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报告

时间:2024.4.1

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地施工实际情况,局安委会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船舶、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我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于20xx年7月15日至20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工作安排

1、各管理人员针对具体所负责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管理资料,特别是安全防汛应急演练。

2、各班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卫生,主要是河道周边及污水泵房周边区域现场卫生的规格化。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安全排查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与生活区用电安全及防火防盗设施、防洪措施、安全警示、警戒等。

4、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不足,健全、完善基础资料。

5、设备管理负责设备的运行、保养情况。

6、落实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

二、自查情况

1、对照管理目录,各管理资料还需完善。

2、各班组负责的施工现场规格化卫生比较彻底,生活区卫生有死角。

3、河道右岸应下雨及地下污水管道排污导致局部有塌方现象。

4、各班组负责的设备基本运行正常,保养良好,基础资料还需完善。

三、整改情况

河道右岸塌方段采用加设污水管道并回填,周边架设安全警戒线,其余在自查整改中所发现的问题,都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第二篇: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白猫股份 编号:临2007-017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3、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4、公司需进一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5、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司治理的自觉性。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 公司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系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6月,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资产置换,同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立行。

20xx年8月18日,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猫集团”)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白猫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99%股份出让给新洲集团。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20xx年4月21日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新洲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白猫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2,032,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

20xx年6月,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新洲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变更为41,94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白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变更为20,265,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总 1

数为132,25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8%,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19,80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2%。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受股东的影响。20xx年6月13日,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限售期满,获得上市流通权,可上市数量为71,739,671股。

目前公司主营牙膏等口腔清洁用品,拥有“中华”、“美加净”、“白玉”、“留兰香”、“上海”等知名牙膏品牌。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公司控制关系方框图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主营实业投资、建筑材料和房屋中介代理服务等业务。新洲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1,94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27.59%。其实际控制人为傅建中先生。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和召开公司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聘请具备专业资格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充分保证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特别设置股东提问环节,由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公司于20xx年5月30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的投票权。

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或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单独或 2

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专人负责全程记录,并由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确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股东大会决议均于召开股东大会第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上海证券报》和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上。

2、董事会

公司于20xx年2月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于20xx年8月、20xx年6月及20xx年5月进行了修定。公司还于20xx年6月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两项规范相辅相成,规范着董事会的运作。

本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马立行

傅建中

汪涛

陆恩东

陈柏森

苗华

杨建文

吴弘

章曦 董事长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所在股东单位 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股东)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无 无 无

公司现任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和第149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国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董事会,各位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参加并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详细询问并提出客观、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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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产生的程序、人数及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监事会的运作。

各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列席每次董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和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经理层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奖惩制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各经理层的高管人员分工明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和“内部人控制”倾向。公司经理层恪守职责,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违背诚信义务的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过去3年,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自20xx年公司资产置换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诚信义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内控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通过对上述治理文件的建立与完善,规范公司各个环节的正常健康运作。

同时公司还通过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门法务部门、及外聘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进行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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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独立性及透明度情况

1、公司独立性情况

除董事长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均不存在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的情况。公司自主生产经营,自行采购物资与销售产品。做到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五独立”,对大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均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董事及股东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展。

公司各项重要决策均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凡属《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决策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2、公司透明度情况

公司于20xx年4月制定了《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于20xx年5月进行了的修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建立和健全了公司内控制度。这些制度得到了长期的遵守和实行,有效地规范着公司的运作,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治理总体较为规范,不存在重大问题或失误。

但是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贯穿于企业运作的整个过程。需要长期有效地贯彻,坚持不懈地完善和全面努力地提高。是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换而不断弥补、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质量,公司在全面地自查后发现需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各项政策制度的不断制定和修改,公司也必须不断调整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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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目前的资本市场已进入了全流通的时代。为了适应资本市场质的变化,各类法律法规的修改也日益突显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障。通过明确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质询权、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以及建立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规定,全面地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作为上市公司,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是适应目前新形势下的证券市场的迫切需求。

3、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目前公司董事会下已设立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战略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各委员会成员由部分董事会成员组成,并以独立董事为主。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三位独立董事强大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内部治理等事项提出专业建议,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4、公司需进一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上市公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上市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是衡量上市公司运作质量的标准之一。因此,公司在规范自身运作的同时也不可忽视下属各子公司的内部管理。

5、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司治理的自觉性。

随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的颁布实施及修改,公司需通过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新形势下各类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的质量。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 关于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方面

