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报告的编制、修改、审核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提供准确的、完整的检验报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报告的编制、打印、审核和修改管理。
3. 职责
3.1检验人员负责提供检验报告所需的数据,并编制检验报告。
3.2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审核。
3.3综合室标本管理员发放检验报告。
4. 工作程序
4.1每份检验报告至少包含下列信息
4.1.1清晰明确的检验标识,适当时还包括测量方法;
4.1.2发布报告的实验室的标识;
4.1.3患者的唯一性标识和地点,如可能,注明报告的送达地;
4.1.4检验申请者的姓名或其它唯一性标识和申请者的地址;
4.1.5原始样品采集的日期和时间,当可行并与患者医疗护理有关时,还应注明实验室接收样品的时间;
4.1.6报告发布的日期和时间,如果没有在报告中注明,也应保证在需要时可以随时查到;
4.1.7原始样品的来源和系统(或原始样品的类型);
4.1.8以SI单位或可以溯源至SI单位的单位报告的结果;
4.1.9生物参考区间;
4.1.10结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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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其它注释(例如,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原始样品的质或量;委托实验室的检验结果/解释;新方法的使用);报告中应区别出作为开发新方法的、其测量性能还没有完全确定的那部分检验,需要时,应有检出限和测量不确定度资料供查询;
4.1.12报告授权发布人的标识;
4.1.13相关时,应提供原始结果和修正后的结果;
4.2 检验报告的格式
4.2.1检验报告可按不同的检验项目设计,但必须包括本文件4.1条要求的信息。
4.2.2 检验报告格式由各实验组与临床医师沟通后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核,科主任批准后投入使用。如要修改,须按上述程序报批。
4.3 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发放
4.3.1 检验工作结束后,由检验人员根据检验记录、计算方法和导出的数据以及检验申请单等检验资料提供检验报告所需的数据,然后编制报告。
4.3.2授权签字人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4.3.3 标本管理员负责检验报告发放,门诊病人报告由患者凭回执领取,住院病人报告由标本管理员送达相关科室,由对方签收。
4.3.4实验组相关人员将存档报告与检验原始记录、送样单、检验申请单等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4.4 某些涉及病人生命安全,或烈性传染病,或具有重大价值的关键检验指标,实验室应与临床医师协商,确定其“警告”或“危急”值区间。当检验结果处于“警告/危急”值区间时,检验人员应立即通知审核人员,由其对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立刻将结果报告给申请医师或相关医护人员;传染病阳性结果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4.5检验结果可以口头报告等临时报告形式传送,最终还应向检验申请者或患者送交正式的书面或电子报告。
4.6实验室管理层与临床医师协商,确定每项检验的检验周期。检验结果应在检验周期内发放。如果发生了检验延迟,检验人员报告实验组负责人,如认为可能影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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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医护时,通知综合室,由其负责通知相关医护人员或患者,应说明发生检验延迟的原因,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及预计发放报告的时间。
4.7 检验报告的更改
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作补充或修改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以下不同修改方式:
4.7.1 对不影响检验结果的采用另发一个修改通知的方式进行改正,通知单应写明“对序号XXXX的检验报告的补充。”
4.7.2 对需要更改检验结果的,则应将原报告收回、注销、存档,重新发出一份新的检验报告,新报告的编号为在原报告编号后同加上一个英文小写字母a,例如原报告编号为“XXXX”,新报告编号为“XXXXa”。
4.7.3 报告更改由综合室填写《报告更改记录表》,内容包括更改的时间、日期及负责更改者的签名。
4.8 检验结果准确性发生疑问时的处理
实验组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发生疑问时,执行《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9 检验报告的电磁传送方式
当委托方要求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它电子和电话设备传送检验报告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9.1 委托方在委托单或委托合同中向检验科室提供详细的接收号码和收件人姓名,必要时预留密码,并规定如何保证数据的完整和保密。
4.9.2 检验科室指定专人向指定的收件人传送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发送时间、地点、发送内容、收件人姓名及接收号码,并遵守委托单或委托合同中关于保密人保证数据完整性的规定。
4.9.3 涉及仲裁、诉讼及其他法律纠纷、新产品、行政决策等重大影响的检验报告原则上不用电子或电磁传送方式。确需传送时,应加密处理,并由实验组指定专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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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委托实验报告的要求
4.10.1委托检验报告由综合室负责提供给申请者或患者。
4.10.2报告可由委托实验室出具,也可由本检验科出具,但不得做任何可能影响临床解释的改动。
4.10.3如需在报告中附加解释性评语,应有评语者标识。
5.支持性文件
5.1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5.2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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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1、目的
强化检验报告、检验评定等资料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2、范围
气瓶检验报告及检验评定记录有关标准等。
3、职责
3.1档案管理员负责该范围内档案的日常管理。
3.2档管管理员必须建立与其相对应的档案目录、借阅记录。
4、管理实施
4.1检验报告及检验评定记录存期为四年,其余皆为永久保存。
4.2检验报告及检验评定记录的销毁及存留,必须经站长批准,同时,档案管理员做好记录。
4.3档案的借阅,应作借阅登记。
4.4借阅者不得在资料上做任何改动。
4.5外单位人员借阅技术档案必须取得站长批准。
4.6凡借阅技术档案者不得借阅于其他人。
4.7档案管理员应每年进行一次防虫措施,每月检查一遍潮、防腐情况。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检验报告审批单》
《检验报告发放审批记录表》
《检验报告借阅、复印登记表》
检验报告发放登记表
检验报告借阅、复印登记表
检验报告审批单
年月日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