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文

时间:2023.11.18

相 沟 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专 业 名 称:

准 考 证 号 码:

指 导 老 师: 学 生 姓 名:

论 文 题 目 论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

例文

论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小二黑体)

[摘要]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通过社区矫正组织矫正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自20xx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矫正工作者的努力实践,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成效明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被写进了通过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试对国内外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以期更好的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实践 思考 完善

[Abstract] Community correction is a not isolated from the offender and the society and the use of community resources of education reform criminals. Adverse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correction correction object through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organization, to confess, repent and start anew, from evil to good personality, re socialization, successful return to society, to become law-abiding citizens. Since 2003 to carry out the pilot work, through the various departments work closely with a correct workers hard practice,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as the reform of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working mechanism of the effect is apparent, has obtained certain achievements, especially was written into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eight), but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problems are increasingly prominen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ommunity correction, the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of thinking, 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Keyword] Community correction; practice;consideration ;to improve

目 录

引言 ..................................................... 1

一、社区矫正的实践 ....................................... 1

(一)社区矫正的概述 ..................................... 1

(二)社区矫正的现状 ..................................... 2 (三)实践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 ............................ 3

二、社区矫正的几点思考 ................................... 4

(一)关于我国是否已经具备社区矫正制度立法条件的问题 ..... 4

(二)关于我国应以何种形式规范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问题 ..... 4

三、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 5

(一)构建社区矫正监管制度 ............................... 5

(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 5

(三)开展心理矫治工作 ................................... 6

结语 ..................................................... 7

注释 ..................................................... 7

参考文献 ................................................. 7

致谢 ..................................................... 7

引 言

21世纪以来,在国际司法改革的大潮下,我国的刑罚制度向着人性化、开放化的趋势发展,结合我国刑罚制度的现状,对社区矫正的理论的思考和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力地推进我国新的刑罚执行制度的建立,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试图明确社区矫正的概念、性质和对象,分析社区矫正的现状,思考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对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与实践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社区矫正的实践

(一)社区矫正的概论

社区矫正,有的国家称为“社区矫治”,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关于社区矫正的概念,“两院两部”20xx年颁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与20xx年颁布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均对“社区矫正”概念作了界定:“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具体而言,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方式,是指将不需要监禁或继续监禁的对社会危险性小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自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限期内,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实施行刑监督、教育改造和帮助救济,从而降低重新犯罪率,提高改造质量,促进社会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

1、社区矫正的性质

(1)非监禁性

非监禁性是指不将犯罪人收监到监狱等刑罚机构中执行刑罚,用“社区”代替“监狱”,使犯罪人不与社会隔离,与看守所、监狱等监禁场所相对,是社区矫正的首要性质。正是其非监禁性才决定了社区矫正的其他性质。

(2)服务性

服务性主要体现在改造和帮助等方面。这是社区矫正的根本性质。不良行为人能够从社区矫正中获得监禁方式所不能得到的帮助和服务,甚至能够和家人生活在一起得到自己父母、朋友的关怀。

(3)改造性

改造性是社区矫正的另一个重要性质。不良行为人经过社区矫正能够改正不良行为,悔过自新,弃恶扬善,成为守法的良好公民。这是社区矫正的中心任务,是通过非监禁性和服务性来体现的,而非监禁性和服务性的目的正是改造性,三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2、社区矫正的对象

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下发的《通知》和《意见》中,明确指出社区矫正的对象为“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以及“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继续监禁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下五类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二)社区矫正的现状

从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社区矫正通知》到现在的十年里,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不少的问题,我们应该辩证的思考与完善。

从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看,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我国于20xx年开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xx年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迅速,覆盖面稳步扩大。据悉至今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341个地(市)、2787个县(市、区)、39414个乡镇(街道)比较规范地开展着社区矫正工作,累计接收服刑人员近120万人实施社区矫正,累计解除矫正65万多人。i

