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时间:2024.3.23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①举办者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报告(1份)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5、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6、组织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1份)

7、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1份)

8、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

9、从业人员名单(1份)

10、章程(1份)

11、执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2、登记表格(一式三份)

1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本地户籍的,应提供在厦暂住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原件)(1份)

(范本材料一)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单位) :     厦门××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吴  ××                       

     委托事项 :

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   厦门市××××研究所                                       

           (名称)的√成立 □变更 □注销的登记手续。     

厦门××有限公司(公章)

申请人(单位)签字或盖章

20##8   月15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3、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范本材料二)

关于申请设立厦门市××××研究所的报告

厦门市民政局:
简述设立厦门市××××研究所的理由、可行性。

介绍厦门市××××研究所的资金、场所、人员、业务范围的情况。

目前,厦门市××××研究所已被厦门市科技局批准同意设立,请贵局予以审批登记。

                          举办单位盖章或举办人签字

                           20##年8 月15 日

     


(范本材料三)

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董(理)事会成员情况


(范本材料四)

厦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名单


(范本材料五)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 〕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                                 。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元;出资者:           ,金额:               。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

(二)                          ;

(三)                          ;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  章程的修改;

(二)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范本


附件2: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20××年度)

单位名称  北海××培训学校     (盖章)

登记证号    北民证字第××号      

组织机构代码       50×××-×          

业务主管单位     北海××局             

报告日期        20×× 年 × 月 ×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参检社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报告书。

二、没有相关内容的栏目填“无”。选择项请在“□” 中打“√”或涂黑“■”。

三、数据、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填写不下的另附表,如有其它情况需要说明的,另附材料。

五、报告书内容请用计算机填报,统一使用5号仿宋字、A4纸打印(包括另附的材料)。

六、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代签或复印无效。

目  录

一、基本事项(民非年检表一)……………………………………(3)

二、年度变更登记事项(民非年检表二)…………………………(4)

三、年度开展重大活动情况(民非年检表三)……………………(5)

四、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民非年检表四)……………………(6)

五、财务会计报告………………………………………………(7)

(一)资产负债表(民非年检表五之一).…………………………(7)

(二)业务活动表(民非年检表五之二).…………………………(8)

(三)固定资产情况表(民非年检表五之三).……………………(9)

六、上年度年检问题整改情况(民非年检表六)…………………(10)

七、年度工作报告(民非年检表七)………………………………(11)


民非年检表一

一、基本事项

注:从业人员,是指本单位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执业人员,是指具有本行业执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民非年检表二

二、年度变更登记事项

民非年检表三

三、年度开展重大活动情况

民非年检表四

四、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民非年检表五之一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20×× 12 31 日                单位:元


民非年检表五之二

(二)业务活动表

                                           20××12月                单位:元


民非年检表五之三

(三)固定资产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民非年检表六

六、上年度年检问题整改情况

民非年检表七

七、年度工作报告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明

本人知晓和承诺本报告书内容属实,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张×    

×年×月×日

年检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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