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申办服务指南
一、什么叫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暫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制度。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二、申办程序:
1.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户)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镇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原因、困难程度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及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填写《儋州市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将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对镇政府报送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入户抽查。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相关
镇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窜批办理。
4.对情况特殊需紧急救助的,按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原则,由市民政局直接受理,实施救助。
5.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能超过2次。
三、申请临时救助所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申请人(户主)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或低保证、五保证复印件; 4·重大疾病诊断书、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收据及其他医疗证明材料;
5.申请家庭意外事件证明材料;
6·以申请人姓名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帐号复印件;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篇:救助申请书
临时救助申请书
本人 ,男,汉族, 岁,现住 村 。身患 病,由于有病,无劳动能力,家庭困难,无经济来源,特向政府申请救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