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离职
第一节 聘用
一、公司秉承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公司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公司工作;
4、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良好;
5、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三、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1.有犯罪前科的人员
2.品性恶劣,被其他公司、机关开除者
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等身体不健康者
4、不尊重老人,不孝敬父母,家庭不睦,与兄弟、邻里不和者
5.其它有关不符合公司所要求的条件者
四、应聘人员,应向公司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职称、技能证件复印件
3、本人简历
4、健康证明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五、经公司面试合格者,到总经办办理应聘手续后,即成为本公司员工,其权力和义务依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六、新员工报到后应领取的物品
1.员工手册
2.考勤卡
3.工作服、胸卡
七、新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总经办可视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其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若无法胜任或不适合继续工作,公司可随时予以解聘。
八、公司给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如在公司做满一年将不扣除办理费用;否则在离职时必须在工资中扣除办理暂住证的费用。
第二节 离职
一、离职分类:
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开除三种类型。
1.辞职:指员工因个人意愿或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而离职的。主要包括:
1)因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而要求离
职。
2)因个人因素要求离职。
2、辞退: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或聘用协议,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及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2)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3)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未领取薪资不予发放。
4)公司因业务紧缩,需裁减人员;或工作暂停一个月以上;或因不可抗拒原因公司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者。
5)因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6)因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相关制度,情节较轻,但需解除劳动关系者。
7)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签聘用合同的。
3.开除:指违反国家法律、公司有关规定给社会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需要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予以开除。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个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
害者。
3)聘用时有欺骗公司行为者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二、离职管理
1、辞职:公司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其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总经办审批;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员辞职,由总经办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合同未满辞职,公司将在未发放工资中扣发违约金。
2、辞退:员工辞退由部门主管提出辞退意见,报总经办核实审批;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批。
3、开除:对严重违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损失重大,扣除公司未予发放工资仍不足以弥补的,公司有权决定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4、工程技术人员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5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否则,公司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三、离职交接
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
1.工作交接: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应对相关工
作进行交接与清理。主要包括:资料(含电子版)、磁盘、合同、方案、档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并详细填写“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清单”。
2.物品移交:与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1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工作用具、工作服、安全帽、业务手机(卡)、钥匙及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并详细填写“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清单”。 未交接者按成本价从工资中扣除。
3、员工进厂不满一年者,离职或辞退、开除,工作服从工资中扣除60元一套。西装另行规定。
4、离职人员完成全部交接手续,总经办方可将离职人员的档案等人事关系转出。
5、交接监督: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监督交接,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四、离职财务结算
1.当交接事宜全部完成,并经主管部门、总经办、总经理三级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关薪资结算事宜。
(1)工资。
(2)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3)员工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4)新员工进厂工作不足十天离职的,无薪资发放。
(5)公司给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如在公司做满一年将不扣除办理费用;否则在离职时必须在工资中扣除办理暂住证的费用。
2、员工离职结算后,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由本人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工资或由财务部直接打入员工个人银行卡。
3.特殊岗位离职人员在离职结算后发现有后续经济损失,公司有权在通知本人后,从其应发工资中扣除。
第三节 聘用合同
一、公司在职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二份,公司总经办备案一份,员工本人一份。
二、合同期满本人不向公司提出续签者,以自动离职办理。
三、公司公派员工参加培训的,双方需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聘用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二篇:《员工聘用、转正、异动、离职的若干规定》
员工聘用、转正、异动、离职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做到规范、合理、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聘用:
1、各部门在定岗定编的原则基础上,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本部门增加人员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核准同意后,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说明该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及相关人员要求,经部门主管确认、报总经办审核、平衡后呈总经理审批,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所需人员。
2、应聘人员填写《面试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技能证书等原件。
3、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初试、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二试、必要时需要经过一定的笔试,面试人员需在《面试登记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确定该人员试用期限、薪资及相关入职时间,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4、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和相关资料、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以报到安排上岗试用的日期为起薪日期(5日观察期合格者)。
5、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进行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教育后安排工作,同时应明确技术、业务等方面培带的督导人。
6、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中商议的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曾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二)、通辑在案或服刑期未满者;
(三)、身体不健康、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四)、未满半年从公司离职者。
二、 员工转正:
1、所有员工必须进行试用期的考核。
2、员工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将《试用期工作考核表》发给用人部门或试用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的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
3、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公正地进行考评并签订意见。
4、主管领导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和督导人初评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复核考评和评语。
5、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等特别出色的新员工,部门主管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试用期工作考核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试用期工作考核表》,经部门主管和总经办负责人批准后,安排在其它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
三、员工内部异动:
公司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对员工进行内部调配,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并由调入、调出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呈报总经理批准。
四、员工离职:
1、在试用期内,聘用双方都有权利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三日告知)。
2、在试用期外,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离职原因,并备注:“本人同意自离职之日起公司为我停交一切社会保险。”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离职时办理移交手续,交还工具、上岗证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五、其他
1、所有人员的人事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2、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等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生效。
鑫博腾飞人力资源部
20xx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