1. 中国社区矫正现存的模式

上海模式 上海市率先开创我国社区矫正的先河。20xx年9月上海市监狱试行了对罪犯半监禁的探索,即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允许其周一到周五回社会参加劳动,周末回监狱服刑。同时,上海少年管教所对关押对象实行了“试工试读”的制度,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后,上海市逐渐加大了社区矫正在上海各区的推进工作,形成了多元化、各司其职、协同管理的新格局。

北京模式 20xx年7月,北京逐渐向多个区开展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建立了以《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为主干,机构建设、队伍管理、矫正流程、矫正执行、工作衔接等方面为分支的制度体系,在全市16个区县分别建立阳光中途之家,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两类”人员提供教育、培训、临时安置等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顺利回归。

浙江模式 浙江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20xx年6月以前为局部试点阶段,20xx年6月以后为全省适度扩大试点阶段。在试点阶段中形成了组织管理层次化、队伍建设多元化、刑罚执行社会化等“十个化”的基本观点。 江苏模式 江苏也是首批被纳入全国社区矫正试点的省份。从构建组织网络、建立工作队伍、完成建章立制的有限试点,到把握工作规律、探索工作办法、积累试点经验的扩大试点,再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深化试点,全面建成规范的社区矫正体系。

2.中国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⑴国家立法问题

社区矫正属于刑罚执行工作,必须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加以防范。目前,虽然《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社区矫正有了基本的规定,但是在其他基本法律中,并没有对社区矫正作出规定。

⑵经费保障问题

社区矫正属于国家刑罚执行工作,应当有正常的经费保障,才能保障社区矫正的顺利进行,才能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许多试点的地区,经费得不到保障,是抑制社区矫正发展的重要因素。

⑶队伍建设问题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工作,应当由高素质的、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改造,才能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高效性。目前,执行机构分散,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素质和技能,缺乏专业人才,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⑷意识缺失问题

在中国还是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的自由为主要内容的自由刑为主导的大环境下,社区矫正的意识土壤缺失、社会认同度低,是导致行刑效果不明显的主要因素。

(三)实践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

要体现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就必须与监禁矫正相比较,监禁矫正就是剥夺自由刑的执行,相对于生命性(死刑)和身体刑(肉刑)而言人道与文明许多,也正因为如此,剥夺自由刑曾被誉为近现代刑罚制度发展的文明之花,但经过近两百年的实践,剥夺自由刑的监禁矫正并不是成功的,且日益暴露出其弊端。归根结底是因为剥夺自由刑的监禁矫正的行刑目的与行刑手段相违背。剥夺自由刑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惩罚与报应,而是为了矫正犯罪人的思想与改造犯罪人的行为,令其顺利地回归社会,达到教育的目的。然而与世隔绝的监狱环境不仅无法达到教育的目的,反而导致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矫正效果差。具体问题包括: 第一,犯罪人的服刑期间过短,无法真正达到教育和改善受刑人思想的目的,反而容易染习到监狱的恶习。

第二,容易使监狱人满为患,增加财政负担。

第三,因受刑入狱,造成失学失业,家庭受到影响,甚至产生各种家庭及社会问题(如儿童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

第四,给受刑人刻上了罪犯的恶名,被社会所排斥与抑制,出狱后在社会生存竞争中处于劣势,容易陷于失业状态而沦为再犯。

第五,使罪犯因自由被剥夺,容易产生剥夺或挫折感,同时,也使犯罪与亲人、朋友间的感情联系丧失,导致心理和情感的扭曲。

而社区矫正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从非监禁刑的角度上看,社区矫正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将犯罪人安置在社区中进行改造,犯罪人不与社会相隔离,能与自己信任的亲属、朋友经常沟通交流,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提高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和回归社会,完成在社会化的过程,提高改造质量。降低行刑成本,减少监狱人口,将行刑资源合理配置,加强高危犯罪人和严重犯罪人的改造。

