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
桩基竣工报告
福建省交通设计院:
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桩基工程于20##年12月5日试桩,桩于20##年2月23日正式施工,20##年3月26日竣工,实际工期32天。经核查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的桩基全部工作内容,各项竣工内业、技术、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完整,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企业自评定本子分部质量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特向贵单位提交工程桩子分部竣工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南侧,交通路43号。总建筑面积20093.4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25㎡、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069㎡;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高度约75m;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
工程功能布局为办公;建筑等级一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防火分类:高规一类,耐火等级一级;人防工程等级六级;室内±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罗零)7.600m;上部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
由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投资兴建、设计单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质勘察单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为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桩数为216根(133#桩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桩头板处混凝土爆裂,报废),其中抗拔桩42根;
二、工程设计要求:
1、地下室底板标高为-4.650m,-5.500m和-5.600m,桩顶标高为承台面标高-承台高度+0.10m
2、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砼管桩(PHC),桩身砼强度等级C80,桩直径为500mm,抗拔桩采用PHC500-125-AB型管桩,其它工程桩为PHC500-125-A型管桩及3根PHC400-95-AB型管桩,设计桩长30m~32m,采用静力压桩机进行压桩施工,桩尖设计为开口型。
3、桩基持力层为第5层(中粗砂)或第六层(中砂层),桩端进入持力层≥3000mm;
各岩土层特征及分布规律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1杂填土、②粘土、③淤泥、④淤泥夹砂、⑤-1中砂、⑤中粗砂、⑥中砂、⑥-1含砾中砂、⑥-2圆砾、⑦卵石、⑧砂土状强风化花岗岩、⑨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⑩弱风化花岗岩。
4、经试桩确定压桩力必须大于5000KN,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取2700KN(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取2250KN)。纯地下室柱下桩基抗拔承载力设计值取700KN。
5、工程桩桩原设计数量为212根(其中抗拔桩39根)。由于1#桩施工受场地制约无法施工的原因,后经设计变更为3根PHC400-95-AB型管桩; 133#桩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桩头板处混凝土爆裂,经设计同意,补2根PHC500-125-A管桩。实际施工总桩数为216根(其中抗拔桩42根)。
三、施工主要依据:
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②经审查批准的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的结构施工图纸和设计技术文件以及设计变更和会审纪要
③《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研发大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2002版);
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⑦《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⑨福建省建筑标准《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DBJT13-57)。
⑩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及建筑安装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等。
四、工程技术措施:
自工程开工以来,我单位始终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先进、工程优质、服务完善的质量方针。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组织强有力的施工技术队伍,认真熟识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所有要求。针对桩基工程施工特点,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桩基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在业主和质量监督单位有关人员经常性到工地监督指导及监理人员全过程监控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从未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把关桩位放样、控制点及标高基准点的复核、管桩接桩和焊接质量、垂直度测定、压桩力控制、标高控制、终压等工序质量。
五、质量保证资料核查情况:
1.工程材料使用情况:
本工程工程桩采用福建省大地管桩有限公司生产的PHC500-125-AB型、PHC500-125-A型和PHC400-95-AB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砼强度等级C80),对进场的每车管桩均对外观及尺寸进行检查,核对随车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相符,在自检合格下,按有关程序向监理单位报验,并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使用,对不合格的管桩坚决予以退场。
桩尖采用福建省大地管桩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型Ⅱ型桩尖,对进场的桩尖均对外观及尺寸进行检查,核对随车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相符,在自检合格下,通过监理验收后再行使用。
焊丝采用,常州运河焊材有限公司生产的ER50-6(Ф1.2mm)焊丝,对进场的焊丝检查其包装是否完好你,标识是否与合格证一致,核对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相符,经自检合格后,再行报监理进行验收。
对受潮和不合格焊丝禁止使用在工程中。
2. 原材料质保资料核查:
⑴、PHC预应力高强砼管桩共进场21批次,共5921m,自检合格,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共47份,
⑵、桩尖共进场2批次,计220个,自检合格,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共2份;
⑶、焊丝共进场1批次,共1t,自检合格,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共2份,
3.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
桩基施工完成后委托福州市建筑设计院对桩基进行低应变动力试验试验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桩基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3份。
检测数量:桩基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3根、桩基单桩竖向抗拔静载检测3根、桩基低应变动力检测215根,检测数量占总桩数的百分百:
桩基检测:
(1)桩基低应变动力检测结果Ⅰ类桩211根,占抽检桩数的98.1%;Ⅱ类桩4根,占抽检数的1.9%。详见桩基低应变动力检测报告D-20##-149。
(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共检测3根桩(99#、130#、150#桩),检测结果见下表: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结果
