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开箱检查及检验报告
第二篇:设备开箱检查制度
设备开箱检查制度
1.目的:为做好设备验收工作,防止不合格设备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制定本制度。
2.前期准备
2.1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或生产厂有关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保管等技术标准的要求。
2.2设备开箱前必须掌握各项凭证如:订货合同或协议书,设备的#5@p、货运单、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
2.3通知设备制造(供应商)或其委托人按时到达开箱现场。若设备系业主提供的甲供设备,还应通知业主代表到场共同参加验收。
2.4检查内容:设备技术状况的检验和随机附件、易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的清点。
3.检查程序
3.1依据订货合同或协议书核对#5@p、货运单、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按货运单初步检查包装箱完整情况,件数是否相符,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运单位或生产厂商提出质询。
3.2开箱时应尽量请生产厂商代表或委托人到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发货明细表、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核对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是否相符。
3.3进行设备的外部检验。外部检验:主要检查设备外部各部件、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缺陷。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要做好详细记录。
3.4如条件允许,可对设备进行空运转、带负荷等技术检验。空运转检验:检查各操纵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
个总成及部件的工作情况。带负荷检验:测定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与说明书的规定是否相符。
4.价格较高,技术结构复杂的大型设备、起重设备,应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操作工、专业管理人员参加验收。一般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5. 进口设备拆包开箱检查,应会同代理商和商检部门共同参加。进口设备必须有产地证和出厂合格证,如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向商检部门申报,以便交涉。
6.进口设备开箱验收后,应尽快做好技术资料和说明书的翻译工作,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尽快安装使用,使设备问题暴露在索赔期内,以便向卖方索赔。
7.设备开箱验收后,验收人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开箱记录。开箱检查时,如有供应商或业主代表到场,应请其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如无供应商或业主代表到场,应及时通过电话告之其检查情况。
8.设备开箱验收过程如发现问题,除应认真做好记录外,还及时与供应商或承运单位联系,并拒付货款,等待复查和交涉。如确属设备本身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或退货。如属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找承运单位或供应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