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
[2008]11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的促进作用,解决好农民创业难的问题,结合本县农民工创业形势的实际需要,为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科技和创业人才队伍,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农民创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农民创业培训,着力培训和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组织具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需求的农民工40人参加免费创业培训(SYB)。通过创业培训,使80%以上的学员成为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的经营者,造就一批专业技能高、生产规模大、创业能力强的农工队伍,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农业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18-45周岁,女18-40周岁,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求并且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有创业场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意向性的创业项目)的农民。
三、创业培训(SYB)的教学内容、师资及课时
(一)培训内容
农民创业培训坚持“集中授课、生产实践、跟踪指导”三步骤,突出重点,激发引导创业。统一使用国际劳工组织编著的“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与创业有关的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税收政策、市场环境、项目选择等培训内容。
(二)师资及课时
全县农民工创业培训由培训中心承担并组织。培训中心将选派具有一定实力的教师任教,并从各相关单位聘请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称职和丰富的科普宣传经验专家担任。总课时在120学时左右。
(三)、培训地址
中心教室
四、培训认证
学员参加SYB培训结束后,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创业计划书。经有关机构评审合格,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的《合格证》。
五、创业培训资金及来源
对农民工创业培训实行免费制,所需资金由贵州省农民工培训资金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六、后续扶持
在认真组织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学员创业过程中的后续支持服务工作,建立后续技术服务体系。
(一)建立培训学员个人创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记录创业进展情况、企业运作情况、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和带动再就业情况等。
(二)成立(SYB)服务专家委员会,为每位培训合格的学员提供项目论证、开业指导、政策规定、法律咨询等服务,并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培训结束时,学员提交创业计划书,凡是创业计划书通过(SYB)专家委员会论证的,可享受5万元小额贷款。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商注册登记、税费减免等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
七、组织实施
(一)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名。并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
(二)审核
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对申请人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后上报县劳动就业局,由(SYB)专家委员会审核。
(三)实施
县就业局负责农民工创业培训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扶持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成员 组成。主要负责SYB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和信息传递以及项目实施等具体事务。
2、成立(SYB)服务专家委员会。由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聘请财政、工商、银行、税务、农业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学员集体咨询和个别咨询,帮助学员评析、修改《创办企业计划书》,帮助学员解决开业登记、贷款、纳税、制定经营策略方面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强化培训质量
培训中心要完善办学条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规范运作,并积极探索和完善开展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开展创业培训必须使用劳动保障部统一编印的教材。对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先进行考查,从中筛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心理素质和创业条件较好的人员接受培训。
(三)建设创业培训项目库和创业人才库
建设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人才库。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发和引进有市场前景、适合各类人员创业的项目,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为学员推介创业项目。要建立创业人才库,对成功创业的学员,跟踪了解其创业进展及运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推动成立创业者联谊会,总结交流创业成功经验和案例,沟通创业信息,为创业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篇:20xx年清浦区农民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20xx年清浦区农民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江苏省农民培训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20xx年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办好新五件实事,围绕全区主导产业和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开展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指导三段式农民创业培训,培育高素质专业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专家。
(二)目标任务
全区农民创业培训320人,其中省重点班80人,受训人员农村妇女不少于30%。今年的创业培训要在帮助受训学员成功创业上下功夫,要使80%以上的学员成为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的经营者,其中有10%以上的学员成为领办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注册创办农业企业的企业家,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大生产规模和较强创业能力的新型专业农民,提高我省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元月至2月。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根据任务,确定培训单位,制定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
1、落实培训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民主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培训对象要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产业基础和创业愿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重点是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民经纪人、村组干部或外出打工返乡人员。经村初审后,将参训农民名单报区农业局。
2、落实培训单位:区农业局、财政局面向具有涉农专业的高、中等职业院校,区农广校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训主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标,确定培训单位。
培训单位的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培训资质,即各类农民科技培训中心、职教中心、农广校等,以及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对当地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经认可也可作为培训任务承担主体;二是具备承担相应培训必备的训练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等基本条件;三是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四是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xx年3月至11月底。
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培训模式,实行理论学习和实践考察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以短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实践时间为60-90学时。创业培训分本专业最新技术及国内外发展前景、农产品营销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收集和发布技能四大模块,分集中授课、生产实践、跟踪指导三个步骤进行。
集中授课:时间为30学时,以讲座为主。主要学习所从事专业最新技术、农产品生产国内国际现状与发展前景、农产品营销知识,企业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创业技能,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学完后,学员要完成自己创业方案的设计,创业方案内容包括学员基本情况、已有产业基础、创业目标和创业措施等。
生产实践:培训单位要安排60-90学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农场、农业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学员在实习考察过程中要针对性的修改完善自己的创业方案,学习结束后开始创业实践。
跟踪指导:培训单位必须安排教师年内专访一次学员并根据其创业需求进行跟踪指导,将跟踪服务指导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培训管理运行机制
1、制订培训方案,签订培训合同
由各培训单位编制培训方案,并制订每期培训班的详细教学计划,包括学员名单及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办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上报区农业局审定确认后,签订培训合同。每期班的教学计划区农业局审批后须于办班前5天挂“江苏农民培训网”,接受社会监督。省重点班的培训实施按省厅统一布置。
2、监督与检查
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和培训月报制度,定期公布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对受训农民进行电话抽查,确保任务的层层落实到位。区农业局要对本区的农民培训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培训单位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以及培训成效。
3、总结验收
培训项目验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由区农业局、财政局组织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培训工作台账、培训效果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培训单位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培训单位要取消培训基地资格,并按照培训合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金使用
1、所有中标培训单位对学员的培训费、教材费和食宿费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省财政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进行补助。
2、资金使用。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凭开班通知、学员注册登记表等资料经区农林局审核后到区财政局统一核报补助经费。
3、资金管理。培训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管理部门为区财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农业局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合同,明确职责,逐级落实责任。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为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二)管理保障
按照《江苏省农民培训工程》的要求,确定培训目标和推进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并建立包括培训教师、学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跟踪等内容的培训台帐制。学员培训台帐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建立检查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奖励农民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对农民培训实施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质量保障
加强讲师团成员管理与考核,实行挂牌服务,向农民发放联系监督卡,全程接受农民的监督,建立一套师资水平考核体系。通过一套激励机制,将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业绩与其职务、职称及年度考核等挂钩,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受训农民反映不满意的将及时撤换,并进行通报。将农民满意度和跟踪服务作为考核讲师团成员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对讲师团成员的补贴要预留20%左右待年终考核通过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