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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XX区本级20XX年度权责发生制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
上海市XX区财政局
二○XX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务报表.. 4
表1-1 资产负债表... 4
表1-2 收入费用表... 5
第二部分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务报表附注.. 6
一、报表包含的主体范围... 6
(一)主体范围... 6
(二)合并、汇总相关主体的方法... 7
(三)需特别说明的主体确认事项... 8
二、报表项目遵循的会计政策和使用的具体会计方法... 8
(一)确认基础... 8
(二)会计期间... 8
(三)记账本位币... 8
(四)计量方法... 9
(五)主要会计政策... 9
三、主要会计科目... 15
表2-1 货币资金明细表... 15
表2-2 借出款项明细表... 15
表2-3 应收利息明细表... 16
表2-4 应收股利明细表... 16
表2-5 应收及预付款项明细表... 16
表2-6 应收应退(非)税款明细表... 17
表2-7 存货明细表... 17
表2-8 对外投资明细表... 18
表2-9-1 固定资产明细表... 18
表2-9-2 公共基础设施明细表... 19
表2-9-3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表... 20
表3-1 借入款项明细表... 20
表3-2 应付利息明细表... 20
表3-3 应付及预收款项明细表... 21
表4-1 投资收益明细表... 21
四、未包括在政府财务报表中的事项... 21
(一)政府管理的部分公共基础设施... 21
(二)文物资产... 21
(三)动植物资产... 21
(四)社保基金... 21
(五)自然资源... 21
第三部分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分析.. 22
一、政府财务状况分析... 22
(一)总体结构分析... 22
(二)资产结构分析... 22
(三)负债结构分析... 22
(四)政府债务风险财务比率分析... 22
表5-1 政府财务指标表... 22
二、政府运营情况分析... 23
(一)收入分析... 23
(二)费用分析... 23
(三)营运能力分析... 23
表5-2 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 23
第四部分 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24
第一部分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务报表
表1-2 收入费用表
第二部分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务报表附注
一、报表包含的主体范围
(一)主体范围
20XX年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务报表的主体包括单位主体和资金主体。
1. 单位主体范围主要包括:
(1)区本级政府财政。
(2)区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共计XXX家。其中,行政单位XX家、事业单位XX家(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X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XX家)、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X家。
(3)区本级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其中,公益性国有企业X家,分别为:XXX、XXX、……;非公益性国有企业X家。
2. 报表的资金主体范围主要包括:(各区县按实际情况填列)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资金
(4)各区级预算部门资金
(5)土地储备资金
(6)国有企业资金
(二)合并、汇总相关主体的方法
编制政府财务报表,以公共财政预算会计报表、政府性基金预算会计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计报表、财政专户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报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专户会计报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报表、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会计报表和其他财政专户会计报表等)、部门决算报表、公益性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非公益性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物资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等为基础,结合相关财务资料进行编制。
1.对于公共财政预算会计报表、政府性基金预算会计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计报表、财政专户会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公益性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进行分项合并:(1)对于不涉及内部交易的原报表项目,将项目金额直接加总后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2)对于涉及内部交易的原报表项目,在对相关项目进行抵销处理后,将项目金额加总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3)对于按权责发生制应确认但未在原报表中反映的项目,以及已在原报表中反映但应按要求予以调整的项目,在进行调整处理后,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2.对于非公益性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按权益法将国有权益列入政府财务报表对外投资或净资产相应项目。
(三)需特别说明的主体确认事项
(1.需特别注明涉及市区两级共同投资事项或区区合作投资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列报方法;
2.需特别注明报告主体范围与政府性债务主体范围的衔接)
二、报表项目遵循的会计政策和使用的具体会计方法
(一)确认基础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表数据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编制。
(二)会计期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
所有项目均以人民币反映,外币项目已经按照20XX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外币折算差额计入盈余。汇率为:
(四)计量方法
本政府财务报表中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由于政府拥有或控制的许多资产(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等)缺乏有效的市场交易价格,采用现值和公允价值法操作难度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本政府财务报表对有计价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
如有使用历史成本法以外的计量方法,应当予以说明。
(五)主要会计政策
对于本区县暂未确认的科目应在主要会计政策中予以说明。
1.货币资金:反映编报主体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国库存款”、“财政专户存款”、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2.借出款项:反映编报主体尚未收回的各类借出款项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和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计息要求 的暂付款项、借出的有偿资金等。
3.应收利息:反映编报主体借出款项、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国库现金管理的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国有企业银行存款的应收利息。
4.应收股利:反映编报主体股权投资产生的应收未收利润、应收股息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应收未收利润和股息等。
5.应收及预付款项:反映编报单位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财政层面的与上下级往来资金,以及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应收及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6.应收税款:反映截至20XX年底已申报未入库的本级政府税款。
7.应收非税款:反映截至20XX年底已开票未缴财政非税款。
8.存货:反映编报主体各类存货和在途物资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存货物资、公共储备物资等,但不包括财政仅给予贴息或补贴形式的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储备物资。
9.对外投资:反映编报主体以各种股权、债权和其他形式进行投资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政府对非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各类对外投资。
10.固定资产:反映编报主体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其中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其余非公益性国有企业资产中包括的公共基础设施则未单独列示,统一合并列入政府财务报表中政府对国有企业权益的“对外投资”中。
11.累计折旧:反映编报主体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累计消耗的价值。主要包括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补提的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累计折旧。补提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累计折旧的方法是:对于各单位明细的固定资产原值数据,依谨慎性原则,按照统一的折旧标准区间中的最小折旧年限,最大程度地计提折旧,汇总计算得出累计折旧。
12.在建工程:反映编报主体尚未完工的固定资产建造、基建工程、安装工程等的价值。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自有在建工程、基建资金在建项目,以及各土地储备中心的收储项目。
13.无形资产:反映编报主体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的价值,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
14.其他资产:反映编报主体除上述资产以外其他方面的资产。主要包括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
15.借入款项:反映编报主体向银行和相关机构等借入且尚未偿付的各种借款本金。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区本级事业单位的各类借入款项和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银行借款。
16.应付利息:反映编报主体借入款项发生且尚未偿付的利息。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应付利息、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各类借入款项的尚未偿付利息。
17.应付及预收款项:反映编报主体承担的各种应付及预收性质款项的年末余额。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的暂存款项、土地储备中心及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各类应付预收款项。
18.应退税款:反映政府应退未退税收资金的年末余额。
19.应退非税款:反映政府应退未退非税资金的年末余额。
20.政府债券:反映政府发行且尚未兑付的各种债券年末余额。
21.其他负债:反映编报主体除上述负债以外其他方面的负债。主要内容为……。
22.净资产:包括当期盈余和以前年度累积净资产。
23.当期盈余:反映政府当年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根据政府财务报表当期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填列。
24.税收收入:反映国家凭借政治权利,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由各税种收入组成。主要内容为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税收收入。
25.非税收入:反映除税收收入之外的,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等取得的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等。
26.事业收入:反映编报主体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向服务对象收取的款项。主要内容为各区本级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事业发展业务有直接关联的活动取得的事业收入。
27.经营收入:反映编报主体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益性国有企业取得的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及部分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28.投资收益:反映政府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主要内容是按照权益法计算政府对非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投资所应分享的当期净收益的份额。
29.政府间转移性收入:反映本级政府取得的其他级次政府提供的各类款项。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层面的“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等。
30.其他收入:反映编报主体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之外其他方面收入。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横向部门间的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
3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编报主体当年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和福利。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国有企业当年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等。
