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电学院单项奖学金 (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申
请
书
申请人:杜鹃
学 院:信电学院
班 级:信息03-4
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我是信电学院信息03-4班的一名学生,在此次年度评优之际,向学院提出申请,我申请单项奖学金之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在次对个人情况做以下介绍:
一、在思想方面
步入大学就意味着人生的历程掀开了新的一页,如何在这一片空白上留下绚丽多彩的颜色?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做到:摆脱依赖,学会生存;战胜孤独,融入集体;远离寂寞,热爱生活;调整心态,正确方向。走过了新生那段短暂的适应期,我向党组织递交了一份入党申请书,作为一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青年,这是我为加入中国共 产 党这一优秀组织做出的第一次努力。在随后的日子里,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对有关书籍以及杂志“共 产 党员”的阅读,使我深刻认识到了“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本月初我有幸地加入了03级首批中级党校学习班,我对中国共 产 党的认识与了解正随着课程的进行而不断深入。我会在今后的日子里尽我全力为早日成为一名中国产党党员而努力奋斗。
二、在学习方面
对于学生来说,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就我而言参加许许多多的文艺活动不但没有影响到学习,反而增加了学习的动力,对成绩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因为多了活动多了,上自习的时间必然少了,这就要求我上课认真听讲,下课抓紧每分每秒,高效率地利用时间。
三、在文艺活动方面
由于我自己是个喜欢活动,喜欢文艺的女生,自从进入大学以来,我就开始积极地参加各个方面的文体的活动,首次便是在迎新晚会上,我唱了一首歌,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
了舞台,一发而不可收。
在今年学院组织的“博爱杯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中我参加了很多项的比赛,有书画摄影,有演讲比赛,有中英文短剧大赛…等等,并且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获得了书画摄影一等奖,演讲比赛二等奖。
坦白地讲:我清楚地了解在我身上还有缺点,我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我会在今后的活动中利用矿大提供给我们的平台锻炼自己、展示自己。
申请人:杜鹃
20xx年9月20日
第二篇:天津大学20xx-20xx学年单项奖申请指南
天津大学2011-2012学年单项优秀学生奖申报指南
2011-2012学年天津大学优秀学生奖设置情况如下:
一、道德文明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学工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道德文明方面有突出事迹,社会影响好,经校内外媒体报道;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德高尚,弘扬正气,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由3名证明人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在道德文明方面有突出事迹,社会影响好。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校友总会负责与校友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类奖项的审批、校团委负责其它志愿服务类奖项的审批。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担任过如“达沃斯学生志愿者”、“大运会志愿者”等省市级社会重要活动的志愿者,并经校团委认可;
(2)获得过校级优秀志愿者称号;
(3)在学校各部门自愿承担部分工作,工作质量和态度获得有关部门认可;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校青协或院青协等社团骨干或积极分子,或每学期至少参加六次班级、社会服务活动,由3名证明人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活动情况,社会影响好,实际效果佳。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三、自强不息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教务处负责对申报学习进步类奖项的审批、学工部负责对克服困难、奋发成才类奖项的审批。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生活俭朴,自强自立,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认真,目的明确,自强自立,奋发进取,勤奋刻苦,在现实困难(如家庭变故、科研难题、学业问题)面前百折不挠,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或取得明显效果,体现自身人格完善和自我实现。
(3)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上一学年中各科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且本年度各科成绩加权平均名次较上一年度上升五名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四、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研究生院负责对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申报者的审批,校团委负责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申报者的审批。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作品在由省级单位组织的相关竞赛或其他重要赛事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论文被SCI、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般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学校认定)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出版社有专著出版的第一、二作者。
(3)取得发明专利(学生本人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经过单位及专家鉴定在实际生产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本专科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可获得该奖项。
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并且在实验室工作中表现优秀,经导师推荐者——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可获得该奖项。
五、阳光体育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体育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代表天津大学参加校级以上体育竞赛的学生;
(2)在校级运动会中取得名次的学生;
(3)在院级运动会中取得前8名的学生;
(4)体质健康测试、体能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学生;
(5)系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组织者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六、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校团委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作品在由校级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类素质竞赛或在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重要赛事中活动比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
(2)在我校艺术团进行排练、演出实际出勤率达到80%以上且学校重大演出活动均无缺勤(包含因自身原因放弃的学校活动)的学生;
(3)参与学校艺术教学并担任一定授课任务,为学校艺术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4)作为艺术团骨干代表学校参加:
〈a〉正式权威机构承认的国际艺术演出活动;
〈b〉国家教育部、团中央、文化部、中国广电总局等单位组织的演出活动;
〈c〉天津市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七、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宣传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内凝聚师生力量,对外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学校宣传工作的发展。
(2)能够主动挖掘新闻题材,积极编写新闻稿件,进行程序编辑、维护校园网络稳定,为我校新闻宣传等方面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3)在校内外的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上发表过相关作品,或拍摄、制作的视频、音频作品已播出,并受好评。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八、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校团委、学工部和体育部分别负责对来自所指导社团的申报者的审批。校团委同时负责对来自院级社团和学生组织,以及兴趣类社团申报者的审批。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社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配合活动的开展;
(3)具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工作实践中有创新、有建树,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关注社团的发展,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对社团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4)能很好的团结社团内其他成员,促进社团内部的交流。
(5)在各类学生社团内担任主要干部,校级社团中担任部长及以上或院级社团中担任主要负责人。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九、校园安全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保卫处负责对在校园安全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做出贡献的申报者的审批,学工部负责对在宿舍安全方面做出贡献的申报者的审批。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积极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在重大事件期间主动配合保卫部门从事维稳工作,自觉抵制各种邪教,自觉做好防范非政府组织及非法组织在校园的违法行为;
(2)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
(3)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积极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在校内重大活动期间承担治安保卫任务或在校园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维护校园安全的良好行为;
(4)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主动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设施,并有突出成绩者。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者,且有3名以上证明人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事件真实性,即可申请。
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校团委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在上一年度获得天津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在各校级暑假、寒假社会实践团体奖项以及个人奖项的评选中受表彰学生;
(2)在班级社会实践中担任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所办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影响,使团队成员得到了社会实践锻炼;
(3)积极参加班级、社团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全程参加四次社会实践,在团体中充分发挥个人作用,由3名及以上证明人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其参与度。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十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学工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认真学习心理健康及心理咨询知识,积极参与校内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学期2至3次。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或各级心理协会成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助理一职,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有一定工作成绩,获得相关部门或同学们的认可。
(3)积极参与学校各级组织主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全校、所在系、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卓有成效。
(4)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协助有关老师做好本系(班)重点学生的定期跟踪或回访工作,对周围出现心理问题的同学或可能发生危机行为的同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提前预警,尽可能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者,且有3名及以上证明人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以上情况的真实性,即可申请。
十二、校史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档案馆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校史宣传、讲解工作,具有良好的讲解水平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档案史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无私奉献,表现突出;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十三、国际交流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并乐于奉献、尽职尽责,出色完成任务;
(2)参与学校国际交流志愿服务,为学校的国际交流作出突出贡献;
(3)在各类高水平国际竞赛/国际学术会议等各类交流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校争光。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