第二,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上讲,社区矫正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刑罚制度,推动社区民主法制的建设,体现了党、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对犯罪人的人性关怀,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辅相成,增强改造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从社区矫正的优点出发,直接优点是有效防止罪犯在监狱里相互影响,避免交叉感染;犯罪人在执行刑罚期间也能工作,获得稳定的收入,减轻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又能稳住罪犯的心,达到有效改造的效果,同时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率,增强社会稳定性。间接优点是指有利于减轻监狱压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增强社区预防犯罪的意识,同时维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与国际刑法发展趋势接轨。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几点思考

在西方,社区矫正已形成了全面的法律规范,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其一是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如美国的《社区矫正法》;其二是专门的刑事执行法律,社区矫正作为其中的一种执行方式纳入其中,如德国的《刑罚执行法》、加拿大的《矫正与有条件释放法》;其三是单行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如日本的《缓刑矫正法》、我国香港地区的《社会服务令》等。那么我国是否已经具备社区矫正立法的条件?应该以何种形式规范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一)关于我国是否已经具备社区矫正立法条件的问题

首先,是社区矫正立法有无必要的问题。从我国社会的和谐建设、人权的充分保障、法治的创新发展、管理的效率成本、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八大”依法治国精神等各个方面来看,可以充分地反映我国的社区矫正立法是很有意义的、很有必要的。其次,是社区矫正立法条件本身的问题。①从国际立法看,国际人权保护和联合国的有关促进新的刑事执行监管措施的法律性规定ii,同时,社区矫正已成为西方国家占主导地位的行刑方式和世界各国刑罚体制改革发展的趋势。②从我国的立法来看,我国近年修改的《刑罚》和《刑事诉讼法》有了专门的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新规定。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判处罚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罚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察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③从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看,我国20xx年开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xx年在全国全面试行。因此,我国已经具备社区矫正立法的条件,应利用和巩固已有的制度成果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完备我国《刑法》和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保证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真正“有法可依”。

(二)关于我国应以何种形式规范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问题 社区矫正的推行对我国刑罚结构的调整,行刑权的重新配置以及对刑事执行体制的改革带来了深刻的影响。20xx年2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与20xx年3月颁布的《刑诉法修正案》已经涉及到对社区矫正的新规定。为了保证社区矫正的切实落实于健康发展,需要以立法形式对其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障,因此,社区矫正立法问题是摆正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社区矫正的立法,学者们主要有两种建议:一种是储槐植、陈兴良、赵秉志等学者认为在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

法》;另一种是翟中东、刘强等提出,先制定地方性社区矫正法规,在修改相关刑事法律,最后制定社区矫正法。后一种主张遭到了一部分学者的反对,王顺安等就指出,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其中也包含对罪犯人身自由的约束。根据《立法法》第7条第1款和第8条第4项的规定,涉及到罪犯与刑罚的事项,必须有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在法律没有规定“社区矫正”的情况下,由办法、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规定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不合法的。iii所以应先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对社区矫正作出原则性的规定然后再起草《刑法》修正案专题规定社区矫正的相关内容,条件成熟时制定与《监狱法》并行的《社区矫正法》或者讲两者统一的《刑事执行法》。

三、社区矫正制度完善

社区矫正工作者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环境下,是指公安民警、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有些省市还包括抽调到社区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民警。社区参与性是社区矫正区别于监狱矫正的特征之一,因尽可能让更多的民间团体,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吸纳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力量。

(一)构建社区矫正监管制度

1.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

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的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司法机关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其次,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但对于单独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际上是脱离的监督人的监督与管理,矫正监管措施难以落实,因此有必要设立外出交付担保金制度,将保证人与保证金制度相结合。

