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教育局、卫生局
以及番禺区、南沙区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
财政检查报告
xxxxxxxxx: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财农[2010]168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财农[2010]193号)的安排,20xx年8月31日至9月18日,我分局检查组对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教育局、番禺区、南沙区20xx年至20xx年期间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上述部门、区(县级市)的6个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教育局2个市直涉农部门以及番禺区、南沙区2个行政区,共抽查了家电下乡补贴、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6个专项资金项目。
二、检查情况
1、家电下乡补贴
被检查单位:番禺区经贸局、南沙区经贸局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工作总体规划,番禺区及南沙区于20xx年2月1日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到20xx年1月31日止。具有番禺区及南沙区农业户籍的农户在指定时间内及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的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番禺区及南沙区财政局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下拨到各镇财政所,由各镇财政所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直接转入购买家电农户的个人账户。
20xx年度,番禺区共收到上级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578万元,拨付农户及转拨各镇街支出共276.74万元,结余301.26万元。由于其中有250万元为20xx年12月才下拨到番禺区,时间比较迟,故在20xx年度未能拨付。
20xx年度,南沙区共收到上级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79.74万元,拨付农户及转拨各镇街支出共46万元,结余33.74万元。由于其中有31万元为20xx年12月才下拨到南沙区,时间比较迟,故在20xx年度未能拨付。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番禺区的石碁镇及南沙区的南沙街进行了延伸检查。
石碁镇20xx年共收到番禺区财政局下拨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23.14万元,共发放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15.02万元,结余8.12
万元。
南沙街20xx年共收到南沙区财政局下拨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14万元,共发放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8.85万元,结余5.15万元。
2、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被检查单位:番禺区国土局、南沙区国土局
番禺区国土房管分局及南沙区国土房管分局牵头开展了对番禺区及南沙区20xx年登记在册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成立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农业局、区规划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以及各街(镇)组成,负责改造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并根据农村危房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改造资金。
番禺区及南沙区财政局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拨到各镇财政所,由各镇财政所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入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的个人账户。
番禺区20xx年在册登记的危房数量1464户作为第一批改造数量,20xx年12月,市下拨117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第一期资金到番禺区财政。20xx年,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中制定的纳入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住户必须符合条件,重新核准20xx年在册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数量是212户,20xx年10月番禺区财政局将符合补助条件的212户危房户的市、区级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镇(街)财政所,其中,市级补助资金424万元,区级补助
资金222万元,番禺区财政局市级补助资金结余748万元。
南沙区20xx年在册登记的危房数量是2621户,在20xx年的部门预算调整中新增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了5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中制定的纳入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住户必须符合条件,重新核准20xx年在册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数量是99户。20xx年12月南沙区财政局下拨危房改造资金203.5万元到各镇财政所。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番禺区的榄核镇及南沙区的万顷沙进行了延伸检查,并实地查看了进行危房改造农户的房屋。
番禺区榄核镇财政所共收到市、区级补助资金113.5万元,镇配套资金37万元,待工程验收合格,镇财政所一次性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入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的个人账户。
番禺区榄核镇共有37户符合此次危房改造的条件,完成危房改造30户,有7户自愿放弃补助资金不改造,因此,该辖区的此次危房改造工作全部完成,结余的补助资金22.5万元番禺区财政局已要求榄核镇财政所全额退回区财政账户。
南沙区万顷沙符合补助条件的户数是71户,镇财政所收到区级补助资金144万元,镇配套资金76万元。镇会计结算中心根据工程的进度(基础、封顶、完工、验收)分四期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入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的个人账户。
20xx年5月,镇建设办公室申请第一批(9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区级补助资金19.5万元,镇配套资金10.5万元。
因此,镇财政所区级补助资金结余为124.5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被检查单位:广州市卫生局
20xx年广州市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为2951.37万元,20xx年广州市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为3741.2万元,20xx年广州市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为3663.07万元。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花都区卫生局进行了延伸检查。
