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焊检验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车身CO2气体保护焊的对接焊缝、角焊缝的质量分等评定 级别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客车车身采用CO2气体保护焊时的焊接质量的评定。其它熔化 焊接时质量的评定标准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3375 焊接名词术语
GB 3323 钢熔化焊接对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3 焊接质量要求
3.1 所有级别焊缝不准有裂纹、烧穿。
3.2 焊接外表面质量的评定级别。
3.2.1 对接焊缝分为4个评定级别(见表1);T型接头、十字接头及搭接接头 角焊缝分为3个评定级别(见表2)。
3.2.2 其他型式的焊缝质量可参照表1、表2评定。
3.3 焊缝内部缺陷及其射线探伤的评定级别应符合GB 3323。
3.4 对焊缝质量的要求及等级的选择按产品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确定。
3.5 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质量要求,可由设计、工艺等部门另作规定。 4 焊接质量检验
4.1 焊缝进行外观检验前,应将妨碍检验的渣皮、飞溅等清理干净。
4.2 外观检验应在无损探伤检验之前进行。
4.3 外观检验可用目测、5~10倍的放大镜及专用检具(如焊口检测器)进行检 查。
4.4 焊缝外表面缺陷可采用渗透探伤等方法进行检查。
4.5 焊缝内部缺陷可采用射线探伤、超声探伤和磁粉探伤等无损伤方法进行检 验。射线探伤的方法应符合 GB 3323。
4.6 焊缝内部缺陷可用在相同条件下制备和试件上取样检验。试件的数量,取 样的标准可由工艺、检验等部门具体规定。
4.7 焊缝检验的数量及焊缝检验方法的选择按设计或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4.8 本标准未涉及的其他检验方法按设计或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建筑工程中钢结构钢构件的焊接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和主要机具
2.1.1所需施焊的钢材、钢铸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2.1.2根据设计要求选用适宜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2.1.3施工机具:交流电焊机、直流弧焊机、半自动CO2弧焊机、埋弧焊焊机、熔化嘴电渣焊机、焊条烘箱、焊条保温筒、焊接检验尺等。
2.2作业条件
2.2.1施工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接区域的清理情况,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2.2.2气温、天气及其它要求:
(1)气温低于0℃时,原则上应停止焊接工作。
(2)强风天,应在焊接区周围设置挡风屏,雨天或湿度大的场合应保证母材的焊接区不残留水分。
(3)当采用气体保护焊时,若环境风速大于2m/s,原则上应停止焊接。
2.3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焊工均应经过质量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有关环境保护的交底。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焊前准备→引弧→沿焊缝纵向直线运动,并作横向摆动→向焊件送焊条→熄弧
3.2焊前准备:根据钢种、板厚、接头的约束度和焊缝金属中含氢量等因素来决定预热温度和方法。预热区域范围为焊接坡口两侧各80~100mm,预热时应尽可能均匀。
3.3引弧
3.3.1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引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次,不得留下弧坑。
3.3.2对接和T形接头的焊缝,引弧应在焊件的引入板开始。
3.3.3引弧处不应产生熔合不良和夹渣,熄弧处和焊缝终端为了防止裂缝应充分填满坑口。
3.4焊接姿势
3.4.1平焊姿势:该姿势为焊接施工最理想姿势,因此尽可能创造条件采用平焊。
3.4.2船形焊接姿势:该姿势不易产生咬边、下垂等缺陷,一般对角焊缝要求成凹形时常采用。
3.4.3横向焊接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上侧产生咬边,下侧产生焊瘤以及未焊透等缺陷。因此焊接时宜采用小直径焊条、适当的电流和短弧焊接。
3.4.4立焊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焊缝成型困难,易产生焊瘤、咬边、夹渣及焊缝成型不良等缺陷。因此宜采用小直径焊条和较小的电流,并采用短弧焊接。
3.4.5仰焊姿势:必须保持最短的弧长,宜选用不超过4mm直径的焊条,焊接电流一般介于平焊与立焊之间。
3.5焊接顺序和熔敷顺序
3.5.1尽可能减少热量的输入,并必须以最小限度的线能量进行焊接。
3.5.2不要把热量集中在一个部位,尽可能均等分散。
3.5.3采用“先行焊接产生的变形由后续焊接抵消”的施工方法。
3.5.4平行的焊缝尽可能地沿同一焊接方向同时进行焊接。
3.5.5从结构的中心向外进行焊接。
3.5.6从板的厚处向薄处焊接。
3.6多层焊
3.6.1多层焊焊接接头应连续施焊一次完成,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若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清除后再焊。
3.6.2对于重要结构处的多层焊必须采用多层多道焊,不准摆宽道焊接。
3.6.3多层焊过程中的层间温度若无特殊要求一般应与预热时的温度相同。
3.7 背面清根
在电弧焊接过程中,当接头有全熔透要求时,背面的第一层焊缝容易未焊透、夹渣或裂纹等缺陷,要从背面彻底清除后再行焊接。常用的方法是碳弧气刨。
3.8熄弧:熄弧应在焊件的引出板终止。
3.9焊后处理
3.9.1焊接结束后的焊缝及其两侧,必须彻底清除焊渣、飞溅和焊瘤等。
3.9.2焊接结束后,如发现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申报技术负责人查清原因后,订出修补措施方可处理。
4、质量标准
4.1强制性条文
4.1.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2主控项目
4.2.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2.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2.3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4.2.4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4.2.5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4.2.6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4.2.5
4.2.7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4.2.8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4.3一般项目
4.3.1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2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4.3.3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5标准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4.3.4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标准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4.3.5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6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成品保护
5.1焊后不准砸焊缝周边,不准往刚焊完的焊缝上浇水。
5.2低温下操作应采取预热、缓冷措施。
