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入转调离流程
以下流程,从新员工经过复试后,参加入职培训开始。
实习员工入职流程
1、 人资部向复试合格者通知报到时间,告知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 1寸免冠彩照3张。
2、 复试合格者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 1寸免冠彩照3张于约定时间到集团报到,将以上证件交人力资源部复印留存,原件返还。
3、 参加集团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写《培训心得》。
4、 人力资源部提交实习名单,总经理批准后,发《录用介绍信》,该培训人到相关部门报到实习。
实习员工转正考核流程
5、 部门负责人带领实习员工参观部门,介绍部门人员,直接经理介绍岗位职责,说明工作。
6、 实习5天后,人力资源部对实习人进行电话回访。
7、 实习业务员实习一周后,参加人资部第一次实习测评,填写《入职审批表》;二周后,参加第二次实习测评;实习物业、保洁主管以及项目经理实习二周后,参加人资部第一次实习测评;一月后,参加第二次实习测评。
8、 实习员工30天后写《实习自我评价》,交部门直接经理,转人力资源部。
9、 实习1—2月,部门经理对表现优秀者,提《转正申请》,人资部审批后,派发《转正通知单》。
10、 实习1—3月内,人力资源部根据测评结果和直接经理的评价,填写《员工评估表》,人资部根据部门经理意见,经总经理审批,给被考核人出具《转正通知单》。测评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
11、 该实习员工随即转为正式员工,人资部派发正式员工工作任命书,转正一年后,公司为员工缴纳劳动保险。
12、 人资部出具《员工工装配发申请书》,实习员工凭该申请到后勤部签字,新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工装,工牌等相关物品;到财务部提交农业银行账号。
13、 人力资源部派人带新员工到所分配部门进行任命。
员工内部调动流程
14、 员工或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岗申请,原部门、新部门经理和人资部会商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填写《人事变动表》。
15、 会商若未达成一致,人资部协调员工工作,待岗一周仍未在集团内部安排工作,按离职流程办理。
16、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填写《人事变动表》,给员工派发《内部调整通知书》,员工办理移交手续。
17、 人力资源部将调整事宜通告各部门,员工到新部门报到。
员工离职流程
18、 员工离职须提前1个月向上级部门递交《离职申请书》,直接项目经理面谈后签字,转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后,凭人资部派发的《工作交接表》到相关
部门,开始办理离职手续,各相关项目核对后,部门负责人签字。
19、 员工离职后,若发现、产生离职交接问题,部门负责人须承担责任。
20、 离职员工回人力资源部上交离职交接表。
此流程使用范围:集团项目主管、主任、片区经理、片区总经理、行管、部门负责人、高管。
第二篇:入职到离职流程
入职到离职流程
一、 招聘
1、 凡参加本公司招聘应征者,均需亲自填写《应聘简历表》,并保证资料的属实。
2、
3、 经初步简历筛选后,前往公司人事部面试。 经面试合格者,人事部将当场通知或在3日内通知报到日期。
二、试用
1、面试合格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
2、新员工报到:需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登记照4张到人事部。
3、由人事部负责录入新员工资料,行政部发给相关工作用品,办理新员工考勤记录。之后将新员工交给各部门主管进行7天上岗培训。
4、培训结束后需通过培训考试,满分100分,70分为及格分数。低于70分者按每分1元钱扣除工资。
5、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劳动关系。
6、试用期员工工作未满三天离职或被解聘者,不予结算工资。
三、入职
1、被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后,由总经理和就职部门经理考核决定其是否能如期转正。
2、经同意能如期转正者,到人事部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通过所
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人事部门存档。
3、入职手续办理:提供公司根据岗位所特殊需要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明、技术证书。
4、将自行办理的银行卡卡号交到财务部,为发放工资使用。
5、按公司要求的期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经公司同意缴纳保险的员工由公司按期缴纳。
四、绩效考评
1、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2、全勤奖
(1)员工每月享受四天带薪休假,每月全勤者给予50全勤奖。
(2)全勤是指当月除正常休假外,无事假、无旷工、迟到早退不超过2次,病假不超过3天(工伤除外)。
3、迟到:迟到10分钟内(含10分钟)罚款5元;10分钟以上则按每分钟1元递增计算罚款,直至扣完当日工资;迟到超过二小时当日无工资。
早退:早退按每分钟一元扣除,直至扣完当天全部工资。早退超过两小时当日无工资,销售人员灵活掌握。
旷工: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提交请假程序或者请假没有被批准或者无故缺勤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旷工1日扣除3日工资;一月内连续或累计3天旷工、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者,记大过一次,并予以开除。
4、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或调休1天,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部门主管申请(病假及特别规定假期除外),本人填写书面请假单,经部门主管、行政部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请假2天以上,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部门主管申请(病假及特别规定假期除外),本人填写书面请假单,经部门主管、行政部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休假。
3、若遇突发事件无法事先请假或者因突然生病不能到公司请假,员工本人应电话联系部门主管,在得到部门主管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休假。但员工需在休假结束返岗的当日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提交相关证明,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人事部签字存档。未经核准或逾期提交请假流程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5、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政策休假。
五、薪资管理
1、薪资结算:
(1)公司所有员工以月薪计算,试用期员工当月出勤7日以下者,其薪资一律合并在下月计算。
(2)公司薪资发放日为每月的12日,如发现本月薪资有误者需在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如经查核的确薪资有误,错误薪资将与下月一起发放。
(3)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从满一年之日起每年薪资依职位享受加薪。(如某员工20xx年1月1日入职,次年2月1日起可
享受前述待遇)
2、 请假核算方式:
(1)人员请病假:依据请假比例扣除当天基本工资60%,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金。津贴类、加给类均不扣除。
(2)人员请事假:依据请假比例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津贴类、 加给类,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金。
(3)人员旷职:扣除基本工资,津贴类、加给类均依比例扣除 三倍。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金。
3、离职薪资核算方式:
(1)依规定离职: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类、加给类等按上班天数(含休假)核发。
(2)未依规定离职:
①未满月:依上班实际天数核发基本工资,全勤奖金、加给类不予核发。未足月离职者,离职日和休假的当日不列入核算。 ②满月:核发当月全部工资。
③不按离职流程擅自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计发薪资。
(3)人员离职时,未交齐工作用品的按相关办法进行扣减。
(4)开除者不予计发当月薪资。
六、离职
1、 所有员工在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到人事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2、 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签字(上交个人工作
期间领取的工作物品)→财务部签字(清理借款,报销单据,结算工资)→总经理签字→人事部签字
3、 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上交人事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