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时间:2024.4.5

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切实缓解广大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使这一制度在我市得以更好的推广和发展,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笔者就20xx年以来城乡居民医保的运作情况深入市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农户,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的基本情况

自20xx年以来,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已基本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群众自愿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和规范了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框架体系,探索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与使用、医疗救助、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第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20xx年7月,宜兴市委、市政府成立宜兴市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卫生、财政、劳动保障、农办、人寿保险公司等部门组成,在市卫生局设立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筹备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文件。第二,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到位。我市自建立新农合制度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和救助金落实到位,且逐年提高。从20xx年来看,全宜兴市共筹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10575.01万元,其中无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63.11万元,宜兴市财政补助资金3975万元,

乡镇财政补助2303.41万元,个人筹资3452.5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130.56万元,利息153.51万元。第三,参保率和住院得益率逐年上升。20xx年筹资标准为45元/人,全市参保人数达54.49万人,参保率为91.14%。随后几年筹资标准逐年提高,20xx年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其中居民缴费70元,其余由市镇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参保率无明显差异,总参保率达到了99.4%。住院补偿3.8万人次,补偿8412.18万元,门诊补偿19.42万人次,补偿552.57万元,其它补偿0.66万元,特殊病种门诊补助82.05万元,住院得益率提高到32.40%。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满意率分别为91.3%和87.6%。

二、 城乡居民医保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无锡大市和其他区县相比,在筹资标准、住院得益率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在推行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各种各样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第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具体表现为:一是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的高期望值和筹资标准低水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二是监管与被监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三是传统的健康投入意识与现代的互助共济观念的矛盾越来越明显。第二,医疗资源配臵不均。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和医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欠佳,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参合积极性。而且由于不规

范经营医药费用大幅上涨,所以许多农民都不愿意在镇村一级的医疗卫生院看病就诊。第三,医疗机构药价偏高。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购进药品的现象,但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却是不争的事实。另外自费药品过多,农民抱怨“药费太高”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第四,补偿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市住院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最高补偿由最初的3万调高到8万,但仍存在“分级按比例报销”、“有些药品不能报销”等限制设臵不科学,违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保大病、兼顾门诊的宗旨。第五,补偿范围有待扩大。在城乡居民医保补偿范围上,目前尚未将各种意外伤害纳入补偿范围。此外,大多数患者年度内的门诊慢性病补偿都不高,对门诊慢性病设臵了补偿最高线,对于实际支出的费用来讲,不过杯水车薪。

三、 城乡居民医保的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合意识

建议在新闻媒体开辟城乡居民医保公益宣传专栏,经常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施的目的意义和性质、典型受惠事例、采取的好做法、筹资等方面进行全面宣传。利用各医院开展的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等保健宣传活动发动之际,积极派发城乡居民医保宣传资料,扩大宣传面。镇园(区)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加强宣传,并组织乡镇村干

部、卫生机构人员就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国家医疗改革动向、城乡居民医保与农村三级医疗网络建设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专题讲座,通过多种方式,让一线人员和农民吃透政策的实质。

2、深入调查研究,调整优化政策

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定期不定期地向群众面对面地开展政策咨询,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措施,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同时,通过前几年的运行,找出问题和差距,优化政策,如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的力度,提高筹资标准,使其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左右的水平;加大对各种癌症的住院结报比例,各种慢性病的门诊补助标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难题。

3、改善基础条件,健全服务网络

一是要加大镇级卫生院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二是要建立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急救、保健等基层医疗机构。三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实行院长目标管理、医务人员全员聘用合同制和绩效工资制,引导卫生院转变服务观念,积极开展农村巡回医疗卫生服务。

4、强化药品管理,规范医疗行为

要继续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采取药品集中采购、公开询价、竞标和区域配送等办法,减少购销环节,降低药品

购销成本。整顿医药流通市场,查处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源头和渠道,打击坑害群众的不道德行为,净化医药市场为城乡居民医保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严格农村药品批零企业的经营准入,打击非法经营。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坚持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程序和用药行为。

5、健全监管机制,切实取信于民

一是要坚持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实行管办分离,规范运作,监管到位。二是充分发挥医保办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三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改善经办机构的办公条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和收费许可项目,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引导参合居民就近就医,提高门诊使用率。四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

6、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人才问题

一是可以考虑乡镇一级的医院可以高等专科生为主要人力,医务人员的素质可以达到要求。二是要进一步推行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制度,利用职称评选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大医院优秀人才到乡镇医院坐诊。三是考核现有的农村卫生院的医务人员,达不到要求的要整合、分流,并安

排进修学习。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从20xx年开始实施,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并运行良好,确保了城镇居民“小病能及时治疗,慢病能及时防治,大病能及时补偿”。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均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落实了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干部和专门设备,并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实行部门联动,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把该项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市、县、乡、居委会四级管理网络。