整改措施:公司将以总体经营目标为中心,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公司自身特点,依据市场发展的需求,以公司健康稳步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结合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产品研发、投资管理、物料采购和销售等重点环节的业务流程。使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更趋于科学化,并落实到实处。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有利于促 6

进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质量。

整改时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完善,贯穿于公司运作的始终。 整改责任人:公司总经理黄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继续开通投资者咨询电话(32023251),接待投资者来访(地址:金沙江路1829号)。在目前的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的新形势下,公司有必要开拓出更多与投资者交流的渠道,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探索、加强与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丁一新。

3、关于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由部分董事会成员组成,并以独立董事为主。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凡涉及相关专业领域的董事会提案,在召开审议该提案的董事会之前,召开相关的专业委员会会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的水平。

整改时间:在公司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与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马立行

4、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投资部每月向各子公司询问经营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日后,公司将督促各子公司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重大事项及时请示和汇报,重要会议记录及文件、档案报公司备案。由投资部对子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增强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丁一新。

5、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司治理的自觉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针对新制定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通过在布告栏内张贴相关宣传文件,向重点部门发放学习资料,从而增强员工的规范运作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公司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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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丁一新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内控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着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公司的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开展,尚未有特别的创新。公司将在日后的经营管理中不断探索,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寻求有特色的公司治理方法。在此过程中,公司也将向其他有治理特色的公司学习借鉴,引入适合公司的治理方法。

以上为我公司近期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请各监管部门及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的专项治理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丁一新

证券事务代表:徐晔

联系电话:021-32023251

传真:021-52701369

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1829号

邮编:200333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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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自查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1-1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的基本情况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系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鹿电器”)。双鹿电器系于19xx年5月18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以沪经企(1992)346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5万元。双鹿电器的股票于19xx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双鹿电器,股票代码:600633。

双鹿公司于20xx年6月2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将经评估后的20xx年5月31日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与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20xx年5月31日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进行等额置换。整体资产置换后,公司已于20xx年8月23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立行。

20xx年8月18日,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猫集团”)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白猫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99%股份出让给新洲集团。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20xx年4月21日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新洲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白猫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2,032,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

20xx年6月,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新洲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变更为41,94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白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变更为20,265,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132,25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8%,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总 9

数为19,80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2%。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受股东的影响。

20xx年6月13日,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限售期满,获得上市流通权,可上市数量为71,739,671股。

目前公司主营牙膏等口腔清洁用品,不但拥有“中华”、“美加净”、 “白玉”、“留兰香”、“上海”等知名牙膏品牌,更追求创新,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1-2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

1-3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股份总额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2,050,812股,其中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1,94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27.59%。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 10 股份数量(股) 12,663,211 47,847,912 60,511,123 91,539,689 91,539,689 152,050,812 股

持有20,265,751股,占公司总股本13.33%。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持有13,506,6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8%。20xx年6月1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20xx年6月13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承诺,新洲集团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均有7,602,540股可上市流通,成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因此,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539,689股,占公司总股本60.2%。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名称:新洲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建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

成立日期: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办公自动化设备、汽车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新材料开发,房屋中介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粮食、食糖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实际控制人姓名:傅建中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及职务:20xx年至20xx年担任浙江耀江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海南海德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xx年至今担任新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均按照各项规则由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一控多”现象。

1-5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中曾出现过机构投资者,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会对公司 11

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1-6《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xx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xx年修订)》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公司于20xx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经20xx年5月30日召开的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1股东大会

2-1-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并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1-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按照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均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授权委托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委托人签署书面委托书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2-1-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每项提案。并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将股东大会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布。股东大会特别设置股东提问时间,解答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听取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1-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及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1-5是否有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公司无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2-1-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12

公司股东大会均由专人负责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股东大会决议均于股东大会召开的第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2-1-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亦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1-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公司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2-2董事会

2-2-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于20xx年2月和20xx年6月分别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依照相关规定,于20xx年8月、20xx年6月和20xx年5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的修定。 2-2-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董事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马立行

傅建中

汪涛

陆恩东

陈柏森

苗华

杨建文

吴弘

章曦 董事长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所在主要工作单位 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股东)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

2-2-3董事长的简历及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公司董事长马立行先生,男,19xx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光辉器材厂副厂长、上海合成洗涤剂厂副厂长、厂长。近十年任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白猫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xx年6月至今任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白猫(集 13

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2-2-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和第149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国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董事的任免均按照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

