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1、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1.1、工程概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拟建建筑概况见表1.1。
表1.1 拟建建筑概况
1.2、勘察目的与要求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及设计要求,依据相关规范、规程,本次勘察目的及任务如下:
1.2.1、查明建筑场地各岩土层的成因、时代、地层结构和均匀性以及特殊性岩土的性质,查明基础下软弱和坚硬地层分布,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1.2.2、查明有无液化地层,并对液化等级作出评价;
1.2.3、查明湿陷性土层厚度、分布情况,判明场地的湿陷性等级;
1.2.4、评价场地的稳定性,适宜性;提出各岩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提供计算变形所需的计算参数;
1.2.5、对场地进行抗震地段划分,判明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为抗震设计提供有关参数;
1.2.6、根据场地和施工条件,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案;对复合地基或桩基类型、适宜性、持力层选择提出建议;提供桩侧摩阻力和桩端阻力值,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
1.2.7、对基坑工程提出建议,提供有关的岩土参数;
1.2.8、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1.2.9、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1.2.10、判定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1.3、勘察依据
本次勘察主要执行以下勘察文件和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2013.05)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年版)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4-258-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DBJ04-248-2006)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年版)
1.4、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年版)第3.1.1条~第3.1.4条确定:
拟建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场地);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1条确定:拟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3.0.1条确定:拟建建筑为甲类建筑。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6.0.12条确定:拟建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标准设防类。
根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第3.0.1条确定:拟建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1.2条确定:拟建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1.5、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完成情况
1.5.1、布置原则
⑴按中等复杂地基详勘布置。
⑵勘探点沿建筑物角点、周边及中心布置。
1.5.2、勘探方法
本次勘察采用钻探、井探、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波速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⑴钻探采用XY-150型钻机,回转钻进,采用双管单动取土器,将钻进与取土合二为一。取土、标贯间距20.0m以上为1.50m,20.0m以下为2.00m。
⑵标准贯入试验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设备及操作均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年版)第10.5节规定进行。
⑶探井采用机械洛阳铲成井,人工在井壁刻取土样,从地表下1.0m开始取样,取土间距为1.0m。
⑷静力触探试验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年版)第10.3节规定进行。设备为ZJY-15型静力触探车。采用JTWJ-2全自动数字采集仪对标定好的双桥探头进行自动记录。双桥探头技术参数:锥头截面积为15cm2,探头直径为43.7mm,锥角为60°,摩擦筒侧面积为300cm2,摩擦筒长度为219 mm,贯入速度为匀速20mm/s。试验结果曲线横坐标表示锥头阻力qc和侧壁阻力fs,纵坐标为深度h。依据静探曲线对土层进行力学分层,并参照钻孔分层结合曲线的形态特征来确定分层界线,划分时已适当考虑超前和滞后的影响。
⑸波速测试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年版)第10.8节规定进行。测试仪器为CDJ-P28型拾震器, FD-P204系列全程浮点动测仪,采样间隔10μs-65ms。采用单孔测试法:将内置三分量传感器探头放入K61#钻孔中,在地表距钻孔中心1.50m放置木板,零时传感器埋置在板下地表面,在板上放置重物。用大锤敲击木板两端产生剪切波,由地表零时传感器和孔内传感器分别接收剪切波信号,经放大器放大后,由记录器记录。测试间距为2m,测得随深度和岩性变化的剪切波速走时T,最后根据:V=△H/△T,计算出土层的剪切波速值。式中:V为剪切波速,△H为测试土厚度,△T为测试土层中剪切波速走时。
