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解决好我场辖区内无户籍群众的落户问题,根据XXXXXX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25日,我场将集中开展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扎实落实自治区和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稳妥有序地解决好我场辖区内无户籍人员落户问题,使我场各族农牧民群众以平等的法律身份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共同分担社会责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筑牢我场的社会稳定根基。
二、工作原则
我场将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我场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并纳入我场议事日程,按照“积极稳妥、层次、 分阶段解决问题”的原则,年内基本消除我场农牧民群众无户籍的问题。
1、对符合落户条件但未及时申报落户的,我场将及时予以落户。
2、对能查明原籍地的,可在原籍地办理落户。
3、对部分群众原籍地不能查明的,我场先行办理居住
证,将纳入社会管理范畴,再通过经一步调查研究,予以妥善解决。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我场无户籍群众落户相关工作,经我场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XXX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领导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如下: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1日至5月8日)。我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合本场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要求,完成组织、宣传、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清理摸排阶段(5月9日至6月25日)。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我场对辖区内无户籍人员进行摸排梳理,制定实施方案,分类、分步实施。
(三)集中落户阶段(6月26日至11月25日)。我场做好无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工作,对无户籍人员要做到早发现,及时办理。
(四)总结落户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依据县工作要求,我场对无户籍人员集中落户工作开展自查,并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场要站在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解决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分类规划,统筹全局。我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解决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摒弃地方主义,消防制度壁垒,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对符合落户政策无户籍人员当落则落,并解决好他们生活、生产等基本保障。
(三)精心组织,确保成效。我场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统一联运,此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无户籍人员年内全部落户的硬指标。要主动研究、充分协调,全力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阻力和问题。
(四)宣传动员,营造氛围。我场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有效途径,加大此次集中落户工作的宣传动员力
度。我场小组成员要走家入户,一对一、面对面地做好无户籍群众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讲明道理、晓以利害,教育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有我场办理落户手续。
(五)严肃纪律,严防作假。我场工作小组要切实负责起责任,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完成县工作目标任务。
第二篇:各类无户口人员落户
各类无户口人员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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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持户口迁移证而未落户或丢失迁移证件的无户口人员,应按照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为基本准入条件予以办理落户。
(一)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符合现行迁移政策条件的,凭相关材料,应按受理、审批权限准予落户;不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其户口;
(二)对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应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落户证明,原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按照原证件的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情况;
(三)在本地出生,并且一直在本地生活,从未在任何地方进行过户口登记的成年人,可参照补录的有关规定进行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