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请材料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人所有表格签名处必须签字按上右手大拇指手印。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必须包含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承诺还款、如违约愿意承担相应经济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三方面内容,要求:借款人签字及摁手印;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应在表里用三百字对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说明和证明。
注:对当地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门公章或当地不单独设立民政部门的,可由当地民政管理部门或有履行民政事务职能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其他部门公章证明无效
4、学生申请的学费、住宿费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分年度贷款金额、贷款总额、贷款期限必须填写正确,贷款金额不能涂改,如涂改了学生须加盖手印。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里的贷款金额必须计算准确,贷款总额=学费+住宿费,每学年的贷款数相加也必须等于贷款总额,每学年的贷款学费数相加须等于总的贷款学费数,每学年的贷款住宿费数相加须等于总的住宿费贷款数。
6、《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里的帐(卡)号为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还款存折帐号和卡号(分别填写),须正确填写。
7、《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里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在有合格《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情况下可以省略,见证人一为学生辅导员,见证人二为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均应手写签名,不能使用印鉴。
8、学生表格填写的申请信息与学院上报的审核信息表里的信息必须一致
9、《国家助学贷款审核信息表》里录入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必须与本人证件原件核对后正确录入,网上学生个人申报的信息学院也应与其本人的证件原件进行核对。注:学生证、身份证的出生年月,号码必须一致。
10、《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里学院鉴定推荐意见必须填写,党总支负责人必须签字,见证人情况须填写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的信息。
11、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地方在材料未审核前均不用盖章,待审核完毕,所有材料上交时,学校将会在审核合格后统一盖章
二、借款借据和借款合同填写要求
1、每人只能领取一套借款合同和借据。请贷款学生填写时先学习填写要求后填写,并按要求谨慎填写。
2、、借款借据一式六联,具有复写功能,不需放置复写纸,只需对齐后,放在平整桌面上填写即可,注意填写其他表格时不能把借款借据垫在下面,否则会影印到下面的借据,借据不干净的银行拒绝接收。
3、每联借款人签名处要按手印,如因书写原因而造成某联不清晰时,不可以描画。
4、借款借据不能有任何涂改。其中借据中金额人民币大小写应相一致,而且金额人民币大写中不能有错别字。
5、借款借据中借款用途为今年的那一份应该有年月,借款用途为后面几年的日期不填。
6、借款合同不能涂改,其中合同编号不能填错,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的第四点的金额、年限一定不能涂改和填错,金额人民币大小写应相一致,而且金额人民币大写中不允许出现错别字。如这部分填错必须重新申请领取合同进行填写。帐户、户名等须与存折、卡原件进行核对,须清晰整齐填写。合同中甲方日期填写处应填写合同签署日日期。
三、申请材料报送顺序要求
1、借款合同(合同号、学院、姓名用铅笔写在封面右上角,三份打开夹在一起)
2、借款借据(贷款几年便有几份,如散开可一份一份订上)
3、填写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填写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
5、填写合格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
6、填写合格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另有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书的附在该调查表背面)
7、填写合格的《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
8、该同学的学生证、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可用户口迁徙证代替)复印件(可复印在一张A4纸上)
9、该同学的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A4幅面纸)
10、见证人一、二的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纸)
11、盖有学院公章的该同学历年成绩单[新生的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不能涂改)
以上2-11项请按顺序夹在合同里。
四、关于学院报送的审核信息表
审核信息表是借款同学的基本数据库,今后的放款、扣息、联系都要依靠这个数据库,因此信息表里的内容一定不能有误,里面的数据必须与申请贷款同学的原始材料反复核对,保持一致。请注意将审核信息表里的“贷款金额”及“每学年申请金额”栏目的表格属性设置为“数值(小数点后两位)”,将身份证号、学号、合同号、序号、卡号、帐号栏目的表格属性设置为“文本”。
为保证数据在合并过程中不丢失,请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网页表格样式进行下载制表,切勿自行改变表格顺序和样式。
第二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及准备注意事项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及准备注意事项
材料一览表:
1.申请审批表 2.学生个人申请书 3.学生证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7.学习成绩证明(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8.学费标准证明 9、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即2名辅导员)
一、申请审批表
注意事项:
1.表格上内容填写工整,一律用黑色水性笔书写,不能有任何涂改的地方; 2.每年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整,生活费贷款项目一律为“0”,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学制内未缴学费、住宿费总额且与申请书上金额一致;
3.计算公式:申请贷款金额总额=学杂费贷款总额+住宿费贷款总额;学杂费贷款总额=在校期间仍需交纳的学费(计划申贷学费)的总额;住宿费贷款总额=在校期间仍需交纳的住宿费(计划申贷住宿费)的总额;贷款金额直接填写最后的计算结果,不允许出现计算过程或公式;
4.元。间距适中,避免过于分散或过挤;
5.贷款期限:20xx年2月1日至(毕业年份+6年)年2月1日
6.具体日期即填表日期;
7.审批表上所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户籍证明)上保持一致,即使是繁体与简体的差别也不符合要求,必须是有效家庭住址,无错别字。学号与学生证复印件上一致;