⑹勘察绘图及计算软件
本次勘察绘图及计算软件为《工程地质勘察CAD(GICAD)》(VER8.5)。
1.5.3、勘察工作完成情况
勘察外业工作于20##年5月5日~20##年5月15日完成,室内土工试验于20##年5月21日完成,内业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于20##年5月24日完成。
本次勘察共完成勘探孔12个。其中勘探钻孔8个,孔号K57~K64,孔深65.00m~80.50m,钻孔间距21.17m~24.09m;取土试样探井2个,井号T17~T18,井深均为8.00m;静力触探试验孔2个,孔号J18、J19,孔深31.35m、35.15m;波速测试孔1个,测试深度50.00m。
外业钻孔进尺566.70m,探井掘进进尺16.00m,静力触探进尺66.50m,总进尺649.20m。波速横波测点数25点,孔口高程测量12点,取原状土样144筒,取扰动土样61件,做标准贯入试验152次,取土腐蚀性分析试样1件,取水腐蚀性试样1件。
1.5.4、室内试验
室内试验依据《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进行。
⑴常规试验
常规试验主要测定土的分类指标及物理性质、状态指标,试验项目主要为含水量、密度、比重、液限、塑限。
本次勘察对144件土样均进行了常规试验项目。
⑵固结试验
为评价地基土的压密状态和实际工作状态下的压缩变形指标,对144件土样进行了常规压力固结试验。
本次勘察固结试验压力如下:
0.0-5.0m 200kPa
5.0-30.0m 800kPa
30.0-60.0m 1000kPa
60.0-80.0m 1200kPa
⑶颗粒分析试验
对所取23件砂样进行了颗粒分析试验(筛分法)。对22件扰动粉土样进行了黏粒含量分析(采用六偏磷酸钠做分散剂)。
⑷湿陷性试验
为查明地基土的湿陷性,对10件探井原状土样进行了土的湿陷性分析。
⑸扰动土定名分析
对38件扰动土样进行了土的定名分析。
⑹土腐蚀性分析
为查明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地下水位以上基础埋深范围内所取1件土样进行了土的腐蚀性分析。
⑺水腐蚀性分析
为查明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所取1件水样进行了水的腐蚀性分析。
以上工作详见“建筑物和勘探点位置图”、“勘探点一览表”、“土工试验成果总表”及所附有关测试试验结果图表。
3、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3.1、场地地形、地貌
勘察期间场地地形基本平坦,各勘探钻孔绝对标高介于794.11m~794.26m之间。勘察钻孔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场地西侧K1(X=58912.161,Y=13858.049,Z=793.874)、K2(X=59045.294,Y=13875.591,Z=793.572)采用全站仪测设,以K1(X=58912.161,Y=13858.049,Z=793.874)为标高测量基准点。
场地地貌单元属汾河西岸Ⅰ级阶地。
3.2、地基土构成及岩性分布特征
根据钻孔野外记录及室内土工试验结果,结合原位测试,同时参考区域地质资料,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沉积时代成因类型自上而下依次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物(Q42ml),以第①层杂填土的层底为界;第四系全新统中、早期冲洪积层(Q41al+pl),以第⑤层粉土的层底为界;第四系全新统晚期冲洪积层(Q3),以第⑥层粉土层的层顶为上界,本次勘察未揭穿该层。在所勘探深度范围内,场地地基土岩性构成及分布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①杂填土层(Q42ml):呈杂色,包含砖块、碎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及煤渣等生活垃圾,该层结构松散,组成杂乱。K60~K62、K64钻孔在层底下部存在厚度0.70m~2.30m的素填土层,素填土呈褐黄色,含云母、砖屑、煤屑、氧化铁、植物根等,岩性主要以粉土为主。稍湿,稍密。
②湿陷性粉土层(Q41al+pl):岩性以粉土为主,局部夹有细砂、粗砂薄层,呈褐黄~黄褐色,含云母、煤屑、钙质菌丝、氧化物等,具虫孔。稍湿,稍密,中高压缩性。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附录C判定不属于新近堆积黄土。标准贯入实测平均击数5.8击,静力触探锥头阻力qC加权平均值2.46MPa,侧阻力fs加权平均值68.3kPa。
③中粗砂层(Q41al+pl):呈褐~褐黄色,主要由中砂、粗砂组成、局部砾砂,矿物组成成分以石英、长石为主,含云母、氧化物、砾石等,局部夹粉土薄层,颗粒形状主要为圆形或亚圆形,颗粒级配不良,稍密~中密。标准贯入实测平均击数13.0击,静力触探锥头阻力qC加权平均值6.26MPa,侧阻力fs加权平均值136.0kPa。
本次勘察T17~T18探井未揭穿该层。揭露厚度0.50m~0.70m。
④粉土层(Q41al+pl):呈褐~褐黄色,含云母、氧化铁、氧化铝等,夹有粉砂、粗砂、圆砾、粉质黏土薄层,稍湿~湿,中密,中压缩性。标准贯入实测平均击数6.5击,静力触探锥头阻力qC加权平均值1.25MPa,侧阻力fs加权平均值31.2kPa。
另钻孔K57、K61在层底为厚度1.00m、2.00m砾砂,K59钻孔在13.70m~15.40m处为砾砂,稍密~中密。标准贯入实测击数14.0击,静力触探锥头阻力qC加权平均值5.35MPa,侧阻力fs加权平均值242.9kPa。
⑤粉土层 (Q41al+pl):呈褐色~褐黄色,含云母、煤屑、氧化铁、零星砾石等,夹有细中砂、粗砾砂、粉质黏土薄层。K63钻孔在22.10m~23.10m处为中密状中砂。稍湿~湿,中密,中压缩性。标准贯入实测平均击数16.6击,静力触探锥头阻力qC加权平均值2.95MPa,侧阻力fs加权平均值115.1kPa。
⑥粉土层(Q3):呈褐黄~黄褐色,含云母、氧化铁,夹有粉质黏土薄层,局部夹有粉细砂、中砂、粗砂薄层,稍湿~湿,密实,中压缩性。标准贯入实测平均击数19.0击,静力触探锥头阻力qC加权平均值4.78MPa,侧阻力fs加权平均值174.6kPa。