二是调查摸底到位。20xx年工作启动伊始,医保经办机构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无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的困难,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挨家挨户上门调查摸底登记,全面掌握了参保对象(全市有70多万人)的基本情况,并做好了城镇居民筹资水平、待遇水平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工作。仅1个多月时间,顺利完成了摸底登记工作,确保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20xx年6月1日全面启动。

三是制定政策到位。早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之前,市政府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下发了《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为提高补偿标准和报销比例,全面落实省政府“一降二升三提高四扩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再次下发了《宜春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暂行办法》。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既提升了服务水准,又维护了群众利益。

四是工作落实到位。截止20xx年底,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26950人,参保率92%,收缴基金8850.46万元,各级财政补助7267.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93.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748.09万元,县级财政补助875.93万元),家庭个人缴费1582.95万元。在实施过程中, 及时按规定对参保居民门诊、住院医疗费进行了补

偿,成年居民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最高补偿3万元,未成年居民死亡最高补偿1万元,居民计划内生育补助200—400元,同时还兼顾补偿慢性病医疗费,二次补偿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

二、存在问题

1、大病重病患者补偿费用偏低。城镇居基本医疗保险为普通居民解决了“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仅能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对于大病重病患者来说,医保补偿费用仍是杯水车薪,再高收入也难以承受。例如,袁州区有两位参保居民,一位患鼻咽癌6年,仅放疗化疗每年需要5万元左右,共花费医疗费用50多万元;另一位接受肾移植手术,花费医疗费用60多万元,同时每年服用的抗排斥药费达7万元。类似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较多,然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得到的最高补偿仅为2.5万元。

2、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不对接。目前,我国已建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为主导,大病医疗保险为补充,大病救助为辅助的立体医疗保障体系,然而制度的分割运行造成了各险种政策不一,缺乏相互衔接。一方面,上述几项医保职能分别由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管理,致使参保对象因身份改变而无法用同一个账户参加其它医保。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在参保时被按普通居民、未成年居民、

低保居民、重度残疾居民、六类参战人员、农林水困难企业职工、大集体职工等不同身份分类,不同身份的居民缴费不同,资金渠道来源不同。如成年居民缴费90元/年,未成年居民缴费30元/年,低保、重度残疾居民及六类参战人员个人不缴费而由民政、残联部门补助。由此,在摸清居民身份过程中需要到多个部门进行核实,办理参保手续时要求参保对象带齐多种证件,如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退伍证、下岗证等等,既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增添了参保人员的麻烦。

3、城镇居民缴费率偏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属社会公共福利性医疗保障,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但二者在缴费与待遇享受方面存在较大差别。目前,“新农合”每人每年缴费20元,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个人缴费的80%即16元,个人实际每年只缴费4元,住院补偿比例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同,而年度最高补偿额为3万元;城镇成年居民每年个人缴费90元,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个人缴费的25%,即每人每年实际缴费67.5元,统筹基金年度最高补偿额为2万元;城镇未成年居民每年个人缴费30元,按25%划入个人账户后,实际缴费22.5元,年度最高补偿额为3万元。城镇居民参加医保缴费高,待遇低,不如参加“新农合”划算,较大地影响了其参保积极性。

4、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滞后。一是全省没有统一的居民

医保软件。我市虽然开发了居民医保软件,添臵了部分硬件设备,但按照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统筹层次要实行市级统筹,服务要延伸到社区,我市医疗网络服务器容量显得严重不足,软、硬件设施急待升级。二是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没有与医保保联网。目前,居民办理参保业务仍是手工操作,居民的资料由社区收集后送到医保局存入电脑。由于参保居民人员多,类别复杂,加之工作人员少,手续过程有时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居民参保非常不便。三是医疗IC卡尚未发放。由于多种原因,医疗IC卡尚未向我市城镇居民发放,城镇居民就医购药必须先支付现金,再凭#5@p到医保局或医保局委托的定点医院报销,这样既不便于居民就医,也不利于该项工作的开展。

5、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经费和人员问题一直是制约城镇居民医保事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医保经办机构投入宣传的费用每年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网络软、硬件设施升级需要大量资金,网络通讯费、维护费和日常办公消耗大,靠现有工作经费难以支撑。另一方面,现有医保经办机构人手少,市医保局仅有20人,县(市、区)医保局有的不足10人,对完成全市几十万人的医保工作任务显得力不从心,目前只能把一部分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开展,然而基层干部工作繁杂,人员素质不一,势必影响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作质量。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镇居民参保覆盖率。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公共场所宣传专栏等宣传媒介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居民能及时了解和熟悉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同时,采取在居民居住密集区开展咨询活动、散发宣传单、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重点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居民享受补偿的典型案例,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真正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100%覆盖。