8.若父母有一方去世,则在姓名处写“去世”,职业与身份证号码都空着;
9.表格上签字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右手食指盖手印且需与名字右下角有些许接触;
10.贷款介绍人/学校(签章)一栏则由学院负责辅导员老师签字。
二、学生个人申请书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样本)
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
我叫×××,系华中农业大学××院(系)×××级××专业×班学生,家住××省××县××镇××村×组。
[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地址、家庭成员、从事职业、主要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等,提出申请,例如:我现在正式向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元(每年贷款××元,贷大×至大×的,共贷×年)。我会按照贵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要求准备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承诺材料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且保证毕业后×(最多不超过6年)年内归还贷款]
敬请贵行审查我的贷款申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华中农业大学××院(系)××级
××专业××班×××(姓名)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书写工整,一律用黑色水性笔写,无错别字,涂改处不得超过3处,但凡是涉及数字的均不允许有涂描;(也可打印)
2.申请书上一定要有家庭情况介绍,且要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上的一致,且要真实具体,不要套用样本上的原话,字数不可过少,否则视为不合格申请书;
3.申请贷款的金额务必与审批表中的各项金额相对应;
4.注意贷款的金额的书写格式,严格以样本为准;
5.申请书一定要用A4大小的纸书写,签名的地方一定要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
6.申请的金额一定要写清楚,注明哪一年贷多少款,贷款年限是多少,比如说贷款年限要注明是哪三年;
7.学院盖章证明(签字:情况属实,同意贷款)。
三、学生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学生证上的名字、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出生年月、号码一定要一致;
2. 复印件必须清晰,能看清号码,不允许有涂改的迹象。(学生证原件本来有涂改的除外)
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A4纸复印,必须清晰,能够看清号码,无涂改;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如暂无则需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户口已迁至华农,则到学校保卫处开具户籍证明), 注意其他材料所填信息必须与户籍证明上的保持一致,此项材料必须是原件(加盖红色户口专用章),复印件无效;
3. 若学生本人与父母不同姓,一定要有当地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父母身份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无则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及时补办; 2. 父母身份证必须清晰,能够看清楚号码、姓名,无涂改(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3. 孤儿或单亲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父母离异的还要有离婚证的复印件; 4. 请注意“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当事人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关系,若非生父母或姓氏不同则需要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
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关于×××同学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样本)
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
我镇××村×组×××、×××之子×××系华中农业大学××院(系)××××级××专业×班的学生。(学生本人家庭基本情况)
特此证明!
××省××县××镇(乡)镇政府(盖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经济困难证明中出现父母及学生本人的姓名必须与相应的身份证上的字一致,即使是繁体与简体的差别也不符合要求;
2. 经济困难证明需用黑色水性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写,且不能有大面涂改;
3. 证明务必是县区以上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出示的证明原件,必须加盖公章(其下属办公室或委员会之类公章一律为无效章),否则视为无效; 4. 证明的内容一定要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且要真实具体,不能太简单,不要套用样本上的原话。
七、学习成绩证明(研一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成绩证明(样本)
姓名: 学号:
学院盖章:
学院:
研究生处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所有的成绩必须属实,贷款学生成绩应包括上一学期所学的全部必修课的成绩;
2. 所有学习成绩证明必须是打印在一张A4纸上,页面上所有成绩须全部为打印,不得有手写痕迹;
3. 成绩证明表由贷款学生本人打印,审核盖章由学院统一负责;表格统一采用学校提供的模版(见通知中附件),具体格式要求强调如下:
标头(“华”行):宋体、小二、加粗、居中
“姓名”行:宋体、小四、加粗(如表排列) “课程”行:宋体、四号、加粗、居中 “课程”、“成绩”列:宋体、四号、居中
落款、日期:宋体、四号、加粗(如表排列)
表格共13行,行高1.3厘米
八、学费证明
华中农业大学学费标准证明
×××系我校××××院(系)×××专业××级研究生,该专业收费标准为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特此证明!
华中农业大学计财处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收费标准证明有院系统一填写、统一提供,由学院集中后报教育管理科审核后统一到计财处盖章;
2. 内容真实,不得有涂改、描画。
注:1.审批表的全部内容、学习成绩证明、收费标准证明、申请书中涉及到金额和年限、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涉及的名字均不能有任何的涂改、描画,其他材料内容不允许有多于三处的涂改,复印材料应整洁;
2.所有准备的材料中出现的手写体必须工整规范,不能出现不规范的行书、草书、简化字、繁体字等,且只能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书写;
3.所有材料中的名字必须与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相符;
4.大写数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佰 仟 万 零 整
不明事宜,请拨打教育管理科电话8728167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