3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编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各类支出。主要包括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编报主体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编报主体用于对企事业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35.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反映区本级政府支付给上下级政府或其他政府的款项。主要包括财政层面的“补助支出”、“上解支出”等。
36.捐赠支出:反映编报主体对非政府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政府层面和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捐赠支出”。
37.折旧费用:反映政府固定资产当年的折旧费用。主要包括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当年计提的折旧和补提的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拨款社会团体的当年固定资产折旧。
38.经营支出:反映政府相关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区本级事业单位、公益性国有企业提供服务和产品时发生的经营支出、营业成本等。
39.财务费用:反映政府有偿使用相关资金而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区本级财政层面当年还本付息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
40.其他费用:反映未在以上项目中列示的其他支出事项。主要包括财政代列当年支出中的“其他支出”。
三、主要会计科目
一般不应有空表,确实无数据的,应把相应表样删除。
表2-1 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2 借出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3 应收利息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4 应收股利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5 应收及预付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6 应收应退(非)税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7 存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共储备物资是政府存货中用于维护国家战略安全、经济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等特定用途物资价值,如石油、稀有金属、粮食、棉花、药品等,不包括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但不拥有或控制的物资。公共储备物资资金反映在本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的存货中,并且作为其中数进行单独列示。主要内容是……
土地储备不是公共储备物资,应根据《试编指南》列入在建工程
表2-8 对外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9-1 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9-2 公共基础设施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2-9-3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3-1 借入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3-2 应付利息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3-3 应付及预收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表4-1 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四、未包括在政府财务报表中的事项
(一)政府管理的部分公共基础设施
(二)文物资产
(三)动植物资产
(四)社保基金
(五)自然资源
第三部分 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分析
一、政府财务状况分析
20XX年度政府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XX年12月31日,上海市XX区本级政府拥有资产总额 亿元,负债总额 亿元,净资产总额 亿元。
(一)总体结构分析
(二)资产结构分析
(三)负债结构分析
(四)政府债务风险财务比率分析
1.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2.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表5-1 政府财务指标表
二、政府运营情况分析
(一)收入分析
(二)费用分析
(三)营运能力分析
*政府当期预算结余是政府收付实现制预算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净额。
第四部分 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第二篇: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xx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财 政 部
按照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要求,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吸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吸收近年来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中取得的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
3.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
4.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总体框架和目标,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推进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夯实政府财务报告核算基础,为中长期财政发展、宏观调控和政府信用评级服务。
(二)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财政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三)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采用科学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更好地加强政府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并将政府财务状况作为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指标。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
1.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详细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2.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
3.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分析的具体方法等作出规定。
4.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应当对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制度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要求、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二)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1.清查核实资产负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代表政府管理的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企业国有资产、应收税款等资
产,按规定界定产权归属、开展价值评估;分类清查核实部门负债情况。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统一按规定进行核算和反映。
2.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各单位应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内,按时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各部门应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
3.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部门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
4.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加强部门财务分析。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加强对资产状况、债务风险、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促进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三)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清查核实财政直接管理的资产负债。财政部门要清查核实代表政府持有的相关国际组织和企业的出资人权益;代表政府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举借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其他政府债务以及或有债务。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统一按规定进行核算和反映。
2.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要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3.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
4.报送并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依法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相关信息可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以及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五、配套措施
(一)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为推进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二)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报表体系,侧重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政府财务报告有机衔接。
(四)优化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政府财政管理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政府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五)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按规定建立和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设置充足的财务会计管理岗位,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规。
六、实施步骤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宜逐步推进。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xx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一)2014—20xx年工作。
1.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
2.修订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3.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4.研究起草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5.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
6.开展政府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
7.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8.开展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二)2016—20xx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2.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
3.研究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指标体系。
(三)2018—20xx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
3.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进行评估,适时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
4.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5.研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
6.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7.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
七、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财政部要抓紧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等,修订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审计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监督考核工作。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