⑦粉土层(Q3):呈黄褐~褐黄色,含云母、氧化物,夹有中粗砂、粉质黏土薄层,稍湿~湿,密实。中压缩性。标准贯入平均击数21.3击。
⑧粉质黏土(Q3):呈黄褐~褐黄色,含云母、氧化物、零星砾石等,夹有粗砂、粉土薄层,可塑,标准贯入平均击数27.3击。
⑨粉质黏土(Q3):呈黄褐~褐黄色,含云母、氧化物等,夹有粉土薄层,可塑~硬塑,标准贯入平均击数27.6击。
本次勘察K58、K59、K61、K62、K64钻孔未揭穿该层,揭露厚度为7.20m~8.40m。
⑩粉质黏土(Q3):呈褐~褐红色,含云母、氧化物等,夹有粉土薄层,可塑~硬塑,标准贯入平均击数51.1击。
本次勘察钻孔均未揭穿该层,最大揭露厚度为11.70m。
上述各土层的接触关系见“工程地质剖面图(02~05)”。
土层层厚、层底埋深、层底标高统计见表3.2。
表3.2 9#楼地层统计表
3.3、地下水
本次勘察期间为枯水期,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位在勘察时地面下10.00m~10.20m之间(相应标高783.91m~784.22m),地下水类型为潜水,水流流向由西向东,主要受大气降水及侧向迳流补给。
4、岩土参数统计与选用
4.1、岩土参数的统计
⑴、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按工程地质单元和层位分别统计,详见“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探井)”。
⑵、参加统计的指标舍弃不合理数值。当统计个数n≥6时,提供范围值、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n=4、5时,提供范围值、平均值;n≤3时,只提供范围值。
⑶、静力触探指标为各孔根据土层按厚度统一进行加权平均,对于过于离散的峰值不参与统计。
⑷、标准贯入试验击数实测值的杆长修正在20.0m内按《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4-258-2008)进行,杆长超过20.0m时按0.7折减,统计表中提供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击数和修正击数。
⑸、对沉降变形计算所需的各级压力下的压缩参数见“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压缩)”。
4.2、岩土工程参数的选用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勘探所用钻探工艺、取土器及取土方法,本次勘察探井土样质量等级为Ⅰ级,钻孔土样质量等级接近Ⅱ级。为此在选用岩土参数时:
⑴、第②层采用探井所统计数据, 其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标准值 Φk=γs·Φm。
式中 Φm--岩土参数的平均值
注:式中正负号按不利组合考虑。
±—按不利组合取“+”或“-”或按经验选用
⑵、其它各层岩土参数选用应按不利组合考虑,具体可根据指标的性质,依据相关规范和指标的用途及重要性,按不利组合分别取最大(最小)平均值。
5、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5.1、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
5.1.1、场地稳定性评价
根据本次勘察成果,在勘察深度范围内场地不存在影响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适宜本工程建设。
5.1.2、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⑴、抗震设防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太原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⑵、场地土类型及建筑场地类别
参考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于20##年9月提供的《万科蓝山一期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K15钻孔实测剪切波速,结合本次K61钻孔实测剪切波速,依据《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1.5式进行计算的等效剪切波速分别为197.62m/s、201.98m/s。钻孔K61在地面下50.0m处实测剪切波速为343.20m/s,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50.0m。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表4.1.3和表4.1.6判定场地土为中软土,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50.0m,场地类别为Ⅲ类。
测试曲线见所附“波速测试成果图表”。
⑶、液化评价
根据勘探结果,地面下20m范围存在饱和粉土和砂土,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初判为液化土,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如下:
1)对粉土粘粒含量百分率不小于13.0的,判为不液化土;
2)对粘粒含量百分率为3.0的砂土,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3.3式进行判别。
经计算饱和土标准贯入锤击数大于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拟建场地可不考虑液化影响。
⑷、建筑抗震地段
本建筑场地地形较平坦,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1.1条判定:拟建场地为对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⑸、地基土震陷
根据场地内钻孔实测剪切波速,经计算等效剪切波速大于140m/s,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5.7.11条文说明判定:本场地可不考虑震陷影响。
