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20 年)第 号
1.序言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根据国家有关资产的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 (私人生活用车普通四档捷达轿车)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的车辆进行了实地勘查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2.委托方和车辆所有方简介
(1)委托方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为 。
3.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为:
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4.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表示代码/车架号 ;登记日期: 年 月);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公路养路费交至 年 月;车辆购置附加税(费)证 ;车船使用税 ;该车手续齐全有效。
5.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6.评估原则
严格遵守“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7.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二手车(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 号。
(2)法律和法规依据
1)(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委〔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委〔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委〔2000〕1202号)。
6)国经贸委〔2002〕825号)《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7)公安部20xx年4月30日办法《旧机动车登记规定》。
8)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3)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
(4)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GB 7258—2004《机动车隐匿性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标准。
技术参数资料: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公开的解答轿车技术参数。
技术鉴定资料:(略)
其它资料:(略)
8.评估办法
重置成本法 现行市价法 收益现值法 清算价格法 其它
注:其它系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结果的加权平均值作为评估值,比较少用。
计算过程如下:
9.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和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10.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 元,金额大写: 。
11.特别事项说明
无。
12.评定报告法律效力
(1)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评估基准日至 年 月 日止。
(2)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可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90天,须承诺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或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的价格发生变化,对车辆的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要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3)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果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就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估价师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将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相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二手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二手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复印件(略);
四、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略);
五、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六、二手车(旧机动车)照片(要求外观清晰,车辆牌照能够辨认)(略)。
注册二手车(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签字、盖章)
复核人须具有高级鉴定评估师资格。
备注:本报告书和作业表一式三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