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检察院商品房拆迁过程的汇报
区检察院基建办:
西藏弘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接区检察院综合业务楼的监理工作。我公司于20xx年6月20日进驻施工现场后,接到区检察院基建办口头通知,现场临街商品楼拆迁,要求弘立监理公司协助业主搞好拆迁工作的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并做好拆迁过程中的现场记录和拍照,留下原始资料。并上报区检察院基建办留档。
一、被拆迁商品楼建于19xx年,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 住宿楼建于19xx年,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由于修建区检察院综合业务楼需要,经区检察院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准予拆迁。
二、拆迁过程
公司于6月22日上午8点进入拆迁现场,首先协助拆迁单位进行机械设备复验,拆迁安全和现场人员安全等方面进行沟通,为了更快更好的完成拆迁任务,我公司对现场安全监督人员进行了安排,实行两人一班,轮换交替,24小时对拆迁现场进行巡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迁方的要求
拆迁单位进入现场前必须设立防护栏、防护网、警示牌
和安全标示牌。被拆物南北两端必须有人站立指挥车辆行人的安全。
2、为了不影响临近单位正常工作,首先协助拆迁单位、承建单位与临近单位的沟通,架搭保护防护措施,如有及时恢复,不影响临近单位正常工作。要求拆迁方人员在进入现场时,督促上班人员配戴安全帽,防护手套,注意安全,对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强调定时维护,派专业人员指挥,做到万无一失,要求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现场,为了避免拆迁过程中尘土对周边行人、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影响,责令拆迁方用消防高压水枪浇水降尘。晚上10点钟以前禁止机械作业,以便影响市民正常休息,做好文明拆迁,安全拆迁。
3、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拆迁场地窄小,拆迁物临街,南北两边又有建筑物,主街道行人多,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定因素的影响,给拆迁带来诸多不便,使拆迁难度加大,进度延缓,经各方的共同协调及努力配合,拆迁工作于20xx年6月22日至7月5日顺利结束,历时14天,拆迁过程中履遇诸多问题,各方格尽职守,相互协调,想办法,抓措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圆满完成拆迁任务。
例如:a、6月25日下午17点在北面墙体的拆迁中,墙体向环卫局大楼倾斜,我部人员发现险情后,马上责令停工,
要求拆迁方更换经验丰富的操作师进行现场作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安全的完成了北面墙体的拆迁。
b、在6月26日下午14点左右,为了保护佛教协会门面房的广告牌和窗户上面的藏式装饰,责令承建方搭架保护。
c、在7月1日中午12点城管执法大队人员一行到场要求拆迁方采取降尘措施,我方积极协调,采取消防水枪喷洒降尘,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下,基建办的指挥下,我们以饱满的热情,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发挥监理应有的职能,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把拆迁安全放在首位,做好现场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达到安全、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大家经过14天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
西藏弘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二○一○年七月五日
第二篇:拆迁报告
关于饮用水管及电力通讯拆迁的报告
罗甸县交通局:
我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承建的平塘县孤家坳(平岩)至罗甸县独坡公路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已于20xx年10月5日进场施工,根据施工图实地放线后,又发现K26+500~K27+800段饮用水管安装在现有路基内,在后期的施工中将会淹埋这段水管,又会影晌工期,使之今后也无法维修会破坏公路。望贵局尽快给予协调拆迁为谢。
特此报告!
平塘县孤家坳(平岩)至罗甸县独坡公路改造工程
第二合同段
关于饮用水管及电力通讯拆迁的报告
平岩乡人民政府:
我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承建的平塘县孤家坳(平岩)至罗甸县独坡公路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已于20xx年10月5日进场施工,根据施工图实地放线后,发现需要拆迁的有:
(1)K26+500~K27+800段饮用水管安装在现有路基内,在后期的施工中将会淹埋这段水管,又会影晌工期,使之今后也无法维修会破坏公路;
(2)部分电力通讯电杆在现有施工公路路基内;并沿线路基边坡开炸方量大,在施工开炸中会破坏部分移动、电信电杆;具体桩号及棵数为:K31+104~K32+050段移动4棵、电信3棵;K32+078~K32+400段移动11棵、电信10棵; K35+741~K35+830段移动7棵、电信7棵;望您乡尽快给予协调拆迁为谢。
特此报告!
平塘县孤家坳(平岩)至罗甸县独坡公路改造工程 第二合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