公司各董事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并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议案。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公司各位董事在不同的领域均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够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合理、科学的建议。

2-2-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的9名董事均为兼职董事,占公司董事比例的100%。其中3名董事来自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洲集团,1名董事来自于第二大股东白猫集团,1名股东来自于第二大股东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名股东来自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3名独立董事分别来自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和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公司兼职董事能够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指导公司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2-2-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议题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均于定期董事会召开的前10日,临时董事会召开的前5日通知各董事, 14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均签署书面委托书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2-2-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及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各委员会各有成员三名,分别由三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对涉及各委员会职权的事项均发表专业的意见。

2-2-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公司召开董事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会议决议均按照相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及时的披露。 2-2-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在签署董事会决议时,凡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会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由受委托的董事代为签字。公司不存在未接受委托的情况下代为签字的情形。

2-2-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2-2-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均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议题,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起到良好的监督咨询作用。

2-2-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如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2-2-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

公司充分配合独立董事履行其职责,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时,提前将会议资料送达各独立董事。

2-2-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免职的情形。

15

2-2-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2-2-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管人员,有权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并在第一时间获知公司有关重要情况。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一直尽责勤勉地履行董事会秘书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2-2-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于20xx年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对于单笔投资额在投资发生时公司净资产30%以内的重大项目投资及所涉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兼并、收购及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权。该授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监事会的监督。

2-3监事会

2-3-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2月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分别于20xx年8月、20xx年6月和20xx年5月进行了修定。该规则有效地规范着监事会的运作,使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2-3-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王根林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监事长 主要工作单位 上海市轻工工业对外技术合作有限公

孙华

郑大德 监事 监事、工会主席 上海慧谷白猫科技园有限公司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郑大德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占监事会成员总数的1/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6

2-3-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事均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情形。

2-3-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依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于定期监事会召开的前10日,临时监事会召开的前5日通知各监事。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均签署书面委托书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2-3-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近3年,公司未发生监事会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情况,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各项决策的检查与监督,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亦未发现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2-3-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公司监事会由孙华监事负责会议记录,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监事会决议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了及时的披露。

2-3-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各位监事勤勉尽责,列席每次董事会,听取各位董事对议题的看法和建议。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和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2-4经理层

2-4-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奖惩制度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及时的修改。

2-4-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17

公司经理层的产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2-4-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公司总经理黄海先生,19xx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xx年4月之前任上海白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xx年4月至今任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xx年4月至今任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牙膏厂厂长。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2-4-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经理层通过下达定期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相关汇报会议,审阅各部门总结报告等方式有效地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

2-4-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公司经理层的任期为3年,本届经理层自上任以来,未发生在届满前有经理层人员离职的情形。

2-4-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公司经理层有年度经营目标,并以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决定经理层的收入。在最近任期内公司经理层基本完成各年度的预期经营目标。

2-4-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任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凡超越权限的事项均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2-4-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全责是否明确

公司经理层建立明确的内部问责机制,权责明确,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4-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公司经理层始终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放在第一位,恪守职责,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违背诚信义务的情况。 2-4-10过去3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 18

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过去3年,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5-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完善和健全,是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自20xx年公司资产重组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诚信义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内控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颁布和修改,对以上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严格贯彻执行。

2-5-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照新的会计准则对《财务会计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该修改议案经20xx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得以实施。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5-3公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是否有效执行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从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等方面全面规范公司的财务工作。授权、签章等内控环节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5-4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公章及印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任何需使用公章的人员均需进行登记,载明盖印数量、用印人及盖章原因。公司员工均自觉遵守用印规定,从未发生印章事故。

2-5-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与控股股东趋同,公司是否能在制度建设上保持独立性

19

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是依据公司的发展特点而制定,保持完全的独立性。 2-5-6公司是否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公司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均在同一地区。

2-5-7公司如何事项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否存在失控风险

公司通过接受各分子公司的定期运营情况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分、子公司进行全面的经营情况检查实现对分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失控风险。

2-5-8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能抵御突发性风险

公司建立的一系列内部控制规范能够有效地抵御突发性风险。

2-5-9公司是否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是否完备、有效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制定相关内部稽核制度。较为完备的内控体制保障公司各环节的健康运作。

2-5-10公司是否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所有合同是否经过内部法律审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如何

公司专门设立法务部,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等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切实保障公司利益。

2-5-11审计师是否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何评价,公司整改情况如何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师未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5-12公司是否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5-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计划收益

