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示 报 告 卡
太原大学 承办人:吴 静 韩 帅 20##年10月25日
第二篇:关于申请经费报告1
关于申请经费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莲府办字[2010]101号文件精神成立莲花工业园新市民公寓办公室,为了能更好的管理县工业园区新市民公寓。为此,我办急需购买一些日常办公用品,确保公寓办工作有序运行,特申请经费共计:10358.00元,具体明细如下:
1.电 脑 (1台) 3850.00元
2.打印机(1台) 1750.00元
3.文件柜(1个) 650.00元
4.饮水机(1台) 250.00元
5.空 调 (1台) 2700.00元
6.初装电话(1台) 58.00元
7.办公用品 500.00元
8.验钞机 (1台) 600.00元
特此报告
莲花工业园区新市民公寓办公室
20##年12月2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