花都区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第三方监管单位,花都区委托承办新农合补偿报销业务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定点医疗单位进行第三方监管,协助审核医疗单位对患者的检查、治疗措施。实行了异常医疗行为报告制度,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每日向各区(县级市)农合办报告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的不合理治疗和检查的案例,协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参合农民发生异地医疗费时查看其相关身份证明,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录入参合农民的基本信息及医疗费用明细,在资料齐全且报销内容无争议的情况下在5个工作日内报盘,由农合办将补助资金转入参合农民的银行账户。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住院代表对每一位参合住院病人每天的用药及检查治疗费用进行核对,住院代表根据定点医院《月结清单》及农合管理系统生成的《定点医院住院(月)结算表》、《现场补偿费用结算单》进行复核,并将医院财务盖章确认的《定点医院住院(月)结算表》送农合办审核确认,生成财务数据,由农合办将各医院月度
现场结报垫付的款项转入定点医院指定的账户。
花都区农合办20xx年共收到市级、区级、镇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7450万元,共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7444.76万元,结余5.24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上缴花都区财政局。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被检查单位:广州市卫生局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花都区卫生局进行了延伸检查。
20xx年花都区镇卫生院购置设备4,099,800.00元,由花都区财政局直接将款项转入供应商账户。
5、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
被检查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根据《广州市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法》、《广州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按核定的人数计算补助资金,采用春季学期预拨,秋季学期按实有人数结算的方式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并将此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阶段“执证”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贴方案》的规定,按核定的人数计算补助资金,把补助专款拨到市属各校及县级市财政,并将此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审核受助学生资料,将上级下达的经费预算和本级财政应分担经费预算以及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下达到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并将此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白云区江高镇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了延伸检查。
江高镇教育指导中心没有单独核算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而是与城镇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合并核算。
20xx年白云区财政局多拨付了105.74万元的城镇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给江高镇指导中心,在20xx年拨款时进行了抵扣调整。镇指导中心在20xx年将此项多拨款列入收入类科目“教育经费拨款”,并在20xx年以费用类科目“事业支出”转出,帐务处理不规范。
6、中职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被检查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进行了延伸检查。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通过直接汇入受助学生个人储蓄卡或学校饭堂IC卡的形式,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学生。
三、发现的问题
1、资金沉淀
(1)20xx年度,番禺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结余301.26元,由于其中有250万元为20xx年12月才下拨到番禺区,时间比较迟,故在20xx年度未能拨付。
(2)20xx年度,南沙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结余33.74万元,由于其中有31万元为20xx年12月才下拨到南沙区,时间比较迟,故在20xx年度未能拨付。
(3)番禺区财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结余748万元,
主要原因是:番禺区20xx年在册登记的危房数量是1464户,20xx年12月,市财政按1464户危房下拨117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第一期资金到番禺区财政,20xx年,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中制定的纳入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住户必须符合条件,重新核准20xx年在册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数量是212户,多拨了1252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4)南沙区万顷沙镇财政所区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结余为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农户意愿变更,且是根据工程的进度(基础、封顶、完工、验收)分四期支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所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结余比较大。
2、江高镇指导中心对白云区财政局多拨付的105.74万元义务教育免杂费的帐务处理不规范。
第二篇: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
附件5:
20##年度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
(一)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
(三)技术防范情况
(四)产品国产化情况
(五)参与检查的专业机构及人员情况
注:检查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
1、各部门、单位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本表(不含涉密信息系统),并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密级,作为检查报告的附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管领导”。
3、重要信息系统
本表所称重要信息系统,包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以及本单位认为对其业务运行具有重要影响的其它信息系统。
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5、产品国产化情况
本表中的国产产品条件可参阅指南的“九、其他”的规定。
6、参与检查的机构及人员情况
参与检查的机构包括内部检查机构和委托的专业机构,如有多个机构同时参与检查时,每个机构均应填写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