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
为调动XX部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责任心,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1 适用办法
适用于XX公司XX部门绩效管理
2 考核办法
XX部门部门以具体工作量考核
2.1 工作内容
2.1.1 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有基本预结算编制审核、给造价员分配造价工作、协助造价员审核、复审把关造价员编制审核的工程预结算、考核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绩效、协调并解决造价审核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各种管理工作。
2.1.2 造价员的工作以预结算编制审核为主。
2.2 工作量
对应工作量是指不同岗位个人对应绩效工资所应完成的年基本工作量(预结算的编制、相应的决算审查、材料价格的审查确认以及相应岗位承担的职责)。本办法中的预结算工作量都以地产(能源)XX部门复审组提交的提送值为准,正在编制中的工作量以实际编制的预算数据为准。
2.2.1 XX部门人员的收入:基本工资(基本考勤工资50% A+目标绩效工资50% B)+超额绩效奖励C+审减专项奖励D。
2.2.2 基本工资A:是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每月实际考勤按月发放;
2.2.3 目标绩效工资B:是指完成不同岗位对应工作量后取得的相应绩效,按月对个人完成工作量的实际进行考核核实后每月发放。
考虑基本建设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预算人员独立编制预算完成后,按对应工作量的70%予以考虑对应绩效;决算完成定案后兑现剩余的30%绩效
2.2.4 超额绩效奖励C:是指预算人员完成工作量超过核定的年度基本工作量时计提超额完成绩效,超额完成本人对应工作量后的超额部分,按1‰比例计提绩效,半年或一年核算一次,核算后随当月工资统一发放。XX部门主任可根据工程专业及难易程度调整提成比例,
地产审核组:土建专业超额可按(0.6-1)‰,
安装专业超额可按1.5‰调整;
能源审核组:土建专业超额可按1‰计取,
安装专业超额可按(1.2-2)‰调整;
具体比例根据工程类型、工程难易程度、审核要求时间情况定。
2.2.5 审减专项奖励D:是指公司XX部门对地产(能源)XX部门提交的标底、预结算审核核减率大于一定比例以上的部分,按核减额的10%(1-10%)由公司给予的特别奖励,半年或一年核算一次,核算后报公司总裁核批后发放。
审减奖励办法:
地产审核组:审减率>3%以上的部分,按核减额的10%给予的特别奖励,
能源审核组:
土建专业审减率>3%以上的部分,按核减额的10%给予的特别奖励,
安装专业审减率>(0-1】%之间的部分,按核减额4%给予的特别奖励。
安装专业审减率>(1-2】%之间的部分,按核减额5%给予的特别奖励。
安装专业审减率>(2-3】%之间的部分,按核减额6%给予的特别奖励。
安装专业审减率>3%以上的部分,按核减额10%给予的特别奖励。
在工程预结算审核过程中,要求造价员独立编制审核并审结定案,如发生审减率的,根据审减率的额度审减奖励全额给造价员个人;造价员独立完成编制工作后,在审核过程中不能独立审核的由项目经理协助审核,如发生审减率,其工作量和审减奖励根据审核的情况给造价员和项目经理并按以下比列分配考核:
造价员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该项目没问题的,交由项目经理进行质量复核,在审核中如发现还存在问题的,其发生的审减奖励和工作量的额度给项目经理。
3 XX部门主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程的难易程度适当调整工作量难度系数或适当调整个人工作量。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龙湖区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龙湖区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着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造教育强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好班子”活动,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争先创优,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进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为核心,以提高学校综合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考核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促进学校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推动龙湖教育事业在普及的基础上实现动态、优质发展,办好龙湖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三)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四)坚持客观公正、精细严肃的原则;(五)坚持民主公开、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六)坚持动态发展,注重校际均衡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校。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学校和领导班子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情况和工作实绩,其具体考核内容见各考核细则和方案。
(二)考核方法
采取校长和学校自评与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领导小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全面考核校长和学校工作并量化评分,评出等次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袁海鹰同志担任,副局长林焕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六、考核时间和要求
(一)考核工作分两学期,第一学期主要考核校长(含正副职),见《龙湖区学校校长绩效考评细则》,考评总分为100分,占学校绩效考核的30%;第二学期主要考核学校,分别见《龙湖区高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龙湖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和《龙湖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方案》,考评总分为100分,占学校绩效考核的70%。
(二)绩效考核工作要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七、考核的程序
(一)述职报告
第一学期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学校校长(正、副职)的述职报告。学校校长(正、副职)要全面总结一年(自然年)来个人在思想政治建设、学校管理、办学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述职报告。
第二学期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学校的总结报告。学校校长要全面总结一学年工作情况,着重为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及进步。
(二)民主测评
1、个别谈话。由考核组随机抽部分教师谈话,人数不少总数四分之一。
2、根据校长述职情况和学校的总结报告,由区教育局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填写各类《民主测评表》,对校长和学校进行民主测评(第一学期《龙湖区中小学校校长绩效考核民主测评表》,第二学期《龙湖区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
(三)校长绩效目标和学校目标管理考评
由区教育局考核小组分别根据《龙湖区中小学校校长绩效考评细则》、《龙湖区高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龙湖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和《龙湖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方案》,组织考核小组人员对校长绩效目标和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区教育局领导考核
由区教育局领导、局各股室负责人对中小学校校长和中小学校年度工作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五)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通过电子政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视为考核对象认可。
(六)考核申诉
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但民主测评的分数,除数据统计错误可更正外,不再进行第二次测评。
八、特殊绩效奖励加分
此项内容由学校自主申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考核小组审核确认,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自主申报:
1、为市、区教育局中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2、学校获区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的。3、学校单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4、承办市、区级以上大型活动且效果好的。5、学校在重要媒体正面报道的。6、形成市级及以上较有影响力的办学特色的。
九、综合考核结果
(一)校长绩效考评:1、考核总分=细则考核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15%+局领导考核得分×15%。
2、民主测评得分=(A ×100+B×80+C×60+D×40)÷(A+B+C+D)
说明:A为优秀票数,B为良好票数,C为合格票数,D为不合格票数
(二)教育质量评估:1、考核总分=方案考核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15%+局领导考核得分×15%。
2、测评得分=(A ×100+B×80+C×60+D×40)÷(A+B+C+D)
说明:A为非常满意票数,B为满意票数,C为基本满意票数,D为不满意票数。
(三)学校绩效考核得分=校长绩效考评得分×30%+教育质量评估得分×70%+特殊绩效奖励加分。
(四)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占10%,良好占30%、合格60%,不合格等次不占比例。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年度内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2、有“三乱”现象,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3、教职工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有贪污等财经违纪违法行为的。
4、年度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六)年度内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应在考核等次基础上降等处理:
1、学校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指令和规章,经批评仍无改观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
3、有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行为造成极坏影响的。
4、被区及以上进行批评性报道或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奖励:(具体奖金待定)
(二)考核结果作为校长任用和干部交流的依据之一。
(三)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四)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校校长(正副职)推荐为区、市优秀校长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五)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享受奖励外,第一年不合格对校长进行诫免谈话,第二年不合格调整校长岗位等处理。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龙湖区中小学校校长绩效考核民主测评表》
2、《龙湖区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民主测评表》
3、《龙湖区中小学校校长绩效考评细则》
4、《龙湖区高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
5、《龙湖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
6、《龙湖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方案》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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