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

时间:2024.3.10

朝阳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

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科、室、所、稽查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京财税[2006]947号《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的执行期限为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

二、《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残疾人员比例含30%;

三、06年已审批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因减征条件发生变化,各征税所应及时告知纳税人新政策及执行日期并要求纳税人重新报送减税申请;自《通知》执行之日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并经税务机关正式批准减税后,其减税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税务机关的征收批准减税跨年度长期有效;

四、《通知》下发前已审批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税政一科将重新制作减免税批复,由主管税务所送达纳税人并将原减免税批复收回;

五、《通知》下发后新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审批事项一律按朝地税转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审批程序及使用文书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京财税〔2006〕947号

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社会和谐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是指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

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

(二)孤老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

(三)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

弟姐妹。

四、减征个人所得税审批办法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上述人员,由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二)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三)对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应向扣缴义务人说明情况后,双方中任一方均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四)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减征税款申请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减税审批书面决定。

(五)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税务机关正式批准减税后,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发生变更,或雇佣人员中残疾人比例发生变更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六)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税务机关的正式批准减税跨年度长期有效。

(七)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书面资料

1.民政局、残联及其它有关部门核发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3.扣缴单位应将本单位享受减征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员工提供的有效证件及减征税款证明的复印件留存在本单位备查。

五、其它事项

(一)减征税款的执行日期,应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日期起执行。

(二)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北京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减税的纳税人,其扣缴义务人也要如实对其收入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四)纳税人应按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减税,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核与认定,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审批表,对弄虚作假,骗取减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2000]782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研究

负 责 人: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项目类别: 指导教师:

一般学习型

二○一一年十一月

结题验收报告书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学生科创项目

文献检索(资料查阅)报告表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科创申请

更多相关推荐:
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税

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我分局纳税户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应以代扣代缴义务人统一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报告须注明代扣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政策依据申请年度金额等情况如有多人符合减免...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填写需知1对取得收入的个人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需填报本申请书2类别请把残疾孤老烈属等有效证件的号码分别填写相对应的空格中3收入项目根据个人取得收入的性质分别在相对应的有关项...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单位元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减免

20xx年01月20日来源中国残疾人网站有位网民咨询他是一名伤残军人现在一家国企上班听说残疾人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不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请求网站帮助解答本期将详细解答关于申请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所需条件资料及办理程...

残疾人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审批

南部县电子政务大厅软件资料样本

关于权属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申请免征的报告

关于权属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申请免征的报告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安徽鼎瀚物流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6日在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整实收资本金1200万元整股权构成连丽洪女士实际出资8...

变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申请书20xx0328001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变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申请书2原始申报信息变更申报信息填写不下可另附表3报送此表时请一并附上删除文件中全部人员明细申报清单并加盖公章4若仅是重复申报删除不用填写变更申报信息一栏但在原始...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变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申请书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变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申请书2原始申报信息变更申报信息填写不下可另附表3保送此表时请一并打印删除文件中全部人员明细申报清单并加盖公章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附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说明1表格信息由纳税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应在申请表上标注完税证明字轨号码2完税证明字轨号码是指完税证明右上角红色7位号码3此申请表一式一份开具完税证明之后由税务机关...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说明1表格信息由纳税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应在申请表上标注完税证明字轨号码2完税证明字轨号码是指完税证明右上角红色7位号码3此申请表一式一份开具完税证明之后由税务机关留存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申请书

附件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年月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印制本表为A4竖式本表一式四份纳税人和各级税务机关各一份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纳税人同时申请报批类和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分别填报此表

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书(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