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分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南路建设工程所涉及
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委 托 方:****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被 征 收 人:****
估 价 方:****
估价报告编号:****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
****注册号:****
估价作业日期: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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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委托方函
****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承蒙委托,我公司选派估价师****对贵公司委托的位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南路建设工程所涉及的****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价值评估,估价时点为20xx年05月28日,估价目的是“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西省和信丰县现行相关政策及其他相关法规,选用科学的估价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确定委估对象在20xx年05月28日评估总值为¥625244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伍仟贰佰肆拾肆元整。
估价结果表
注:如被征收人对本评估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报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法定代表人签章:
****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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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
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 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
没有利害关系或偏见。
4.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 估价人员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记录。
6. 本次仅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
供依据,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7. 本估价报告结果未考虑估价对象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债权、债
务情况及其他纠纷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可能影响。随着时间、市场行情及相关条件的变化、该估价结果需作相应调整。
8. 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未经我们和
我们所在估价机构的同意,使用者不得修改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亦不得见诸各类媒体。
9. 在本次估价报告撰写过程中,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过重要专
业帮助。
10. 估价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签 名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审 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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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1. 估价结果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
临时安臵费及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停产等费用。
2. 本评估报告遵循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
时点原则、公平原则。
3. 这里假设物业不受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债权限制和负有法律义务性
质的开支所约束。
4. 我们查勘了该物业视力可及的部分,但我们并未进行结构测试,
因此不能确定该物业有无结构性损坏。
5. 估价对象的权属、范围、面积等情况,以产权人提供的资料记载
并结合估价人员实地勘测资料为依据,经核对取其确认的合法部分,其最终权益面积应以政府相关部分核定为准。
6. 本报告全部数据采用电子化表格进行计算,其计算过程可能因小
数位的取舍而出现合计不相等的情况,但最终以合计结果为准,合计结果精确到元。
7. 本报告未考虑估价对象的他项权利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限
制,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到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时可能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影响。
8. 评估报告中相关证明资料、基础数据等,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准
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本报告各附件为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不可分割对待。
9. 估价结论中未考虑预计转让时应缴纳的法定税费等款项。
10. 本评估报告自评估报告完成之日起壹年内有效(自20xx年06月
28日至20xx年06月27日),若超越此期限或在此期间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估价。 本报告只有盖章原件有效,其他复印件等均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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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分户报告
三、测算过程 ⑴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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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重臵价格表 单位(元/平方米)
国有土地出让条件下住宅用地区片平均地价结果明细表
已#b@2集体土地住宅用地区段平均地价结果明细表
未办土地证地价结果表
⑵房屋价格的求取:
⑷地上附着物、生活设施价格的求取:
6
⑹装修价格的求取:
7
⑺土地价格的求取:
国有土地出让条件下住宅用地区片平均地价结果明细表
已#b@2集体土地住宅用地区段平均地价结果明细表
180平方米以内有证土地价格=土地单价×土地面积
=1034元/㎡×72.8㎡=75275元
无证土地价格=50元/㎡×69.36㎡=2358元 土地价格合计=75275+2358=77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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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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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屋拆迁补偿分户估价报告
房屋拆迁补偿分户估价报告
则重新核对复查
估价人员: 审核人: 富阳市广成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