2、健全保障机制,推行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对大病重病患者来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建议借鉴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运行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障机制,如每位参保居民每年缴纳大病补充保险费(城镇职工每人每年缴纳75元,城镇居民可以适当降低),用于补偿超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用,尽量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3、实行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别。“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性质相同的国家公共福利性基本医疗保障,二者在政策方面的补助应基本一致。国务院有关试点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基础较好,建议整合

管理体制和管理资源,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合为一体管理,这样既可达到机构、人员、软硬件等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降低管理成本,又可以在制定政策时做到统筹兼顾,避免产生较大差别,从而使整个医疗保障体系得到均衡较好发展。

4、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当前要尽快建立部门密切协作制度,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合为一体管理之前,建议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密切协调,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救助四项保障制度有机衔接起来,保证参保者在一定区域内正常流动,以适应参保对象工作岗位或身份变动的需要;尽快将医疗保险网络的服务功能延伸到社区平台,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实现网上参保登记、建档、缴费、待遇给付一条龙服务;尽快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城镇居民医保证本和IC卡收费许可与标准,早日将IC卡发放给参保居民。

5、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建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参照“新农合”标准,按实际参保居民数每人每年1.5元,专项经费按医保机构上年度实际支出的软硬件升级费、网络通讯费、维护费、宣传费等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加强有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举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等

各类培训班,提高医疗保险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城关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镇人大主席团于20xx年8月15日至20日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参加这次调查活动的人大代表共12名(县人大代表5名、镇人大代表7名),重点深入朝阳社区、文塔社区、濂溪社区、九塘江社区通过查资料,访居民,看现场进行调查,并在朝阳社区召开有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20xx年以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调研。这次调查活动,由于镇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参加调查的代表从监督、检查、调研的目的出发,对被调查单位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被调查单位密切配合,详细汇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

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登台阶、上水平,深入社区走访身患重病的参保居民,走进社区到居民家中,在送去党和政府关怀的同时,还认真宣传、解释医保政策,认真答疑解惑,让他们切实体会到医疗保险给他们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同时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城关镇基本情况简介

全镇总人口22702人,其中城镇人口21541人,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12000人,占城镇人口55.7%。城镇学生3250人,全部参加了居民医保;城镇非学生居民(以下简称居民)8750人,参加医保2412人,参保率27.6%。累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数5662人,参保率22.2%。

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不断完善的城镇居民医保体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吸引力不够。出台了《汝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从政策层面上构筑“政府主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乡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格局。建立县乡财政分级投入工作经费和相关单位适当补助居民缴费的财力保障体系。并对参保对象范围予以进一步明确:对在县城经商、务工、就读及居住的外省

外县户口人员,均允许其自愿参保,享受汝城县城镇居民医保待遇。20xx年8月23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城镇居民医保的保障功能初步凸现,为324余名大病、重病患者家庭缓解了大额医疗费用的压力。由于居民医保与各类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不够,而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较,从缴费、待遇享受等方面差距很大,导致部分参保对象持观望态度,参保积极性不高,而类似的商业保险早已牢牢抢占了大部分学生市场份额。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尚未建立调控有力的工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相关部门工作和医疗定点单位缺少硬性考核措施。部门、镇之间合力也不够强。政策宣传还有盲区,县城不少居民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还不了解,误将财政补助的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性的人寿保险相混淆。

(二)部分群众对医保惠民政策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少数城镇居民参保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年纪轻身体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要承担一部分医疗统筹费用,且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有严格规定,自己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作贡献,因而不愿参保;同时,部分居民对近期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不多,有一个深入理解和认识的过程。二是城镇居民的结构比较复杂,组织比较涣散,人户分离现象突出,很多人又外出务工,所以出现难找参保对象的现象。加上是否参保取决于其个人是否自愿,所以很多人

有一种侥幸心理,处于一种“没病就拖,小病就扛”的状态,往往不到大病临头时,是不舍得拿出钱来参加医保的。二是缴费能力差。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中不难看出,他们大多没有收入、收入较低或收入不稳定,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家庭负担普遍较重;不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没有收入,只能由他们的子女、监护人承担缴费,而经济状况欠佳,想参保缴不起费是一个不庸质疑的主要原因。 2、弱势群体参保面临困难。从本次调查情况来看,共有三个特点。有经济收入人员少;无经济收入人员多;特殊人员多。

3、实施城镇居民保险势在必行。未参保的这部分人员抵抗疾病风险能力差,但却是最需要医疗保障的群体,然而绝大多数却因为其无收入、收入较低或不稳定而无法参保。从调查了解中我们发现,相当部分城镇居民因为较高的医疗服务费用而存在“小病扛、大病拖”的问题,部分居民还出现了 “因病返贫”的现象,因为费用问题而有病不去医院就医,或在需要住院治疗时自动放弃治疗,已明显影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完善现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将广大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三)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滞后。我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并没有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建

