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的对象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评价的时机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评价的范围是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评价的目的是明确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并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预评价报告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1、概述: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拟建地点、建设单位、项目组成、辐射源项及主要工程内容等。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还应阐述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工程利旧的情况。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评价:概括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理化性质,以及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相关的工作地点、作业方法、接触人数、接触时间与频度、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以及其他人体健康影响等。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给出各个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及其评价结论;(注意类比企业的选择 ) 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散)源或生产过程,给出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 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给出拟配
备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 针对可能存在的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给出拟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
3、 综合性评价:给出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辐射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及其法规符合性评价的结论,列出其中的不符合项。
4、 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应尽可能明确提出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地点、设施种类、技术要求等具体措施建议,以便供设计单位在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使用; 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等内容的分析与评价结果,从建设工程的发包、施工组织设计、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以及施工监理等方面,提出原则性的措施建议。
5 、评价结论:确定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明确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是否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
附件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申 请 日 期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由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二、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申请书中“职业病危害类别”栏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选择填写;职业病危害类别一般的建设项目在“申请类别”栏选择备案,其他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选择“审核”。
四、申请书中“申报材料”栏的“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受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及其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其他类型的建设单位,其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本身。属于省级及以下安全监管部门受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