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甲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关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
自
二0 查 报 告 二年四十 一月日
苏甲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关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
自 查 报 告
昭阳区营养办:
自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校在昭阳区营养办及苏甲乡中心学校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让党和政府的关爱播洒到每个学生的身上,保证了在校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供应,满足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营养需求,从而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现就本学期以来的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校中学部在校生421人,小学部在校生349人,全部免费享受营养餐。
(二)供餐模式及供餐内容
1、营养早餐采用企业供餐模式,在校每天每生享受一盒牛奶和一个鸡蛋,分班级就餐。
2、午餐采用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每吨两菜一汤(每顿
饭都有一个荤菜或串荤)。
3、供餐工作流程、规范:
(1)领导小组成员排班负责发放营养早餐,发放的同
时检查营养餐质量,并做好记录。
(2)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分工协作,负责维持学生就餐
的秩序。班主任月初到总务处领取营养早餐花名册,安排学
生如实填写,并清点每天就餐的学生数。
(三)加强各项管理
1、加强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学校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营养餐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
节的食品安全。学校在购物时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严把
质量关。大宗物品的采购选择有资质的供货商进行采购,供
货商所供产品必须是获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有检验报
告,保质保量,索要票据;二是严把准入关,建立购货台账;
2、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
学校要与供货单位、管理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
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加强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
(1)、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学校统计核准在校学生数
和学生基本情况,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2)、加强财务管理。学校配备兼职财会人员(或报账员),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学校补助资金做到不截留、挤占和挪用。
(3)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管账员建立健全收支流水帐和转入、支出明细账,确实做到食堂“零利润”。
三、存在的问题:
1、营养早餐单一,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
2、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力度太小。
3、从业人员工资太低,导致招不到素质过硬,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安排专人负责向社会、家长进行营养早餐计划的宣传。
2、尝试采用学校食堂供早餐的模式。
苏甲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20xx年4月10日
第二篇:营养改善计划自检自查工作报告
凤庆县第二中学20xx年春季学期营养
改善计划自检自查报告
县教育局:
根据《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凤教发〔2015〕66号】文件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自检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于3月25日召开会议作出要求和安排,3月25至26日,由学校食堂、营养办以及部分师生组成的工作组深入食堂,组织问卷等,对学校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世海(校长)
副组长:陈庆光(总支书记) 张廷洪(总务主任) 成 员: 马拥真(总务副主任) 王文林(营养办业务员) 施世兴(食堂监督管理员) 戴应山(总务处业务员) 张玉琴(食堂负责人)
领导组责任分工情况:
组长 校长(张世海):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总务处开展好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副组长 陈庆光(总支书记):牵头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副组长 张廷洪(总务主任):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
营养办业务员 责任: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具体责任人,对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过程直接负责。及时认真做好鸡蛋、牛奶等的接收、登记、入库、保管、出库、加工配发等工作,对食堂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
食堂负责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加工过程直接负责。定期对员工体检,办理好健康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加工操作程序进行食品,接受学校、食药监局的监督,保证食堂操作的规范、安全、卫生。
值周领导(包括值周教师):对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好学生就餐,维护就餐秩序,并按要求陪餐。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学校设立营养餐兼职财务人员二人,会计、出纳各一人,并开设食堂专用账户一个,建立食堂资金往来明细账,票据使用规范,资金支出由校长一人亲自审批。
(三)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在实处,我校结合校情,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一是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餐供餐实名制制度。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三是制定了饮食卫生、仓库保管、烹调、食品卫生检查、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定点采购食材。建立《凤庆县第二中学营养改善计划鸡蛋入库出库台账》、《凤庆县第二中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入库出库台账》、《凤庆县第二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入库台帐》、《凤庆县第二中学食堂食品出库台帐》、《凤庆县第二中学学校食堂教师陪餐记录表》以及食堂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上报《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周报表》、《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月报表》、《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周物价市场信息公示表》。
(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
1、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过程中,学校一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凤庆县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凤庆县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2、鸡蛋、牛奶由县统一采购,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验收时主要看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
3、我校食堂每周一至周五鸡蛋早上和中午交替(蒸或炒)食用。
4、午餐由学校安排食堂负责原料的采购和加工。在每天做菜前(9:00左右),根据当天实际在校生人数,由专人负责到食堂检查猪肉原料的质量及监督食堂用秤称好所需肉的数量(每生平均1两肉),方可开始加工。食堂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大宗原料采购时食堂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同时保证一定数量和质量。质量的要求是:原料必须新鲜、安全,从正规渠道采购。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落实规范,由食堂管理员杨中林负责公示,每日、每周、每月三种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学生生活费的收取:因学校食堂属对外承包,大部分学生不享受免费营养餐,所以只为享受营养餐的学生在午餐时免费提供一顿饭、一两肉(隔天加一个炒鸡蛋),早餐、晚餐需自费。
(五)开展疾病预防,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1、我校定期对食堂周边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食品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我校坚持实行营养改善计划信息采集发布制度。
3、在检查中,发现可疑的食品安全问题,就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痕迹档案资料,制度健全。
(七)我校加工环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证件办理齐全、实用专柜进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食堂属对外承包,无专门的营养餐食堂,所以只能与非营养餐食品在同一操作间加工,且由食堂员工代为加工,学校对加工、发放过程监督不够全面。
2、有时还存在个别学生把鸡蛋、牛奶或营养午餐送给别的同学食用或弃吃情况;
3、个别符合规定享受的走读生,学校也按要求为其提供蛋奶、午餐,但放弃享用而回家吃的现象时有发生;
4、对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关于营养餐政策及开展情况宣传不够,少数教职工对此项国家政策及学校的具体实施情况了解不透彻。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营养餐(肉)的加工、发放过程的管理,保证安全、足量、味美、营养;多收集改进意见,保证学生吃得下、吃的好;
2、严格要求学生按规定统一时间食用,不得转让或带出校园;
3、 对走读生免费午餐弃用情况,通过与家长沟通,让家长清楚学校是按要求准备的,确实自愿放弃享受的,须经家长签字认可;
4、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利用公示栏、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教职工会议等,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学校具体实施情况的宣传,让学生、家长、教师人人明白,人人参与,人人监督。
凤庆县第二中学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凤庆县第二中学20xx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
自检自查报告
凤庆县第二中学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