立而同步推进。大多数社区门诊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全、人员素质不齐、设备配套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状况,不少软、硬件建设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标准,还不能满足参保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要求。定点医疗单位服务差强人意。有的定点医疗单位的有些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开大处方,卖高价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品牌药品,定点医疗单位的价格是同地区市场药店的数倍。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参保患者觉得虽然享受了医疗补助,但实质上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二是医保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不够完善,乡镇劳动保障站对参保对象数据的录入完全依赖手工操作完成,与定点医院、药店也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大大影响了参保进度。

三、对策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将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好,使医疗保险达到居民全覆盖,建立健全公平和谐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我们建议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减低门槛、提高待遇、扩大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越多,基金盘子就越大,运行的路子就越宽。为此,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降低门槛、提高待遇,吸引居民持续参保。一是扩大参保范围。在力求做到县城城镇居民参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范围逐步扩大到各镇区个体私营企业工人,对使用临工较多的“三产”服务行业、

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提高补偿额度。适当放宽大病范围,将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帕金森病、红斑狼疮、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等部分门诊特殊病纳入大病补偿范畴,其专项门诊医疗费用应视同住院费用报销,不断加大对城镇居民中非住院重病患者的补偿力度。对当年未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居民,可组织参加一次专项免费体检;对外出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可适当降低自付比例。三是将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解决小额门诊费,可提高参保者的积极性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形成活力。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是实现居民参保全覆盖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监管、考核机制。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严格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县劳保、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县劳保、财政等部门还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参保居民门诊待遇、一般住院待遇、重大疾病待遇、门诊特殊病种项目待遇等一系列补偿待遇规范,保障参保居民充分享受医疗保险的优惠待遇。医保处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统筹预决算、财务核算管理、医疗费结算报帐、定点医疗单位药品管理等制度,强化保险

基金统筹业务基础工作,简化结报程序和手续,加大对基金筹措、使用以及居民参保受益情况的宣传力度和公示力度,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发挥更大效益。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认真研究和解决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对策、新方案,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防范统筹运作风险,充分发挥医保机构管理主渠道作用。二是完善监督制度。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全力促进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县劳保、卫生部门应及时监控、定期督查定点医疗单位服务情况,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县卫生部门、医保处尤其要加强医疗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因为医生的一支笔一张处方是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开关”。开关适度既能维护参保居民的利益,又能树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会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如果医疗行为和职业道德出现问题,医疗监督又不够有力,为利益所驱而任意所为,那么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同时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损失。定点医疗单位应在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牌),公布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价格、费用结算补助比例、医疗诊治程序、手续以及患者补助费报销等,

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进一步保证医药公开、透明。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单位和社区应单独明确,落实指标,明确职责,捆绑考评,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条块衔接、整体推进。2、建议对学生参保加强督促。学生参保是今年乃至今后工作重点,也是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亮点。考虑到平安等商业保险对学校的渗透,为提高政府主导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建议市政府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促。同时在政策上增加“对因意外死亡的参保学生在医保基金中可以支付适当的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三)增加投入、健全网络、提供保障。为了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德政工程做实做好,必须增加必要的投入,以进一步建好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一是加大对城镇低保、重残对象医疗救助的投入。二是增加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工作经费的投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县财政虽然已尽很大努力,给付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要实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这点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应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经费。三是加快社区医疗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县卫生、劳保等部门应当协调运作、加大投入,按照标准化的建设要求,添臵现代办公设备,整合优化现有信息化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县医保中心之间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工作网络上下左右贯

通,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方便居民就近就医,而且凸现为参保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卫生保健、慢性病服务等基本功能。四是加大对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的投入。在宣传内容上,要深入宣传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的公益性,着力宣传医疗保险“大家帮小家”的本质内涵,重点宣传医疗保险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待遇享受、诊疗程序、补偿比例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在宣传方式上,要灵活多样,以案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3、搞好医保信息网络建设,为参保职工提供便捷服务。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实现管理模式的新突破。20xx年3月,我市自行开发了医疗保险计算机应用系统,将改革初期分散落后的业务管理纳入到现代化管理渠道。二是以网络结算为载体,实现服务方式的新突破。我市于20xx年4月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与定点医疗机构计算机实时信息网络联网工程,截止目前,已与市区108家两定单位实现基本医疗费用的网上结算,大大减轻了“两定”单位的工作量。三是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方便参保职工看病就医购药。我市于20xx年起在全省率先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障卡个人规范》制发社会保障卡,到目前,共制发社会保障卡23万张,进一步方便了职工看病就医购药。 2、坚持低保广进。为了让所有城镇居民都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县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各类群体经济承受能力,坚

持低水平,实现广覆盖。筹集渠道主要由家庭和个人承担为主,财政对特定人群予以适当补贴。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筹集原则,制定适当的适合城镇居民要求的医保政策制度,缴费与待遇相挂钩,通过测算合理确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额度层次,把有限资金用在治大病、保大病上,重点解决城镇居民 “因病返贫”问题。

