贸易收付汇业务首先需向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并领取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ba)的初始密码

?材料要求:均需要提交以下所列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等;?(6)外汇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和系统操作等辅导。辅导期截止日期为从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辅导期企业需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辅导期内贸易收付汇及对应进出口业务情况向外汇局做现场报告

系统登录

?已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并领取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ba)初始密码的企业,培训结束后尽快通过互联网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每个企业只有一个业务管理员

?首次登录系统需以业务管理员用户名ba和外汇局办理名录时告知企业的初始密码(办理网上业务申报的企业使用已有密码)进入,修改密码后重新进入系统按企业实际需要创建若干业务操作员,并分配相应权限,实际业务操作中需使用业务操作员用户名和密码

?各企业均需在7月31日前确保系统畅通。企业报告等业务均要求企业在网上操作。如企业业务管理员因密码遗忘而无法登录系统,请致电58845437、58845348凭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查询。

企业报告

?对预收、预付、延收、延付等贸易信贷、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以及转口贸易、进出口与收付汇存在较大差额、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及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可能导致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不匹配的交易,企业需按规定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企业报告的准确性,从而影响对企业的分类结果。

贸易外汇收支管理

?A类企业除法规规定的退汇等业务外,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需按规定审核纸质单证,并进行?

可收付汇额度的电子数据核查,真实性审核要求较为严格; ?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需到外汇局办理事前逐笔登记手续,并在结算方式等方面予以一定限制。

分类管理

?外汇局根据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获取的材料和信息,并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确定预分类结果并告知企业。 ?经企业申述并经外汇局复核后确定最后分类结果,由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发布企业分类信息。

?企业如不配合外汇局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将会影响对企业的分类结果。

历史业务办理

?20xx年1月31日以前出口报关的货物,还未办理收汇核销; ?或远期收汇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在7月1日以前的;

?企业应于7月31日前尽快到外汇局出口核销科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咨询与下载服务

?业务操作咨询电话:58845215(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58845923

传真号码:58845292、58845125、58845126

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审核单证等可通过公共邮箱下载 相关政策法规可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或外汇局博客 ????用户名:current_sh@163.com 密码:shsafe123) ?

?上海货物贸易外汇改革.cn/u/2869105482


第二篇: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须知


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须知

1、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后,应第一时间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asone/),进入网站左面“常用下载”栏目,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进行浏览器设置。设置完毕后,用外汇局提供的系统管理员代码(默认为ba)及初始密码登录平台,并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设置本企业的业务操作员。再用新设置的操作员登录平台,进入监测系统,并及时查看本企业的有关基本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及时通知外汇局。

2、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后,自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将被外汇局列入“辅导期”(企业操作员可登陆监测系统—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查看本企业辅导期状态及截止日期)。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到外汇局现场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所有货物进出口与贸易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具体办理要求及《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的下载可登陆“广西电子口岸”(http://www./)——“办事指南”——“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指南”)

3、企业应严格按照“汇发[2012]38号”文件中第三、四章及附件“操作规程”相关要求,向外汇局进行报告,其中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报告、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辅导期业务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属义务性报告(必须报告类),企业应在规定时间(进出口或收付汇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网上报告(辅导期业务需现场报告)。未按规定进行义务性报告的,外汇局可将企业列为B类企业。(具体操作可查询网站平台用户手册,或登陆“广西电子口岸”(http://www./)——“办事指南”——“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指南”查看)

4、企业应指派专人定期登录监测系统——企业信息管理——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查看外汇局发送的相关通知并及时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外汇局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5、企业应经常查看应用服务平台左面的“问题解答”栏目,第一时间学习、了解外汇局发布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6、外汇局根据非现场、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正常)、B(可疑)、C(违规)三类(企业可登陆监测系统—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不得办理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托收业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不得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7、企业应认真学习掌握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可登陆广西电子口岸http://www./——“政策法规”查询下载),严格按政策要求开展各项业务。

更多相关推荐: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最新最标准的)

附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附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汉中市分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和确认书

表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最标准的)

附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义乌市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表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象山县支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新增变更注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新增变更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货物...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荆州市中心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支局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