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
制
2010-08-05 15:45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X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一、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出纳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等组成,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1、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的职责:
(1)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等反洗钱相关的规章制度;
(2)制定全辖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计划;
(3)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听取反洗钱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汇报,组织各成员部门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
(5)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6)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7)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省联社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2、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2)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
(4)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
(5)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分别应承担下列职责:
(1)业务发展部:
1、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
2、负责辖内涉嫌经营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3、审核把关上报咨询贷款用途,严格贷款资金流向;
4、认真审查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持票人的资格,审核交易的真实性;
5、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
(2)财务管理部:
1、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
2、配合辖内涉嫌经营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3、参与开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的开发和编写业务需求工作;
4、负责解决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
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
(3)电脑室:
1、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采集、上报的技术支持;
2、负责组织落实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开发;
3、负责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备和有关设备的配备。
(4)稽核监察部:
1、负责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办法的审查;
2、负责按照违规处理规定,对违反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3、参与对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检查。
(5)员工管理部:
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宣传和有关培训教育活动。
(6)保卫部:
负责对各营业网点现金收付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监控。
二、各基层信用社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
各信用社、分社、储蓄所和营业部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其中主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会计或反洗钱专管员为各社反洗钱具体负责人。
(一)反洗钱工作小组承担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社(部)反洗钱工作,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指导本社反洗钱专管员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配合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反洗钱工作小组成员为各营业网点相关人员,具体应承担下列职责:
1、组长由信用社主任(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主办会计、柜面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信用社主任(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负总责,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2、主办会计应指导柜面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操作,负具体操作和上报责任;
3、柜面工作人员对每笔交易进行监控。
XX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第二篇:反洗钱岗位职责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反洗钱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反洗钱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根据《反洗钱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小组,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统一组织。 公司首席风险官担任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指导和监督反洗钱工作小组工作。公司反洗钱工作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合规审查部门、财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交易和结算部门、研发部门、客服中心、各业务部门以及各营业部的负责人。
公司定期根据人员和岗位职责的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对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技术和管理保障、配合反洗钱调查和检查等职责,服从公司对反洗钱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第五条 公司合规审查部作为公司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协调各部门和营业部实施公司各项反洗钱工作安排,向反洗钱工作小组和首席风险官汇报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并完善公司层面的反洗钱制度;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和营业部拟订和完善反洗钱工作细则和流程;
(二)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各营业部落实人民银行及公司的各项反洗钱工作任务和安排;
(三)履行向人民银行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定期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四)与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完善反洗钱监控、报送及其他系统功能;
(五)配合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对可疑交易的调查;
(六)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和分析反洗钱工作信息和动态,对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并据此向反洗钱工作小组或者其他部门提出对反洗钱工作的整改、完善或者其他建议;
(七)组织并督促公司内部反洗钱合规培训及宣传等。
第六条 公司合规审查部内设反洗钱联络员,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合规审查部负责人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
(二)反洗钱联络员工作职责: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反洗钱政策信息传导、督促各业务部门修订覆盖反洗钱法规要求的内控制度和政策贯彻落实,及时评估各业务领域被利用洗钱风险,组织落实内部机构审计,密切与监管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等;负责落实本机构的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协助反洗钱行政调查;组织公司各部反洗钱专员的反洗钱培训及宣传等。
第七条 公司营业部和业务部门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和领导下开展反洗钱工作,向反洗钱工作小组和合规部门汇报,接受合规审查部的工作协调,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健全完善本部门相关业务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和岗位设置,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分解、细化到各业务环节和岗位;
(二)履行法定反洗钱义务,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反洗钱制度、程序和措施;
(三)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交易与身份资料保存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义务;
(四)制定反洗钱培训和宣传计划,组织本部门的反洗钱培训与宣传;
(五)按照规定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其他反洗钱信息;整理并拟写本部门及本部门相关业务的反洗钱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合规部门报告;
(六)履行对大额、可疑、异常交易的记录、分析、核实、报送义务,识别、分析和报告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线索,并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查询与反馈工作;
(七)配合公司合规审查部门和其他部门完成检查、整改以及其他反洗钱工作;
(八)配合人民银行反洗钱检查和调查,协助人民银行和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洗钱活动等。
第八条 公司总部各相关部门、各营业部任命一名反洗钱专员,承担本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协调职责以及其他公司规定的具体反洗钱职责。
第九条 反洗钱专员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命,公司统一任命。反洗钱专员的指定与更改,应当向公司合规审查部报备。
第十条 反洗钱专员应当具备承担反洗钱工作的专业知识、权限、能力、时
间与工作条件。合规审查部认为其不适合或不能胜任其工作的,有权建议公司或其部门对其岗位进行撤换。
第十一条 各部门反洗钱专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并不限于:
(一)具体负责与当地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作好本部门反洗钱合规管理和金融情报管理工作;
(二)协助本部领导开展本部反洗钱基础工作和日常的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三)对本部所涉及客户开展相应的身份识别、风险等级分类、可疑交易的报告、回访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作好日常工作记录,填写相关工作日志和报表(详见附件一);
(五)定期向当地监管部门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第十二条 公司将反洗钱工作的履职情况列为部门和员工合规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未能严格执行此工作的部门和员工,公司将按合规问责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合规审查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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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营业(业务)部反洗钱工作月报表
部门: 营业部;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