5.1.3、场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本次勘察成果,在勘察深度范围内,场地存在湿陷性土层,经处理后适宜本工程建设。
5.2、特殊性岩土(湿陷性)评价
根据场地内探井T17、T18所取土样进行湿陷性试验结果,湿陷系数及自重湿陷系数随深度加深而逐渐变小,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加深而逐渐增大。分别按建筑基础埋深和管网埋深计算得到各探井的自重湿陷量及总湿陷量,计算结果见表5.2 “湿陷性计算结果表”,具体计算详见所附“湿陷性计算表”。依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建筑规范》(GB50025-2004)有关条款综合判定:
场地湿陷类型为非自重湿陷性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Ⅰ级(轻微)。
表5.2 湿陷性计算结果表
5.3、地下水和土腐蚀性评价
5.3.1、地下水的环境类型
依据《山西省自然地图集》(山西省地图编纂委员会)太原地区海拔高度小于3000m,干燥度指数k大于1.5。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年版)附录G判定:场地环境类型为Ⅰ类。
5.3.2、水的腐蚀性评价
根据场地K62钻孔在10.03m所取水样分析结果并结合《太原万科蓝山一期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钻孔K13所取水样分析结果,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有关条款综合判定:
在干湿交替作用下:按环境类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按地层渗透性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综合评定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
在长期浸水作用下:按环境类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按地层渗透性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综合评定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应按《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具体分析见表5.3.2及所附“地下水检测报告”。
表5.3.2 水的腐蚀性评价
5.3.3、地基土的环境类型
依据《山西省自然地图集》(山西省地图编纂委员会)太原地区海拔高度小于3000m,干燥度指数k大于1.5。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附录G判定:场地环境类型为Ⅲ类。
5.3.4、土腐蚀性评价
根据场地钻孔K57在4.50m所取土样分析结果并结合《太原万科蓝山一期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探井T2所取土样分析结果,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有关条款综合判定:土对混凝土结构及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应按《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具体分析见表5.3.4及所附“易溶盐检测报告”。
表5.3.4 土的腐蚀性评价
5.4、天然地基评价
5.4.1、地基均匀性评价
拟建9#楼设计±0.00标高796.25m,基础相对底标高-6.59m,基底标高789.66m,持力层为第②层湿陷性粉土层。当持力层或其下卧层在基础宽度方向上的厚度差值大于0.05b(b为基础宽度)时,依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相关规定,判为不均匀地基,具体分析详见表5.4.1。
地基均匀性评价计算表 表5.4.1
5.4.2、地基承载力
本次勘察各层天然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系根据室内土工试验结果、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及结合地区经验综合确定,评价结果建议采用表5.4.2中数值:
表5.4.2 单位:kPa
5.4.3、地基变形指标取值
地基变形计算压缩模量宜按实际压力段(土的自重压力至土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段)取值,现根据固结试验和原位测试结果并结合地区经验给出基底下各层土的压缩模量建议值见表5.4.3,供地基变形计算时参考。
表5.4.3 基底下各土层的压缩模量
注:②层的压缩模量为Es0.2-0.3,④~⑤层的压缩模量为Es0.6-0.8,⑥~⑧层的压缩模量为Es0.8-1.0,⑨~⑩层的压缩模量为Es1.0-1.2。
5.4.4、采用天然地基的可行性
拟建建筑基底标高为789.66m,基底荷载为600kPa,开挖后持力层为第②层湿陷性粉土层,经深宽修正后不满足承载力要求,且具湿陷性,应进行地基处理。
5.5、桩基础
灌注桩对地层适应性强、有利于克服地层阻碍,保证施工质量,在本地区应用已成熟且由于采用后注浆工艺,有效消除了传统灌注桩的缺陷,可大幅度提高单桩承载力和减小沉降,成孔工艺宜优先选用冲击成孔或旋挖成孔。
5.5.1、桩端持力层的选择
桩端持力层的选择依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勘察所揭露的地层情况及原位测试结果,地基土第⑦层为密实状态的粉土层,强度较高,其下各层强度均较高,不存在软弱下卧层,建议第⑦层及以下各层均可作为桩端持力层。
5.5.2、灌注桩设计参数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径可取700mm和800mm,具体布桩方式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由设计单位确定。各土层的极限侧阻力、端阻力值见表5.5.2。地基土厚度、层底厚度、层底标高统计结果见表3.2。