关于云岩区城镇居民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有民生计划”,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病有所医”的愿望,

20xx年6至8月,云岩区政协教文卫体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通过走访云岩区社保局、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区教育局,召开社区社保工作人员及社区参保人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我区城镇居民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调研。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 我区城镇居民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20xx年云岩区被贵阳市列为首批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区。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人力资金投入,统筹协调,建立了云岩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社会保险事业局,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编制15人;为全区街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居委会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180人;落实了办公所需设备和经费,共投入财政资金51.60万元,为实施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区劳动保障部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经过几个月的艰苦筹备,区社保局于20xx年9月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10月参保居民看病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至此,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开始实施。

为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搞好,区社保局专门组织力量、安排时间分别对各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各中小学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全区各街镇、社区组织人员上街设

点宣传,选择辖区人流量大、宣传效果明显的道路、街口挂上横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有关政策,动员群众参保;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居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在他们的辛勤工作下,广大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参保积极性很高。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有159095人。其中城镇居民有83546人,学生75549人;低保对象23783人,重度残疾616人,低收入老年人1102人。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2325.37万元,其中非单位职工城镇居民个人缴费1111.99万元;学生个人缴费816.24万元,低保对象民政代缴47.28万元,区级财政补助349.86万元。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累计8110人次,基金支付1079.38万元,其中: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看病就医4964人次,基金支付431.94万元;区社保局手工受理居民医疗费用报销结算3146人次,基金支付647.44万元。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541人次、学生儿童低保和重度残疾1355人次、低收入老年人75人次。累计办理居民社会保险医保卡151010张。办理《大病门诊医疗证》253人,其中,低保对象53人。使城镇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和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有一年多,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

1、医保卡制作过程太慢。居民参保后,由于医保卡制作过程快的要等三个月,慢的则要等半年,有的甚至参保一年多也没有拿到医保卡。未拿到医保卡的参保居民,只要住院,经医院治疗痊愈后采取手工报销方式,此方式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往往要跑好几趟才能报销,居民对此极为不满,参保的退保,未参保的拒保,挫伤了参保积极性。

2、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够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查询系统功能单一,社区社保协管员不能及时查询哪些参保对象已缴费、哪些没有缴费,容易造成脱保;系统速度缓慢,耽误时间;录入程序复杂,在录入中经常出现脱网,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区社保局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费用不足。

3、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身份不固定,不利于续保。学龄前儿童先在社区参保,入学后要到社区申请停保,然后再到学校参保,毕业后又申请停保,再到社区参保,手续复杂,增加了工作量,给工作人员带来工作压力,不利于工作开展。

4、低保人员的勘误工作与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衔接不及时。低保人员民政局每季度审核一次,每次审核都有增有减,而医保勘误每年只有12月份才勘误一次,新增低保人员就不能及时参保,如果突发急病就会延误低保人员享受医保。

5、考核城镇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率的指标设臵不够科学。目前我区已有15.9万余人参加医疗保险,覆盖

率已达到85%以上,有的社区参保人员已饱和。若出现停保、转保、死亡、上学后,就不再属于社区参保人员,他们所留下的空缺将由社区开发新参保人员代替,有的社区只有等待新生儿出生,任务指标设臵不尽合理。

6、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半年,时间太长,医保卡不能在社区医院看病,影响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7、农转非的居民,感到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过高。大多数农转非的居民都是无业居民,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20元缴费相比,认为缴费金额过高,因此他们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8、 随着参保人员的不断增加,我区社保局办公场地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经费紧张。

9、低收入家庭成员和重度残疾人员未纳入政府医保补助范畴,一旦患病无钱进医院治疗疾病。

10、居民参保缴费后,第二年开始是每年元月1日至25日前到银行自行缴费,若错过缴费时间,银行就不再代扣医保费,容易造成脱保。

三、建议

为了使城镇居民医保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便捷,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委员们建议:

1、向贵阳市医保局反映,缩短制作医保卡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社区社保协管员耐心做居民的思想工作,同时

与贵阳市医保局沟通,尽快帮助已参保人员拿到医保卡。

2、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保险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投入,提升网络系统速度和查询系统的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简化录入程序,使社区社保协管员能及时查询未继续缴费的参保人员名单,通知其缴费,以免造成脱保。

3、针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身份不固定的因素,简化转保程序。如:学龄前儿童入学后,直接由家长写好申请,到社保局一站式服务,办理停保手续。

4、低保人员的勘误最好每季度一次,保证新增低保人员能及时享受医保政策。

5、由于我区参保人员已基本达到饱和,希望市医保局根据我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臵目标任务,更好地推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6、缩短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三个月为宜,半年太长。若医保卡能在社区医院使用,可以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7、针对参保的农转非无业居民,目前最好能享受门诊刷卡,提高他们参保的热情。

