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员工各类请假事宜都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申请单》均需交办公室备案。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一)一般员工
1.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核准。
2.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核准。
3.请假1天以上(含1天),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核准。
(二)中层干部
1.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核准。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核准。
二、员工出差加班,原则上每逢1个周末(周六、周日2天)可补休1天,并应在出差结束后立即补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延后,应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原则上应在当月内休完,隔月不补。
三、公司实行“周一工作例会”制。员工请假应尽可能避开周一。
四、办公室全面负责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通过抽查各处室签到表及实地突击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实际出勤情况与签到表不符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相关人员及处室领导也须负连带责任。
请各处室高度重视员工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附件:
请假申请表
注:请假时间栏,只有当请假时间不是按天计时,才需填写几点几分。
第二篇: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宝冶集团新修订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2月26日发布,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现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人力资源部全年不定期组织抽查各单位(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检查结果将在公司内网上进行通报,并根据宝冶集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公司《考勤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迟到、早退员工,每次减发工资100元。
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实事求是地记录员工工作时间。对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屡教不改员工,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对考勤记录不实的单位(部门)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3、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劳动考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人力资源部
20xx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