2.建设后续照管制度

后续照管制度是指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专业关系结束后,工作者必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段时期的跟踪随访,并对随访期间出现的状况作出一定的处理和回应。同时,提供精神文化方面的保障措施,使其对社区产生较强的社区依存意识和认同意识,用社区文化去考虑他,吸纳他,促使其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以维持和巩固矫正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快地回归社会,内化为一个奉公守法的良民,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建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应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原则性地规定两点:①各地方政府有义务支持和鼓励各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结合实际,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多方式、多渠道、多样化的服务和帮助;②任何具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和帮助,不得营利,以保证社会保障体系的服务性。

1. 建构社区“中途之家”机构

许多在监狱服刑多年后释放或因表现良好而获得假释得以出狱的社区矫正人员会因没有亲属或有亲属但拒绝接纳,导致无家可归的,应构建社区“中途之家”机构,让确有生活困难的社会矫正人员提供以食宿为主要内容的过渡性安置(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住所)。第一,可以通过民间组织机构,完全由私人或民间团体办理;第二,可以通过半公办、半民间组织,由民间是人团体办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及经费补助;第三可以通过公办组织,以政府机关为中心的保护机构。不管以哪一种方式建构都充分体现党、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让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2.提供就业保障

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刚从监狱中服刑结束或因为表现良好而有条件提前释放,但由于与社会脱离时间相对较长,缺乏专业技能,无法找到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其一,对没有自谋职业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帮助其顺利就业;其二,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经民政部门审核纳入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三,对于参加公益劳动以外社区劳动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适当的报酬;其四,用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卫生等保险,以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防止社区矫正人员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生活得不到保障,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开展心理矫治工作

绝大部分的社区矫正人员都存在一定的不健康的心理问题,如侥幸心理、绝望心理、对抗心理等。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治是心理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综合运用。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找到导致其犯罪的心理原因和症结,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提高思想觉悟。

1.个体矫治

个体矫治是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建立一对一的质询关系,采用面谈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其他途径来进行。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⑴心理评估。心理评估是通过心理测验、行为观察、访谈、调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过去和现在的状况、个体特征、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评价和鉴定。⑵进行心理诊断与分类。根据评估所获得的信息,分析、评估,诊断出其心理特征、类型及存在的心理问题。⑶制订个性化的心理矫治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次数及心理矫治所用的方法。⑷心理矫治的实施。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按心理矫治计划进行外,更要适当地调整计划、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达到心理矫治的目的。⑸建立心理档案及评价。通过建立心理档案将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心理特征、类型、问题、矫治情况记录下来,总结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依据。

2.团体矫治

团体矫治是通过团体内人际关系交互作用,认识自我、接纳自我、改善自我,以促进个人发展生活适应的助人过程。首先,根据年龄、性别、文化等个别差异

把社区矫正人员分成10人左右的小组。接着,通过讲解、交流使他们对自身问题有一个总体上的认识。然后,开展团体活动。通过问题讨论及角色扮演等形式,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作出正确决定并付诸实施。最后,由心理咨询师总结与评价工作。

结 语

至今,社区矫正在我国已经摸索前行了十年的路程,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处理方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社区矫正所要实现和谐社会环境中的价值内涵具体要求实现和谐社会和社区矫正两者之间有机地结合。在社区矫正的实践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虽然道路曲折、困难重重,但只要坚持不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坚持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假以时日,社区矫正制度必能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与完善,使我国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得以建立,为我国的法制制度奉献它绚丽的色彩。

注释: i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20xx年11月工作简报材料。

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联合国大会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0 /100号决议通过。

iii王顺安.社区矫正立法建议[J].中国司法,2005(2)。

ii

参考文献:

[1]王琦.社区矫正研究[M].第1版.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xx年7月第16页-第23页

[2] 王顺安.社区矫正研究[M].第1版.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 20xx年2月第133页-第140页

[3] 李怀胜.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指引[M].第1版.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xx年7月第36页-第44页

[4] 徐祖华、孔一.社区矫正实践[M].第1版.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 20xx年3月第14页-第15页

[5] 张建明.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M].第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xx年8月第330页-第346页

[6] 高莹.社区矫正工作手册[M].第1版.北京:法制出版社 20xx年7月第52页-第54页

[7] 贾宇.社区矫正导论[M].第1版.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xx年2月第18页-第23页

[8] 夏宗素.罪犯矫正与康复[M].第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xx年6月第245页

[9]唐彦.新世纪社区矫正综述[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

[10]崔会如.我国社区矫正立法述评[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3).

