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标志 NO
检 验 报 告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
检验类别
(质检机构全称)
注 意 事 项
1. 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 报告无制表、审核、批准人签章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一般情况,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7. 未经本中心同意,该检验报告不得用于商业性广告。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质检机构全称)
检 验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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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审核:
第二篇:农业部国家检测中心报告样板
№ 2012-X-1688
检 验 报 告
样品名称 : 旺旺煎饼 委托单位: 山东XX食品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委托检验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注 意 事 项
1.报告无检测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委托检验报告中“样品名称”、“生产企业”、“抽样地点”、“采用标准”等信息由委托方填写的委托单确定。
4.报告无制表、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5.报告涂改无效。
6.对本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7.送样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8.本报告未经我单位同意不能用做广告宣传。
9.样品备查期满(委托检验收到报告之日起一个月,监督抽查、统检公布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仲裁检验到结案,时效期限短的按失效期限),凡有使用价值且非假冒伪劣的样品由委托方或受检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抽样单(或委托申请单)领回。否则,按我中心规定处理。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名称: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开户银行:帐号: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Inspection Center of Food Quality (Jina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检 验 报 告
Test Report
批 准:
审 核: 制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Inspection Center of Food Quality (Jina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检 验 报 告
Test Report
备注:该报告黑色部分是原版样板,蓝色部分是后加的,红色部分是本人亲身经历的,故提醒一下,万
一出现样品不合格,后果相当严重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