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使用说明
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三、填表说明:
(一)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二)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三)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四)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填写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五)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四、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第二篇:财务制度报告书
附件一: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报告书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报告书
附件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使用类)填报说明
1、一个单位使用多种核算软件的,报备时应一张核算软件填写一张表格。
2、每种核算软件需报备电子表、打印出的纸质报表,要求纸质报表为电子表打印出来的,必须与电子表一致;纸质报表需加盖公章,无公章个体户由法人签字按手印,由管理人员负责审核。
3、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报纳税人与税务登记一致的全称。
4、核算软件名称、软件版本号:如:用友U8.61的核算软件名称为:用友,软件版本号为:U8.61。常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如下表所示:
5、软件来源:分为成品购买、定制开发、其他来源。如为其他来源请详细说明。
成品购买指购买市面上的通用核算软件,如:用友、金蝶等核算软件的各种通用版本
定制开发指企业根据自行经营需要,由专门的核算软件开发企业在其通用版本核算软件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增加、精简、补充等形式开发的核算软件。
6、数据库服务器品牌及型号:数据库服务器指安装有会计核算软件数据库的计算机。品牌和型号一般在主机的后面有标识。数据库服务器常见品牌如下表所示:
7、数据库名称、数据库版本:个别企业不能判断数据库名称和版本的自行询问软件出售方。常用的数据库名称和版本号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