5.3不准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4低温焊接后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方可清渣。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备和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工业纯钛、镍及镍合金的手工电弧焊、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和氧已炔焊的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施工现场组焊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焊接工程。
焊接工程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焊接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设计文件应标明母材、焊接材料、焊缝系数及焊缝坡口的形式,并对焊接方法、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及焊接检验提出要求。
焊接人员及其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接技术人员应由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有1年以上焊接生产实践的人员担任。
焊接技术员应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批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批导焊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处理焊接技术问题,整理焊接技术资料。
焊接质检人员应由相当于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焊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
焊接质检人员应对现场焊接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负责确定焊缝检测部,评定焊接质量,签发检查文件,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
无损探伤人员应由国家授权的专业考核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应按考核合格项目及权限,从事焊接检测和审核工作。
无损探伤人员应根据焊接质检人员确定的受检部位进行检验,评定焊缝质量,签发检验报告,对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焊缝应拒绝检验。
焊工必须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焊。
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当遇到工况条件与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的要求不符合时,应拒绝施焊。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规范、焊接作业指导书及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焊缝热处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施工单位应建立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并应有符合第2.20条规定的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检人员、无探伤人员、焊工和焊接热处理人员。
施工单位的焊工装设备、检验试验手段,应满足相应焊接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在焊工考试和工程施焊前,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
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不受影响。
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
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氧已炔焊:8m/s
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m/s
焊接电弧1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铝及铝合金焊接:不得大于80%
其他材料焊接:不得大于90%
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雪、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对不合格焊缝的返修,返修前应进行质量分析,当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应制订返修措施并经焊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返修。补焊工艺应与原焊缝施焊工艺相同,且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评定试件的检验、试验项目应为外观检验,试验项目应为外观检查、射线照相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外观检查及射线照相检验,焊缝质量不 应低于本规范表11.3.2中的二级标准。
有热处理要求的评定试件,其力学性能试验应在热处理之后进行。
力学性能试验应为拉伸和弯曲试验,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种类的数量应符合表4.3.4的规定。对铸造管等无弯曲性能要求的母材,其试件可不做弯曲试验。
当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冲击试验时,焊缝和热影响区应各取3个冲击试样。
对两侧母材不同的焊缝,每侧热影响区均应取3个冲击试样。
评定试件的取样,宜采用机械发割,切割前可进行冷校直,当菜用火焰切割取样时,应留出加工裕量,评定试件的取样顺序和位置应符合图。
拉伸试样应采用机械加工去除焊缝余高,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试件,应采用全厚度试样。
弯曲试样应采用机械加工去除焊缝余高,面弯。
焊接质量改进措施
1、电压表、电流表指示不正确,致使电压、电流过大,应即时更换电压表和电流表。
2、坡口生锈后应打磨,否则焊接容易产生气孔。
3、板间对口间隙应控制在1~2mm内,否则焊接容易产生未焊透。
4、不锈钢焊接与碳钢相比,电压、电流应小10%。
5、焊缝余高应控制在15%δ内。
6、引弧与收弧:
应在引弧板或坡口内引弧,禁止在非焊接部位引弧,焊缝应在收弧板上收弧,弧坑应填满。
7、防止打弧:
应防止地线、电源线、焊钳与焊件打弧。
8、弧坑的打磨与补焊:
电弧擦伤处的弧坑需经打磨,使其均匀过渡到母材厚度小于规定值时,则需补焊。
9、受压角焊缝:
其根部应保证焊透,焊脚应符合要求.(1)δ≤12,自动焊焊脚:0~4mm;手动焊焊脚:0~
1.5mm。(2)12<δ≤25,自动焊焊脚:0~4mm;手动焊焊脚:0~1.5mm.
10、清根:
双面焊要求清理焊根,显露出正面打底的焊缝金属.对于自动焊,若经试验确认能保证焊透,也可不作清根处理.
11、接弧处的要求:
应保证焊透和熔合.
12、层间温度:
施焊过程中应控制层间温度不超过规定的范围.对焊件预热时,应控制层间温度不低于预热温度.
13、中断焊接时的要求:
每条焊缝应尽一次焊完.当中断焊接时,对冷裂纹敏感的焊件应及时采取后热、缓冷等措施.重新焊接时,仍需按规定进行预热.
14、改善焊接质量的锤击:
需采用锤击改善焊接质量时,第一层焊缝和盖面层焊缝不宜锤击.
15、引弧板、引出板及试板的去板:
引弧板、引出板、产品焊接试板和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不应锤击打落.
16、焊接时应随时磕渣,否则焊接容易产生夹渣。
17、焊速不应过快,否则容易产生未焊透、夹渣等缺陷。
18、焊一道工序前应考虑下一道工序。
19、二保焊手法应从右向左,而手工焊应从左向右。
20、焊接薄板时,应采用二保焊点焊,不仅焊接不变形,而且焊缝很美观。
21、焊工应有爱岗敬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