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告制度
一、贯彻执行各项统计法规制度,加强统计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虚报统计数字。
二、建立健全各项统计登记和统计卡片。
三、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统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可靠,统计项目、统计印鉴齐全,统计时间准确及时。
第二篇:质量统计报告制度
1目的
对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及质量信息进行反馈,以便对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质量统计报告的内容及操作过程。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销售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质监科设专人负责质量统计工作,生产工序质量统计部分由质监员统计汇总报
厂质监科。
4.2填写质量报表应及时、准确、清晰、真实,不得随意涂改,质量统计的计算依
据按统一规定执行,每期报告应保证内容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3月报的内容除按规定的统一表格填写外,还应有文字说明,包括不合格项目情
况的质量升降原因分析。由质监科长负责季度、年度质量统计分析总结。
4.4厂月报每月3日前报出,车间质量统计月报每月2日前报质监科。
4.5质量统计报表应包括:成品质量月报表、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表、退货产品登记
表、留样产品观察月小结、物料质量月报表。
4.6质量统计报表有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7因包装质量差、异物混入、混药等原因造成退货者,无论何时产品均以当月发
生的时间统计。
4.8对于上级、药政部门的质量信息,由质监科长组织有关人员、部门进行讨论,
制订相应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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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药品销售科应将客户投诉信息定期报送厂质监科,由质监科组织相关部门进
行讨论,并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10对于其它渠道的质量信息,质监科应注意收集,整理。
5 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时间
成品质量月报表 质监科 三年
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月报表 质监科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