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申请
清远市清城区地方税务局凤城分局:
清远市名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xx年11月成立,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20xx年5月通过公开挂牌出让,以总价人民币23986万元取得位于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村民委员会辖区内B22038和B22039两宗土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分别是64112.91平方米和37440.26平方米,总计宗地总面积101553.17平方米。土地现状:其中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居民住宅区土地面积分别为25632.34平方米和17307.78,总计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居民住宅区土地面积42940.12平方米。另转让协议及规划设计条件中均要求同步修建占地6120平度方米的社会停车场及160平方米的两委场所及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三旧”改造范围居民住宅区位于以上两宗地块中间,必须拆迁原居民住宅,公司才能进行土地开发,现在公司正积极和原居民协商拆迁安置补偿,在完成全部安置补偿协议工作前,只能将土地闲置。争取在20xx年底完成拆迁工作。 公司成立以来,由于没有取得开发用地,已经连续3 1
年亏损,累计亏损金额350万元。为了加快项目开发进程,打造东城优质商住圈,公司自竞拍取得以上两宗土地使用权以来,主要依靠股东借入资金支付拆迁安置补偿款,预计“三旧”改造安置拆迁补偿总支出约3.8亿元,现阶段资金只有保证拆迁补偿支付才能尽可能早日开发土地,实现销售利税。
综上所述,我公司因土地现状中有“三旧”改造居民用土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连续亏损,资金紧张,纳税确实非常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9号)的有关规定,符合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的条件。特此申请贵局审批减免我公司“三旧”改造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区土地及市政公共用地部份的土地使用税。
此致
清远市名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2日
2
第二篇:20xx年申请减免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附件(新)
附件7
减免税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