自20xx年以来,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2-5-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有投向变更的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是否合理、恰当

自20xx年以来,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20

2-5-15公司是否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目前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3-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有无兼职

公司董事长马立行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黄海先生、董事会秘书丁一新先生及财务负责人秦树钧先生均未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担任职务。

3-2公司是否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能够自主招聘员工,并依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均具有完全的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3-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均已过户,产权明晰,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3-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位于上海是金沙江路1829号,该土地使用权归公司所有,完全独立于大股东。

3-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是否相对完整、独立

公司一切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均属公司完整、独立所有,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持续稳定的保障。

3-7公司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21

公司独立地拥有“中华”、“美加净”、 “白玉”、“留兰香”、“上海”等注册商标,其中“中华”商标许可给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独立于大股东。

3-8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不受控股股东的干预。

3-9公司采购和销售的独立如何

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及销售部门,均独立进行采购和销售。公司与第二大股东的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证的原则,在以市场价为基础的协议价上开展,且符合市场的一般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3-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是否有资产委托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何种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不存在资产委托经营的情况。

3-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某种依赖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影响如何

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任何依赖性。

3-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牙膏及原材料销售两大块,而公司控股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营为实业投资、建筑材料和房屋中介代理服务等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13公司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有关联交易,主要是哪些方式;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2

目前,公司与第二大股东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关联方

上海纸箱厂

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

上海凯圳日化科技有

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第二大股东的参股公司 受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交易内容 采购纸箱 销售牙膏产品 采购化工原料-脂肪醇

上海白猫专用化学品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采购甘油

有限公司 的参股公司

以上关联交易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均进行了披露。

3-14关联交易所带来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有何种影响

公司销售牙膏和化工原料的关联交易所带来的利润约占利润总额比例的

1.5%,因其所占比例极小,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无任何影响。

3-15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公司如何防范其风险

公司业务不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3-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按照公司决策重要行及标的金额的大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享有决策权。公司内部各项决策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4-1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公司于20xx年1月制定了《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按照该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信息披露。20xx年5月,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信息披露内控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经20xx年5月14日召开的 23

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按照新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2公司是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执行情况,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有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是否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编制公司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签署书面确认书。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查通过后于审议通过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召开第三天予以公告。近年来,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3上市公司是否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落实情况如何

根据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发生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有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控制企业和参股公司应及时编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凡属必须披露的信息,董事会秘书接到上述报告后,必须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对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按相应程序提交董事长审定。经董事长审核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4董事会秘书权限如何,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是否得到保障

根据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披露事宜;

2、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信息提前泄漏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3、参加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会议,并就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各部门均积极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上职权,发生重大事件时主动报告 24

并提供相关材料。

4-5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依据《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原因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4-6是否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情况

公司在信息披露前均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向有关方面进行询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打补丁”的情况。

4-7公司近年来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或其他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如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公司是否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20xx年8月,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核算等情况。公司于20xx年10月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审查。该整改报告于20xx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0xx年6月,公司接上海证监局关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公司20xx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详细自查并于20xx年6月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提交上海证监局审查,并于20xx年10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披露专项治理的整改报告。

4-8公司是否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4-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如何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时刻注意公司股价波动情况,留意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主动针对需披露的重大事件向公司各部门进行询问,凡遇需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即按照信息披露的程序进行及时的披露。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5-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其参与程度如何(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25

除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时,公司在召开其他定期和临时股东会议时未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

5-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发生过征集投票的情形(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除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时,公司在召开其他定期和临时股东会议时未采取过征集投票的情形

5-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采用了累计投票制

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未采用累计投票制。

5-4公司是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否制定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哪些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设投资者咨询专线,接待股东来访,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5-5公司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有哪些措施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树立科学管理,追求创新的信念。注重人才的培养,鼓励员工学习新知识。

公司还定期组织员工集体参与体育活动,举办各类体育比赛,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5-6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股权激励效果如何

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但未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5-7公司是否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有何启示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内控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着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公司的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开展,尚未有特别的创新。公司将在日后的经营管理中不断探索,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寻求有特色的公司治理方法。在此过程中,公司也将向其他有治理特色的公司学习借鉴,引入适合公司的治理方法。

5-8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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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公司治理规定,公司治理体系基本完善,重点任务在于严格遵守公司治理各项规定,依据各项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需积极发挥“三会”的作用,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化、运作的健康化、经营的独立化及信息的透明化。不断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以适应新形势下全流通化证券市场的需求。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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