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NCPJSJYZX-20140902
广西地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盟(南宁)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
施工合
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国-东盟(南宁)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东盟(南宁)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
2.工程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xxtqfgj-2012cn07 。
4.资金来源: 自筹。
5.工程内容:中国-东盟(南宁)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整体施工。
6.工程承包范围:
场地平整、土石方、园区内道路、给排水、房屋建筑、钢结构、电气、消防、通风、绿化、防雷等工程的建设施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年9月28日(暂定)。
计划竣工日期:20##年9月28日(暂定)。
工期总日历天数:109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约 壹拾亿元 ( 100000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计价原则及竣工结算:采用可调价格及按国家政策性调价结算(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单、约定计价原则计算的竣工结算额为准)。①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设计变更、签证单、工程联系单、施工方案等结算资料为依据,按实际发生计算工程量。②计价原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套用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及与其有关文件规定计算;道路及其地下给排水工程套用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及与其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安装工程套用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与其有关文件规定计算;绿化工程套用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及费用定额》及与其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在此未提及的定额,套用合同签订时现行的最新预算定额执行;上述所取定额其所列所有取费项目均计算,有取费区间的费率,均取最高值费率来计算各种管理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施工期间的当期(月)材料价格按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来计算;无定额或造价信息可套或参考的,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后签证确定。③在与上述定额不发生冲突时,执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1】2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3号)、《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08】37号)、《关于调整2005部分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的通知》(桂造价【2009】1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桂政发【2012】42号文件的规定。④本工程建安劳保费按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⑤在施工结算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工程所在地区所颁发的有关相配套政策性调整文件都予以执行。⑥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工程造价后按工程结算总价下浮5%。⑦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相关工程结算审核审计文件规定期限内进行核算完毕,在双方进行核算签字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后,发包人在10天内支付剩余结算价款(预留总工程款3%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间工程无质量问题,待保修期满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联系电话: 另行发文 ;
电子信箱: 另行发文 ;
通信地址: 另行发文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另行发文。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通用条款所列条件,还包括负责协调解决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阻碍施工的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开工前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为开工前7天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承诺用发包人自身企业资产、该项目所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及设备按抵押销售价格来作为3000万元履约金支付乙方工程款、违约金等的等额担保(附资产清单)。承包人在发包人违约逾期不能支付上述款项时,有权单方面处置上述所有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和物业、设备等来抵偿所有欠款,发包人要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办理所有变更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合同附件提供发包人名下所属权的真实能履行担保义务的资产明细。。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物抵押支付工程款、违约金。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合同履约现金担保,发包人提供银行保函对应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本合同履约金为叁仟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立刻交10万元作为订金,如三天内3000万元不到位,订金10万元不退还。
合同履约金返还:履约金返还期限为壹年(即合同履约金到发包人账后之日起满壹年),在壹年后七日内发包人全部返还给承包人, 如逾期不退还,视为发包人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月按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二(2%)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月结算一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累计,同时等额担保生效。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土石方施工结算方式:本工程土石方施工每20天计量并结算一次,每次按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结算。土石方施工在每期收到承包人的工程量报告的两日之内发包人须审核完毕,超过两日的视为默认承包人的申报量。发包人对土石方工程的每期进度款支付自工程量审核确认后最长不超过五日。待该项目土石方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收方计算,将剩下的余款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承包人。
(2)、建筑物及其他工程结算方式:发包人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每月工程量支付80%的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并在次月15日前完成支付;在单栋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7天之内工程款付至90%,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报告28天内审核完毕,否则视为发包人已认可竣工结算报告书中的所有内容,结算书经双方认可后10天内(除竣工结算的3%作质保金外)付清,质保金在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7天内发包人无息返还给承包人,承包人继续履行保修责任)。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每月1日前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进度申请表递交10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申请表递交14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同时承包人保留单方面停工的权利,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第二篇: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北京平川嘉恒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开发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为 (关于项目的定义或简介) 。
2、开发项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开发的功能实现与设计需求指标和测试方法详见合同附件Ⅰ。
二、开发周期
1、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提供的UI设计包或原型设计包之日起日内完成开发项目交付。
2、
三、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后的解决期限:
1、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依据为合同附件Ⅰ(双方另行补充约定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2、本项目的验收分分为二个阶段
A、项目交付甲方后 日内为初步验收期,在此期间甲方可以提出异议,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修复或重做。
B、甲方初步验收通过后 日内为最终验收期间,在此期间甲方提出的异议,乙方应在异议提出后 日内予以无条件解决。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支付方式:
1
1)双方合同签订时支付 元作为首付款;
2)甲方初期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额的 %,
3)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额的 %,
4)留合同额的 %作为质保金,待项目验收发布后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3、乙方付款账户如下:
五、项目升级维护及再开发
1. 乙方于项目验收发布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移动端平台升级、漏洞修补等。
2. 在维护期间内,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修复,乙方于收到甲方修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对问题进行调整,若乙方认为无需调整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做出说明。
六、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所涉或一方获得的另一方相关信息均为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为履行本合同之必要的除外。商业秘密所有人自行公开的不得侵犯另一方权益。
2、甲乙双方承诺,不论本合同是否按约履行完毕,任何一方不得为不利于对方之言论或行为。本条不受合同期限的约束。
七、知识产权的约定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本项目所涉及的商标、专利、著作权项下的所有知识产权,除法律强制规定专属于乙方的以外,均归甲方所有或享有。本合同金额已包括以上权利转移的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甲方应于上述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款项,即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
2
额5%违约金。
B、甲方承诺并保证本项目开发和使用于合法之目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C、
2、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违反上述期限约定的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即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
B、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使用甲方名称、商标等资料视为甲方已授权,不视为乙方侵权。
C、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
十、不视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约定 包括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条件等内容
十二、合同术语的解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