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设立登记注册资本
验资报告
委托单位:湖南五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筹)
验证单位:永州市华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O##年五月十三日
永州市华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印制
验 资 报 告
永华林验字[2014]020号
湖南五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年05月13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全体股东于20##年05月13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年05月13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叁千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永州市华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永州 华林 报告日期:20##年05月13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年05月13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湖南五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万元
永州市华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组建及审批情况
贵公司(筹)由自然人杨战波、王汉斌两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年05月13日取得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3110000003987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由股东于20##年05月13日之前缴足,其中:杨战波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汉斌应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年05月15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杨战波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500万元于20##年05月13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建设银行逸云路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二)王汉斌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500万元于20##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筹)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四、其他事项
1、该公司为2位股东投资成立的有限公司。
2、该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均为3000万元股东一次缴纳。
3、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筹)设立登记使用,其他人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与本所无关。
第二篇:20xx最新的验资报告模板
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晋xx验[2009]030号
水水水水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xx年5月21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 我
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元,
全体股东于 20xx年5月21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 20xx年5 月
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陆佰
万元(大写)。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
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太原 20xx年 5月 21 日
山西
电话:
太原市 传真:
有限公司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xx年5月21日止 货币单位:万元
山西中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山西 电话: 太原市 传真:
有限公司
山西 电话: 太原市 传真: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张珊(以下简称甲方)和牛连国(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现正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xx年5月21日之前一次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480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120万元,占注册资本20%,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xx年5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乙双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一)甲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4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480万元,于20xx年5月21日缴存xx公司在华夏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内。
(二)乙方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120元,于 20xx年5月21日缴存xx公司在华夏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内。
(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其他事项
- 0 -山西中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351-7224562 太原市新建南路79号(市工商培训中心二楼202室内) 传真:0351-755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