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支行人民币现金收付和人民币流通净化工程
情况汇报
根据分行《关于报送20xx年度人民币现金收付和人民币流通净化工程情况的通知》,为加强人民币流通的管理,维护人民币信誉,提高流通中人民币质量,提升我行金融服务水平,我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我行人民币现金收付情况和人民币流通净化工程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现金收付工作情况
1.我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币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相关规定。
2.我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常静专门负责,将反假币货币管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及现金收付业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中。
3.我行营业场所按照要求张贴《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反假币管理办法》及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识牌、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设置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实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首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拒绝兑换。发现假币时,柜员必须做到双人收缴、当面加盖“假币”戳记、向持有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严禁截留、返还客户或私自处理假币,我行绝对
杜绝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
4.我行由于地区特点,现金收付量虽然不大,但我行严格执行人民币的“五好”质量标准,即“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对日常收到的假币,确保假币信息报送时限和质量。
5.规范我行的现金收付业务,确保我行营业网点对外支付的现金必须是经过整点的完整券,严禁“即收即付”现象的发生。
6.开展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我行从业人员的技能和业务素质,通过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人民币流通净化工程工作情况
1.我行认真执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人民币流通净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根据分行要求,我行成立了人民币净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徐永堂、副组长傅春红、网点负责人张灵燕。
3.我行遵循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思想,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质量与水平,增强我行员工的责任意识,为提升流通中人民币的质量作出一份贡献。
4.我行工作中以“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者放心”为目标,确保我行在营业中加大小面额货币投放量,切实改善人民币的整洁度,加强现金整点和处理的设施
建设,提高先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日常现金收付服务与管理。
5.进一步加大残损人民币的回收力度。一是严格执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首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拒绝兑换;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公示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三是加强爱护人民币宣传工作。
6.我行加强柜员对反假币、现金收付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目前我行柜员全部通过反假币考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将反假宣传和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假币收缴、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不对外支付不易流通的人民币。
7.我行加大反假币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客户对人民币的防伪能力,在日常营业中只要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向客户宣讲人民币的防伪知识,有针对的开展货币防伪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客户的识假和鉴别能力。
长海支行
20xx年4月13日
第二篇:人民币现金收付工作要点通知
人民币现金收付工作要点通知
一、重申各县支行、网点严禁对外支付残损人民币。收入的现金要及时进行挑残整点,有清分机或A类点钞机的网点要确保对收付的现金进行清分。对被投诉或检查发现外支付残损人民币行为的网点及个人,市行将进行通报批评及严厉处罚。严格按不宜流通人民币标准回收残损人民币,残损人民币中不得夹带完整券,进一步提高残损人民币的回收质量。
二、我行根据人行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对小面额人民币投放和残损人民币回收指标进行部份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6月份起取消各县支行、网点20元券残损人民币的回收指标,改为正常回收,但要严格确保残损人民币回收质量,残损人民币中不得夹带完整券。
(二)从6月份起取消各县支行、网点5角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指标,改为按正常需求下拨。
三、人行目前正在进行明查暗访,各网点要注意以下几点:宣传单册要摆放到位,残损人民币要挑剔干净,小面额人民币要备付齐全,现金业务要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