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工龄工资项的通知
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待遇,公司于20xx年12月13日召开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总经理李杰伟提出要提高公司人员工资待遇,全体与会人员围绕怎样提高公司人员工资待遇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终决定增加全体人员工龄工资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龄工资项标准及发放方式
工龄工资分为一级工龄工资、二级工龄工资、三级工龄工资、四级工龄工资等,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逐年增加级别。
一级工龄工资为100元,二级工龄工资为200元,三级工龄工资为300元,四级工龄工资为400元,以此类推十级工龄工资为1000元,没有限额。
工龄工资和个人工资一起每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二、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凡进厂新员工,自进厂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12个自然月,第13个自然月起,发放一级工龄工资,标准100元(即每月在个人工资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一级工龄工资发放满12个月后,自第13个月起,发放二级工龄工资,标准200元,以此类推。 本方案实施前,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发放一级工龄工资,满2年的发放二级工龄工资,满3年的发放三级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晋升按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三、特殊说明
离职辞退员工,第二次进厂工作,工龄工资计算周期从第二次进厂工作之日算起,员工请假期间工龄工资不予发放,本月请假超过20天以上,本月工龄工资扣除,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工资晋级时间。
工龄工资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即1月份工资开始增加工龄工资项。
安徽杰尔斯工贸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二篇:关于工龄工资调整的通知
*************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工龄工资的通知
为体现职工劳动贡献和年功差别,更好地发挥工龄工资的激励作用,经公司领导商议决定,自20xx年7月1日起调整工龄工资计发办法和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龄工资计发办法
工龄工资计发办法调整为按连续工龄分段、分标准的计发办法。
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
连续工龄1~5年,工龄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年3元; 连续工龄6~10年,工龄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年5元; 连续工龄11年及以上,工龄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年10元。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调整工龄工资标准的人员范围,仅限于现实行工龄工资的企业职工,各单位不得随意扩大实行范围和提高标准。
2.工龄工资于每年一月一日起统一调整标准,平时不做变动。
3.员工离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4.员工当月连续请假超过12天,取消当月工龄工资。
四、具体操作与办理
调整职工工龄工资的办理,由各单位将本单位职工的进厂时间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于20xx年7月10日前报送行政事务部。由行政事务部进行审核。
**************有限公司20xx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