检测结论: 99#、130#、150#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均达到4500KN,最大沉降量为21.3mm,最小沉降量为16.47mm,满足设计要求。详见桩基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JZ-20##-78。
(3)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共检测3根桩(39#、155#、199#桩),试验结果见下表: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结果
检测结论: 39#、155#、199#桩的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均达到1400KN,最大沉降量为11.40mm,最小沉降量为10.05mm,满足设计要求。详见桩基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报告JZ-20##-78B。
4.轴线、标高控制资料
(1)桩位位移:静压预应力管桩的桩位偏差经过现场实测,除编号190#桩实测偏移为230mm外,其余各桩最大偏移均符合规范要求。(详见竣工图)
(2)桩顶标高:静压预应力管桩的桩顶标高偏差经过现场实测,最大偏差45mm,符合规范要求。
六、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1.检验批验收情况:本工程共有预应力管桩工程23个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也符合规范要求。
2.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本工程桩共有预应力管桩1个分项工程,23个检验批,所有检验批均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率为100%,分项工程评定合格。
施工记录情况:本工程共有静压预制桩施工记录216份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七、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本工程共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1份。所有每一道工序、分项工程均经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申请,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有关人员对该施工部位进行隐蔽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同意隐蔽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施工质量均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要求。
八、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情况:
验收结论: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桩基工程整体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标准,本企业评定该子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
本工程现已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验评标准的合格等级,特向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桩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企业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20##年 7月 29日
第二篇:桩基工程验收竣工报告
桩基工程验收竣工报告
一、工程概况:
拟建车间工程,由浙江黄岩纪元模具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由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位于厂区的东部,场地南侧为相邻厂区,东侧为村庄,西侧与已建车间相邻,北侧为厂区绿化带。 拟建车间占地面积5184㎡,建筑面积为18807㎡,框架结构4层,建筑平面呈正方形,东西长72.0米,南北宽72.0m,建筑高度22.75m。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黄海高程)4.150m。 工程桩采用PHC-A500(100)型和PHC-A600(110)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有效桩长33~47m,桩端进入第⑩~1层强风化凝灰岩层不小于1.0D,设计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为1500/1900KN。
二、地质情况:
拟建场地土层情况自上而下为:
1、素填土;2、粘土;3、淤泥质土;4、含粉质粘土角砾;5、粘土;
6、圆砾;7、粉质粘土8、含角砾粉质粘土;9、碎石;10、强风化凝灰岩。
三、施工情况:
1、20xx年4月6日设备进场组装维修保养,20xx年4月17日试压桩,于5月12日正式开始试桩,由于A、B栋交叉施工,于6月28日施工完毕。压桩施工共250根。压力桩控制为2700KN,复压三阵,每阵沉降量不大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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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所用原材料、焊条、管桩等均具备完整的合格证及相关质保证书、检验报告,所有参与人员均持主上岗。
3、整个施工过程均有甲方、监理代表跟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检查,严格按照IS09002-9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技术交底:施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施工交底,贯彻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强化质量意识,确定有关控制数据,并指派专职技术人员监督管理。
(2)桩基轴线从基准点引出,在桩基附近设置水准点,测量控制桩顶标高。在纵横轴线方向上设置永久控制点并做好保护,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复查做到了准确无误。桩位放样后请甲方、监理单位代表进行复核,偏差均控制在20mm以内,并办好签证。
(3)桩段起吊前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桩的外观如有缺陷均未使用。
(4)垂直度:在压桩过程中由专人在桩机两正交方向用线锤吊线控制垂直度,使桩身垂直度偏差均控制在0.5%L范围内。压桩过程中,始终保持桩机平整。
(5)桩的焊接:在进行焊接前首先接正上段桩的垂直度在0.5%L范围内。上、下桩接头对齐,如接头不平整用楔形垫片垫实、焊牢、焊缝均焊连续饱满,焊接完成后,先由专职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再由甲方代表复查合格,并签证后在自然条件下冷却十分钟后再进行施压。
(6)由于地质变化异常,有15根桩送桩超深,基坑开挖后按设计通 2
知要求进行了接桩处理。
(7)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与《建筑施工安全安全标准》进行施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桩基检测:
1、基桩动测由设计选桩254根(即100%动测),其中Ι类桩213根占83.9%,Π类桩41根,占16.1%,无III、IV类桩,均为合格桩。 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结果:217#、103#、68#最大试验荷载1800KN,桩沉降量分别为12.15mm、20.92mm、17.57mm。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均不低于1800KN,满足设计要求。
1、基础开挖后由压桩施工单位、上部结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现场对所有桩位进行偏差测量,并会同质监部门抽检,桩位偏差及桩顶标高与竣工图相符。由于施工时施工现场地太软弱导致部分桩位偏差较大,共有20根偏差超出规范(详见下表)
已经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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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工程有4根桩由于周边场地影响,静压桩无法就位施工,故经施工单位及甲方提出,设计单位实地查看、分析地质情况后进行设计变更改为锤击桩,每根桩的起吊、焊接、垂直度及收锤贯入度控制均在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监督下,质监站的抽检下进行。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六、内业资料:
本工程内业资料齐全、完整。
综上所述,本工程质量等级自评为合格。同意对该工程进行桩基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法人代表:
福建省***********公司
二OO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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