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调查报告
20xx年1月6日,借款申请人***向我行(社)申请最高额抵押个人综合消费自助贷款人民币贰拾万元,贷款有效期限叁年,用于房屋装修和购买家具、家电等大宗耐用消费品,以自有房地产为抵押担保,该房地产坐落于****路7幢208#.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有关制度规定,本人在受理该笔贷款申请后,及时对借款申请人***和其所提供贷款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调查核实,实地查看了抵押物的产权归属、地理位置等情况,并初步测定了抵押物的可变现能力。现将本人调查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申请人***,男,居民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路7幢208#,系*******中学教师,其妻子**,身份证号:************,系**********医院护土。女儿***12岁,未成年正在**读书。多年来,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稳定,除了贷款按月还款1247元外,该客户没有对外负债及对外担保。经我行(社)对***个人信用等级测评,其个人信用等级为A+级,符合我行(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条件。
二、借款人个人征信情况
在借款申请人***和其妻子**的书面授权下,我行(社)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结果得知,该夫妻二人无个人不良记录;目前,借款申请人在农行有住房按揭贷款103252元,其配偶**目前在各金融机构没有借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正常。该客户符合我行(社)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征信要求。
三、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理由
借款申请人***目前住所已居住10年,室内装修式样和原有款式已不适合生活起居,为了满足生活和工作需要,现拟对整体住宅****路7幢208#的房屋进行整体装修装饰,以及添置一些新款家具、家电等大额耐用消费品,共需资金约人民币32万元,除自筹外,尚缺口资金人民币18万元,特向我行(社)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人民币18万元,贷款有效使用期限叁年,在贷款有效期限内自助循环使用,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70%,并以申请人***提供的合法所有的位于****路7幢208#房地产做为抵押担保,以其家庭综合收入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
借款申请人***,系*******中学高级教师,月综合收入为人民币3800元,配偶****************医院护土,其月综合收入为人民币4800元,另有房屋出租,月租金收入900元,其家庭月综合收入合计人民币9500元,,三年家庭总收入为人民币34200元;三年家庭生活和其他支出约在140000元左右,该笔贷款以借款人***和其配偶蒋月英的家庭综合收入作
为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同时该客户整体经济实力较强,家庭综合收入高且稳定,还款来源落实,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该笔贷款以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合法所有的位于住宅****路7幢208#房地产作为抵押物。该宗抵押物具体情况:1.房屋产权证号:*************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13.21平方米,框架结构,20xx年买受*****公司,中等装修;土地性质为出让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到20xx年.2.该抵押物位于********地段属于*******一级住宅用地区段,地理位置好,交通条件通达,公共基础及配套设施齐全,有较强的变现能力;3.20xx年1月9日,该房地产经****评估,总价值为36万元。设抵押率60%,可抵押担保贷款人民币21万元,本次拟设定抵押担保贷款人民币18万元。
五、调查结论
经调查,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材料真实有效,家庭综合收入较高,经济来源稳定,借款主体合法,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第一还款来源落实、充足,且抵押物两证齐全,产权明晰,位置较优,易于变现,合法、足值,抵押担保能力强,符合我行个人综合消费自助贷款条件。经调查,本人建议给予申请人***个人综合消费自助贷款人民币18万元,贷款用途为房屋装修和购买家具家电等大宗耐用消费品,在贷款有效期限内自助循环使用,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壹年,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贷款有效使用期限,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60%执行,实行一次性利随本清的偿还方式,贷款以位于住宅****路7幢208#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房屋产权证号:*************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13.21平方米,办理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手续和抵押物保险手续,同时建议该客户贷款风险分类为正常类。
妥否,请审批。
调查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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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
第二篇:关于王金贵申请9万元农户个人保证贷款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贾新春申请50万元贷款的调查报告 根据借款人贾新春的借款申请,刘小光和客户经理李天久结合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用途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 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贾新春,男,现年55岁,高中文化,汉族,家住巴村镇巴北6组,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手机号码:139xxxxxxxx,其妻党梅荣,汉族,现年54岁,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 家中5口人,临街商品房6间,价值20万元,现经营面粉加工厂,经营规模较大,效益可观,面粉厂占地面积2880平方米,(仓房1260平方米),面粉机组15台,合计总价值150万元,五征三轮送货车3辆,众泰小车1辆,价值12万元,承包耕地6亩,种植年收入0.6万元,由于经营有方,懂业务,会管理,时时把握粮食市场变化,所加工面粉已销往漯河市、周口市、商水县城、白寺、舒庄、大武、巴村四乡镇中学及私立学校,建立了粮食加工面粉销售网络,目前该借款人销售年收入900万元,家庭收入900万元,家庭年支出800万元,家庭年节余100万元,借款人家庭和睦,家庭经济状况较好,诚实能干,去年在我社贷款40万元,已全部还清,信用状况良好。
二 经营情况
借款人贾新春在经营面粉加工、状态良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收入稳定,现准备收储小麦,需用资金150万元,已投资100万元,尚缺50万元,预计投入后收入达到950万元,特向我社申请贷款50万
元,期限1年。
三、 财务情况
20xx年家庭收入850万元,家庭支出780万元,节余70万元,20xx年家庭年收入900万元,家庭年支出800万元,节余100万元。该借款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 借款用途
贷款用于收购小麦,其自有资金100万元,资金缺口50万元,特向信用社申请借款50万元,期限1年。
五 信用情况
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实地调查,借款人贾新春,夫妻身体健康,经营状况很好,无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六、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担保人,袁国强,男,现年43岁,初中文化,
已婚,汉族,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住巴村镇巴北村2组,家有4口人,临街商品房8间,价值45万元,现代轿车1辆,价值12万元,种植年收入1万元,本人经营糖、烟、酒批发零售业务,年收入20万元,家庭年收入21万元,家庭年支出1万元,年节余20万元,有一定的担保能力,袁国强自愿为贾新春贷款50万元作担保,并负连带保证责任。
二, 担保人,袁付强,男,现年43岁,初中文化,
已婚,汉族,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住巴村镇巴北村2组,家有7口人,昌河车一辆,价值3万元,临街商品房2间,价值
10万元,家庭楼房14间,价值12万元,种植年收入1万元,本人经营糖、烟、酒批发零售业务,年收入25万元,家庭年收入26万元,家庭年支出1万元,年节余25万元,有一定的担保能力,袁付强自愿为贾新春贷款50万元作担保,并负连带保证责任。 三, 担保人,贾会广,男,现年32岁,已婚 ,汉族,本科学
历,国家公办教师,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住巴村镇巴北村6组,家有5口人,家庭楼房12间,价值15万元,种植年收入1万元,夫妻工资收入5万元,本人经营打字复印照相,电脑销售,年收入10万元,家庭年收入16万元,家庭年支出1万元,年节余15万元,有一定的担保能力,贾会广自愿为贾新春贷款50万元作担保,并负连带保证责任。
七、 还款来源
第一还款来源借款人经营的面粉加工收入及利润
第二 还款来源保证人的销售收入及利润
该信用户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较稳定的经济来源,还款意愿明确,此笔贷款风险较小。
八、调查结论综上所述,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个人信誉较好,并有 袁国强、袁付强、贾会广 为其担保,同意发放给贾新春信用贷款50万元,期限1年,利率9.3‰,按月清息。此笔贷款到期
本利一次还清,如到期不能归还按承诺进行赔偿。
调查人:
A 客户经理 刘小光
B 客户经理 李天久
商水县巴村镇信用社
20xx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