8、适度扩大区社保局办公场地,适当增加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办公经费,提高区社保局的办事效率。

9、将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与低保人员一样纳入政府参保的范畴。

10、建议每年12月份,各社区在宣传栏中提醒参保居民元月1日至25日到银行自行缴费,避免脱保。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广大城镇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及时了解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最根本利益。按照常委会的安排,选任联工委于3月9日至12日,在常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分别到了市中、复兴、官渡、市人劳社保局、市人民医院等乡镇街道和单位开展调研,调研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情况汇报和召开座谈会方式进行,并征求所到乡镇街道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市人民政府20xx年以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以来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作为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地区,于20xx年10月正式启动,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了以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人劳社保、财政、民政、卫生、教育、物价、残联、审计、编制、宣传、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并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群众对其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工作推进的程度,市人民政府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定点医院开展集中咨询和义诊活动,张贴宣传海报85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12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20xx年3月,遵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降低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以及扩大基金支付范围、延长续保时间,缩短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市人民政府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制作宣传资料和开展咨询活

动,再一次掀起宣传高潮,大大激发了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止20xx年12月,我市参保人数达47348人,参保率92%。基金累计征收933万元,其中个人缴纳395万元,政府补助538万元。基金累计支出556万元,结余377万元。累计6970人次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平均报销比例为48%,单笔最高报销金额为60888.21元。从近两年执行情况来看,通过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实减轻了城镇居民的医疗负担,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二、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参保人数指标制定不符合实际。有部分农民已经转变为城镇居民,如官渡的仙鹤、玉皇村,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双方的统计都将其划分在内,造成下达目标任务时双方目标人群相互重叠;外出务工人员基本都在企业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不愿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挂靠户口以及部分长年全家外出务工人员根本无法联系。

(二)缴费标准高,自愿参保的主动性不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特殊性,增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复杂性。一是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对象普遍存在低收入和无收入者多,零星闲散人员多,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有部分年龄轻

身体健康的居民,认为自己年龄轻身体好,现在参保就是白送钱,缺乏互助的精神和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自愿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许多城镇居民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对比后,认为没有设立个人帐户,住院报销起付线高,参保不划算,接受程度还需要一个过程;三是有的居民已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不愿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已参保的对象中,由于部分群众没有生病就没有受益,导致少部分群众不愿意连续参保。

(三)转诊转院规定和报销流程繁琐,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部分乡镇如丙安、白云等五个乡由于硬件设备等原因无法实现联网运行;医保信息网没有完全实现共享,导致医疗定点单位必须将所有住院费用明细手工输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软件后才能报销,延长了住院患者报销等待时间;市外就医住院报销只能依靠手工审核和结算,不但给参保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也加大了医保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结算的难度。转诊转院规定和报销流程极不方便,尤其是在市外就医的,需要到市级医保主管部门申请才能办理,并且至少要1个月左右才能得到报销费用。如东部片区三镇两乡十万人口距市区较远,离四川的合江县、贵州的习水县近,群众稍大的病都到合江、习水就医、

而报销又只能到赤水,交通又不方便,操作繁琐,耽误了患者的住院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和增加了医疗患者的费用。

(四)有的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有限,服务跟不上,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如市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国家配备的设备没有人去掌握使用,不能充分利用先进设备为群众服务;卫生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滞后,影响了整体素质的提高;麻醉、妇幼保健、检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缺乏,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有些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态度差,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不能就地就医,增加了住院患者的负担。

(五)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如市中街道办事处参保人数占全市的80%,但没有预算任何工作经费,工作人员仅有3名,在10—12月集中续保缴费时间,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三、建议

(一)市人民政府在试点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向上反映,在制定下一步意见的时候,要充分体现制度的公正性和普惠性,坚持基本保障的特点,着重解决大病风险,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基金支付能力,按缴费设立一定比例的个人门诊帐户,满足参保人员的需求,调动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反映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分设缴费档次,对应不同的保障待遇,按照“缴

费多保障高”的原则,按年管理,享受和缴费水平相适应的保障待遇。

(二)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确因是蓝印户口、挂靠户口、长期全家外出务工和联系不上的,该核减的要核减,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参保指标。

(三)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赤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就近就医和方便”的原则将东部片区参保群众的转院申请由官渡、长期、长沙三个镇卫生医疗机构办理;将四川的合江县、贵州的习水县作为我市的医疗定点单位;继续采取业务经办窗口和乡镇劳动保障所相结合的快捷方式,提高办理水平;不断加强信息网络和医保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镇居民人口数量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加大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充实必需的医护人员;配备适用的医疗仪器和设备,以改善医疗的服务机构条件和环境;不断加强卫生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五)市人民政府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情况

通报

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保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此项工作列为10件利民实事之一,并要求20xx年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医疗保险全覆盖。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于20xx年5月1日全面启动,市地方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联动,扎实推进,确保了此项民心工程的有效落实,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截至目前,全市参保居民37891人,参保率达46%。