桩周土侧阻力与桩端土端阻力极限值(灌注桩) 表5.5.2
注:1.表中数值依据土工试验结果、原位测试结果(静力触探及标准贯入试验),参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附录C、D,结合区域地质经验提出。
2.(1.4)为后压浆提高系数,具体设计参数应以试桩(静载荷试验)结果为准,并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参考本场地已有太原万科蓝山1-4#楼试桩成果,该4栋楼采用旋挖成孔,桩径700mm,试验桩长34.7m~37.0m,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不小于8000kN,试桩沉降量介于9.63mm~28.07mm之间。
5.6、基坑工程评价
5.6.1、基坑安全等级
拟建建筑物设计参数及基坑开挖深度见表5.6.1。
表5.6.1
5.6.2、基坑开挖
根据基础开挖深度及场地周边环境,建议采用放坡开挖,土钉墙进行支护,并对坡面进行保护,做好排水工作。
开挖及支护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内摩擦角和粘聚力标准值为:
第①层 杂填土 φ=9.0°, C=9.0kPa
第②层 湿陷性粉土 φ=14.0°,C=15.0kPa
第③层 中粗砂 φ=18.0°
5.6.3、施工降水
本次勘察期间为枯水期,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位在勘察时地面下10.00m-10.20m之间(相应标高783.91m~784.22m),拟建建筑物基底标高789.66m,场地可不考虑地下水对基坑施工的影响。
5.6.4、基坑监测
基坑开挖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6、结论
6.1、根据本次勘察成果,在勘察深度范围内场地不存在影响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适宜本工程建设。
6.2、根据本次勘察成果,在勘察深度范围内,场地存在湿陷性土层,经处理后适宜本工程建设。
6.3、勘察期间场地地形基本平坦,各勘探钻孔绝对标高介于794.11m~794.26m之间。场地地貌单元属汾河西岸Ⅰ级阶地。
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沉积时代成因类型自上而下依次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物(Q42ml),以第①层杂填土的层底为界;第四系全新统中、早期冲洪积层(Q41al+pl),以第⑤层粉土的层底为界;第四系全新统晚期冲洪积层(Q3),以第⑥层粉土层的层顶为上界,本次勘察未揭穿该层。
6.4、本次勘察期间为枯水期,勘察期间测得稳定地下水位在勘察时地面下10.00m~10.20m之间(相应标高783.91m~784.22m),地下水类型为潜水,水流流向由西向东,主要受大气降水及侧向迳流补给。
6.5、本场地属设计地震第一组,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20g,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本场地可不考虑液化影响。场地土为中软场地土,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50.0m,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为对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6.6、在干湿交替作用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
在长期浸水作用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应按《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7、土对混凝土结构及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应按《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8、场地湿陷类型为非自重湿陷性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Ⅰ级(轻微)。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5.1.1条,可按一般地区采取结构措施和防水措施。
6.9、根据《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太原地区标准冻土深度为0.80m。7、建议
7.1、场地各层岩土的承载力特征值fak建议采用第5.4节中表列数值。
7.2、建议9#楼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后注浆)。施工前应进行试桩,以确定设计及施工参数。施工完成后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检测。
7.3、建议采用放坡开挖,土钉墙进行支护,并对坡面进行保护,做好排水工作。
7.4、场地可不考虑地下水对基坑施工的影响。
7.5、考虑场地为填方地基,填土应在主体施工前进行,并应分层碾压夯实,填土质量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执行。
7.6、建筑物施工及使用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雨水和施工、生活用水不浸湿建筑物地基,以免对地基造成危害,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7.7、各勘探钻孔建设单位应派人用原土分层回填夯实,并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土的密度。
7.8、工程施工及使用期间应按相应规范进行沉降观测。
7.9、开挖后应进行验槽工作,若发现异常应采取措施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