[11]李建.社区矫正比较分析法制与社会[J]法制与社会,2013(1)

[12]杨峥嵘.关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国司法,2013(1).

[13]吴宗宪.社区矫正制度适应与执行[M].第1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xx年3月第26页-第28页

[14]刘强.社区矫正制度研究[M].第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 20xx年8月第168页-第177页

致 谢

历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终于将这篇论文完成了。在此,感谢这篇论文所涉及到的各位学者,如果没有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帮助和启发,我将很难完成本篇论文的写作。同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障碍,但都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度过了,尤其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范辉清老师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对我进行了耐心的指导和帮助,提出严格要求,引领我不断开阔思路,为我答疑解惑。在此,我向我的指导老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更多相关推荐:
20xx年案例论文评比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湖北省小学数学有效教学案例、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各市(州)、江汉油田教研室、省直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有效教学,提高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总结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推动课题研究工作…

数学案例论文

《函数单调性》的教学案例教学环境:多媒体教室,教师机可以运用多媒体计算机并借助于预先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软件来开展的教学活动等等。教材分析:函数的单调性是学生在了解函数概念后学习的函数的第一个性质,是函数学习中第一…

审 计 案 例 论 文2

审计姓名:学号:班级:案例任育松080213102808审计论文从审计案例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是西方法律界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近百年来煞费苦心探讨的难题,对今天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更是一个全…

案例分析类论文写作规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并通过答辩方可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电子商务案例论文范文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课程论文院系专业电子商务学生姓名学号授课老师摘要随着新经济信息服务领域的不断发展艾瑞咨询集团凭借对行业的敏锐观察对企业的需求调研通过网络监测数据产品网络评估数据工具专项定制研究服务行业观察深度研...

案例研究论文写作规范

案例研究论文写作的基本标准案例研究能够较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实现知行合一智者通达教育理念的重要载体案例研究论文包括个案研究论文和跨案例研究论文两种形式个案研究论文是整...

案例分析论文范文两篇

案例分析论文范文两篇一英国应对疯牛病危机事件一案例背景或许没有一场危机可以像疯牛病危机这样持续近20年依然还有新的发展或许没有一场危机可以从一场普通的农牧业疫情发展成为一个国家乃至整个地区的社会政治危机19xx...

二级论文范文 案例

一般心理问题合理情绪疗法一般资料杨子男汉族17岁未婚高中三年级学生身高178米体态正常无重大躯体疾病主要问题焦虑烦躁心慌头疼入睡困难学习成绩有所下降症状持续一个月求助者主诉我一直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平时成绩在班...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案例型毕业论文写作规范v6.0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案例型一什么是案例案例case是对企业特定管理情境的真实客观的描述和介绍是企业管理情境的真实再现这个概念包含两个关键点1管理情境管理情境往往涉及组织中人员事件行动过程环境通过...

参评论文和案例统一格式

参评论文和案例统一格式1纸型A4纸2页边距上3厘米下2厘米左2厘米右2厘米3行距单倍行距4字体字号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居中副标题小三黑体加粗居中正文四号仿宋其中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四号楷体加粗三级标题四号仿...

案例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附件4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位论文案例论文开题报告书写格式规范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处重庆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生学号研究方向论文形式制重庆工商大学MBA教育中心报告开题...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案例分析写作要求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案例分析写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法学院本科生的法学实践应用能力避免或减少单纯理论写作的弊端防止无意义的抄袭法学院决定从20xx年起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均采案例分析方式案例分析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一判决评...

案例论文(3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