一、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启动工作。年初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筹集使用暂行办法》,多次召开会议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地方社保局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新闻媒体和通讯网络,通过街道社区宣传栏和发放政策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发动,在信息中心、电台、电视台以及社区宣传栏

设立了专版、专栏,发放宣传单9万份,发送公益短信23万条,做到了电视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电话上有短信、社区中有宣传牌,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热情,增强了参保意识。同时,抽调业务骨干12人,组成8个工作组,集中一个半月的时间,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基层医疗保险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启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劳动保障平台承载能力。市政府按照“参保在乡镇、社区和学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为2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卷柜、桌椅等办公设备,有效提高了劳动保障平台的承载能力,确保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年初以来,我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补助资金如期安排到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支撑。在此基础上,我市不断拓展筹资渠道,逐步提高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是提高中小学生补助标准。在市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全市普通中小学生、重残中小学生在原有财政补助基础上增加补助15元。二是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标

准。市民政局民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为全市低保成年居民、低保学生儿童分别补助20元和15元。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成年居民中低保对象个人缴费补助,由每人每年补助2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补助30元,对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补助30元。三是提高支付限额。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至4万元。四是提高报销比例。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医疗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60%、55%、50%,调整为70%、65%、60%。五是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300元、500元、600元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500元。六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城镇居民以后连续缴费每满5年,住院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在30000元基础上再上调5000元。通过上述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弱势群体的缴费负担,极大的促进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其中,民政部门资金补助和居民连续缴费激励政策的实施在黑河市开创了先例,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并予以推广。

四、完善保障体系,做好利民便民服务。一是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机制。为进一步减轻患重大疾病

居民的经济负担,我市启动了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统筹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大额医疗救助金统筹年度内,发生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统筹基金按应结算费用的65%予以核销,一个大额医疗救助金统筹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3万元。二是建立异地参保人员当地就医机制。市地方社保局在全省大部分市县限制异地居住人员参保的情况下,克服异地参保人员管理难度大、程序复杂等困难,为这部分人群提供了医疗保险待遇,确保了我市异地居住人员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并组织业务骨干对省内及省外住院参保人员进行了不定期检查,杜绝了各种不合理住院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广泛调研 科学决策

扩大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步骤,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列入“十大惠民工程”之一,市委、市政府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措施。近期,我们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座谈讨论和专题研究,对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如何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对策建议,谨供各级领导参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广大城镇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愿望。因此,要想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真正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必须对医疗保险经办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扩大参保范围,实行全民医保。居民参保覆盖面越广,参保群众越多,互助共济能力就越强,就能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作用。为做好扩面工作,首先要搞好摸底调查,核实参保居民总数和人员分类情况,有的放矢做好工作。其

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参保情况通报和督办,确保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100%参保,保证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参保率超过90%,同时尽量提高低收入家庭老人和劳动年龄内非从业人员的参保率。第三,完善政策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要出台相关政策,将边缘群体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不断提高政策的普及性,把国家实施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优越性体现出来。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居民医保营造更好的氛围。当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参保扩面难度大,必须把居民医保工作做实做细,彻底消除居民思想上、认识上的误区,使那些处于观望状态的居民真正接受认同,积极参保。一是深入社区,现场宣传。通过发放各种居民医保宣传资料,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打消居民的种种顾虑,使其积极参保。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通过图文并茂、音像并进等形式宣传发动,做到区不漏街,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营造政策宣传的强势氛围。三是要突出典型宣传。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充分利用居民医疗保险受益较大的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让受益者谈自己的感受,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让更多的人接受这一政策,积极主动的来参加保险,掀起新一轮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热潮。

(三)、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一是明确参保缴费流程。

发挥社区贴近居民,学校(幼儿园)集中管理学生儿童的优势,利用社区、学校两个平台组织参保缴费。社区通过信息网络,学校通过数据软盘,向市医保经办机构传送参保缴费数据信息,为全部参保人员建立数据信息库。二是简化转诊手续。符合转诊条件的城镇居民持医院开据的转诊申请经地方社保局审批后即可转往上级医院就诊,对于急、特诊参保居民,可在三天内由亲友代为补办转诊手续,有效地解决了急患、重患的医疗需求。三是方便异地就医居民。异地居住的城镇居民在地方社保局登记备案后,就可在居住地就医,简化了异地医保签章的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城镇居民就医。科学化的规范流程,在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居民的参保热情。

