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街村村民搬迁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南街村第六村民小组共26户、91口人、耕地35亩、林地600亩,因紧靠国有林场,剩余坡地都有林场占去,根据现有情况小孩上学、就医、就业都已成实际问题,经第六村民全体村民代表,及有搬迁意向的村民共同协商,初步拟定以下搬迁意向和方案:
一、搬迁意向 南街村经第六村民全体村民代表,及有搬迁意向的村民共同协商,申请搬迁到沙河市区周围,以便于今后生活和就业。
二、搬迁户数 南街村第六村民共26户、91口人。
三、承受能力 鉴于村民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村民希望每户住房面积在120平左右,购买价每平不超过1200元为好。26户中有8户能一次性交清50%,16户能一次性交30%,4户能一次性交清20%,剩余部分是否能以林地做为抵押贷款分期付清。
四、希望政府尽量解决就业问题,给村民力所能及的工作,以解决村民基本生活问题,但所有申请搬迁的村民要体谅政府的难处,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就业问题,积极为政府分忧。 20xx年11月27日
第二篇:拆迁困难补助报告
拆迁困难补助报告
玄武区人民政府新街口办事处:
玄武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我们父子原住邓府巷5号,20xx年6月被拆迁,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因申办的廉租房直至20xx年5月才拿到,在外过渡了8年,20xx年玄武区拆迁办给的5万元补偿款早已用完.我们父子均无业吃低保,生活十分困难,经常靠借债维持生计。现入住的廉租房又需要一些最简单的装修,恳请相关部门领导给予我家特殊困难补助为感。
原邓府巷5号住户
蒋思平 蒋 剑
20xx年11月2日
承诺书
本人蒋剑因拆迁补偿事宜与玄武区拆迁办的工作人
员产生了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经玄武区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的调解,现已经全部解决了医疗赔偿和拆迁补偿的全部事宜。在此,我郑重承诺:
在玄武区拆迁办向我兑现了双方商定的补偿款之后,
我不再向包括但不限于玄武区拆迁办、玄武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就拆迁补偿事宜再行提出任何补偿安置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全部法律责任。
原邓府巷5号住户:
蒋 剑
身份证号码:
20xx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