(四)协调一致,各方共同做好工作。一是协调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居民医保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城镇居民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实施工作中各个环节的顺畅连结,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合力。三是排除一切困难,把劳动部门和经办机构能解决、能落实的问题尽量协调安排好,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五)落实责任,切实解决相关问题。一是加大行政推动协调力度。结合目前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调度各部门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二是协调解决在校学生整体参保问题。与教育部门探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集中力量抓好学生参保工作,以全面加快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配齐必要的工作设施,做到“人员、场地、经费、设施”四到位,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群众自愿、政府引导。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主动性、自觉性,防止有病参保、无病不保或退保,实现由“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建立了连续缴费提高保险待遇的激励机制。实行缴费年限与享受医疗待遇挂钩机制同时对不按时参保、欠费断保等也制定了约束办法,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早参保、早受益和连续参保的意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大惠民工程”之一。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调研,科学设计,周密实施,确保全市居民应保尽保。

北安市地方社保局扎实做好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工作

北安市5月份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紧扣“保障民生”工作主题,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 深入调研,做好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及时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本着“横向学习、纵向调研”的原则,相继走访了克山、拜泉、富裕、讷河、齐齐哈尔等市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经过认真筛选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数据测算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北安市在

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规章制度。

(二)加大投入,提高劳动保障平台承载能力。按照“参保在乡镇、社区和学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平台的承载能力,地方社保局已为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均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卷柜、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同时,通过“公益性岗位”渠道增加劳动保障平台人员力量,已提请市政府为22个社区,各增加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从事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在社区增设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门服务窗口和政策宣传栏。及时协调教育部门督促各学校、托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居民医保工作。在全市建立起以地方社保局为龙头,以定点医疗机构为基础,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以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的一体化管理服务网络,为城镇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办理缴费、待遇享受等“一站式”服务。

(三)广泛宣传,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地方社保局开展了高强度、广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攻势,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重点,普遍开展了“三进三讲”活动,即居民医保政策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三进”和讲政策内容、讲参保好处、讲报销流程的“三讲”宣传活动。目前,全市已悬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语6条,设立宣传图版4块,开通政策咨询热线2部。由市四大班子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我市主要街道及闹市区发放政策宣传单5

万余份,发放《北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手册1200余份,已将相关配套表格16套,共计12万份发放给各乡镇、社区及学校,并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各项政策规范,同时,在北安市信息报开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连载专栏,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提高了参保意识和热情。参保缴费工作在各乡镇、社区、学习已全面开展。

(四)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类指导”的方式进行培训,统一学习后,对各乡镇、社区、学校和医疗机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分批培训,真正做到“分批培训、同时登记、统一参保”。并派驻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做好指导督办工作,确保经办人员掌握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五)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地方社保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居民医保工作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与财政、地税、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在校学生、城市低保户、残疾人等的参保缴费工作,形成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7>78号)精神及黑河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xx年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已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列为20xx年十项惠民工程之一,抓好落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在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中担负重要职责。现将地方财政部门如何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思路做如下个人发言,供大家参考。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20xx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xx年新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原则上第二季度启动

实施,参保率力争达到50%以上。20xx年前开展试点的城市,参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同时,《通知》进一步提出了规范和完善财政补助政策的具体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构建覆盖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协调和平衡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为地方财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政策精神上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件事关民生的大事做好做实。

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资金配套政策落到实处

(一)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照北安市补助标准和实际参保人数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测算,将资金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确保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北安市一般居民和特困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一般居民按每人每年150元缴费,特困居民按每人每年46元缴费(其中:城镇居民中低保对象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6元,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每人每年补助20元)。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普通学生儿童按每人每年30元缴费(市政府为普通学生儿童每人

每年增加补助资金15元,普通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5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按每人每年15元缴费(属于低保对象的学生儿童个人缴纳费用全部由民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筹资标准与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国家、省和市财政分别补贴。

(二)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工作经费以及新增人员经费和经办工作经费到位。增加资金支持力度,及时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办经费;将居民医保网络建设,证表印制,宣传发动,街道社区经办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不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为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三、切实加强基金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否安全合理使用,关系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推进,也是财政部门重要职责。一是要加强基金管理的制度建设,将基金管好用好,将其真正用到参保对象身上。二是要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建帐,严禁挤占挪用。三是要加强基金的使用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与医疗单位结算。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基金使用中的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

问题一: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于每年5月底前下拨,导致居民当年只能在5月份以前缴费参保,5月份以后就只能参保下一年度医疗保险。一方面不便居民参保,另一方面也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因参保缴费时间过于集中而增加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参保缴费和动员居民参保。

解决建议: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能否增加拨付次数,一年下拨两次、按季度下拨或者在检查各地居民缴费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都到位的情况下随时下拨。

问题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对分散,动员参保和参保后续服务难度都很大,把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服务机构,负责入户调查、参保登记、变更信息、政策咨询、住院手续收集等工作极大方便了居民参保和享受便捷服务。但这也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学校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对于学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额外工作,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部分负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协理员没有正式编制,待遇较低;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从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积极性。

解决建议:

设立代征代缴补助金。补助金每年从财政补助金中提取5%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和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代征代缴和日常服务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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