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承租方(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等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服务的赣 号的士车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出租车概况及用途
赣 号的士车登记备案在 出租车服务公司处,该车符合旅客运输经营服务的各项条件和证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运营,但仅限于旅客运输经营服务。车内物品、证件等为: 。
第二条 租车期限、租车班次及车辆交接班
出租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乙方租赁选择的运营时间模式为:□全天24小时班,□白班(早上 点至下午 点),□晚班(傍晚 点至第二天早上 点)。交班地点: 。 交班时间:
第二条:租金、交付期限及风险金标准
1、每班日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乙方应于当日交班交回车辆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否则逾期一天扣 元,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该车。
2、租金随行就市,参照其它中介标准,如乙方因租金浮动在合同期限内终止合同须承担违约金为 元(如春运后终止合同违约金为 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纳租车风险金 元,租赁期满三十天后无息退回风险金,但必须留置电子警察违章押金 元,90天后经甲方查实无违章无息退回。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可以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经营服务。
2.甲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税费及出租车服务公司的各种费用,车辆的广告权益贵甲方所有。
3.甲方承担车辆的正常磨损维修,但因乙方失误或故意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维修,且甲方不能确定乙方或白、晚班责任时,仅认定发现时的当班承租人负责维修,以及负责车辆的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 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变更租赁车辆(即车号),但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车辆(该车主车主转让除外)。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日租金赔偿至该车能正常运营为止)。
2.租赁期间出城营运(长途)营运的,乙方应当认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属于良好状态,并能回到城区。如在城区之外,发生安全技术事故(包括车辆正常磨损),由乙方负责施救回城区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合法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作他用,不得抵押、变卖、转租等非旅客运输的行为,若有以上行为,将不退还风险押金,并追偿由此带来的各项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驾驶期间拾到所有物品必须交车辆所在公司,便于退还失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遇有运管部门及出租车服务公司对营运出租车辆需统一要求,统一配备和更换车型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租车期间不准转借他人替班,如发现一次则扣风险金 元,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不出车,修理正常磨损,车主按当日车租误工补贴,如当班驾驶员拖班按20元/小时补贴。在承租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驾驶车辆,可委托甲方安排驾驶员顶班,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每月不得超过 天。对乙方不顾甲方能否安排顶班,执意休息,造成停班,乙方应支付停班的日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承担车辆运行费用、燃料费、罚款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足产生的费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及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500元本车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规定)。如需要保险理赔的:1、动用交强险赔偿的,每次承担 元保险损失(第二年保险费率上浮);2、动用商业险的,每次承担 元保险损失;3、前述二者都动用的则承担 元保险损失。因每部车承保险种不同,乙方承租该车即视为认同该车各保险种,一旦发生事故只能按该车所投保的险种进行理赔,不得以险种不同再行异议。针对无车身险的车辆,由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别承担车辆损失。
6. 乙方在交接班时未检查出车辆好坏,如缺机油、缺水、轮胎破损、刹车及其它机件,而造成车辆机件进一步损坏,或造成误班,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晚上查到车辆损坏的,在零晨壹点钟后无需补误工费,七点至十点补 元每小时,十点至零晨一点补 元每小时。乙方不得因车辆需要维修和乙方交接班耽误时间为理由拒绝接班,但有权要求减免当日租金。
7. 乙方必须具备个人驾驶有效证件(如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证件不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甲方对乙方发生疾病或伤残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另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另付违约金 元。
第六条 合同解除、终止、纠纷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但本合同有约定除外。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承租,直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交接车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晚班司机必须每晚清洗车辆。
2.双方交接车必须检查车辆安全、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计价器、卫生、(车内外、车座套)轮胎、车身、底盘无划痕等。
3. 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接班,延迟交车的,按 元/小时支付租金补贴。
4.其他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承包出租车手续及车大包协议
承包出租车手续及车大包协议
车主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包车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出租汽车包车事宜遵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协调,双方在公平的基础上鉴定以下共同遵守的合同。我乙方是以承包来换取利益的与甲方无任何一切责任,在承包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我乙方 全部承担。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正在运营中的并且一切手续齐全的 青 漆三厢 锐欧 车( 年 月照,牌照号为冀F 发动机号 大架号 )出租汽车及全部手续承包给乙方进行营运(改气的车,如乙方自愿使用天然气、汽油及甲醇,请注意安全,如爆炸或自燃,谁开车谁负责并赔偿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双方请当下验好车况,车内规定按运管处规定执行。车主大包车本是以磨损及折旧(包括:自然磨损)和车主投资本手续及车来换取利益。乙方必须做好本车保养记录(有记载本)让甲方抽查和放心,否则甲方随时收回车辆。
二、包车年限,包车时间为 年。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包车使用风险违约金 元整 。
此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作为乙方正确使用包车车辆相关证件的保证。本合同期满后如未发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事由(指合同规定的无违约事由)由甲方一次返还风险违约金。如本包车人有其它情况同车主商议转大包他人,白班夜班时,必须通过车主同意签字盖章,并办理监督卡以示认可,无论什么情况不能影响车主的正常收入,否则按违约执行。乙方转包他人,给第三者讲清楚,双方有连带担保责任。
三、 包车金及包车金额给予方式:
包车金按 给付,上打薪。如不按期交纳包车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扣除乙方风险违约金;乙方中途退车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如果甲方中途要回车辆赔偿乙方 元。乙方如果将车辆丢失或报废及其它一时解决不了的违规违约行为(如帮助套牌、异地经营、异地大事故、肇事逃逸、喝酒等等)属个人行为并照价赔偿甲方全车款以市场价为准。并以家庭一切财产赔偿甲方(因乙方的家庭是直接接受乙方的承包车的利益)。
四、乙方必须按时按月交纳一切费用(验工商执照、缴纳税费,验计价器、验车费、二保等等)。不能违纪(如不打计价器、宰客、拒载、违章、违法等)。如违章被交通局运管处扣押,在运营证上盖违章壹次,甲方向乙方暂时扣压押金 元,每年换营运证除去违章后返还此押金。甲方要经常检查营运证有无违章记录,如发现乙方有两次营运证上违章盖章记录及有重大违规、违章、违法,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运营,收回车辆及一切证件(因为交通局规定盖章叁次违章记录就要取消经营资格),所以乙方还应按时交纳租金和一切税费,因为是乙方造成的后果。
五、车辆保险金由 方负责, 方必须按时交纳保险金(如:交强险、车损失险、三者商业险 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方不负一切责任。三者保险单由 方保存。按保险法规定在营运过程中由于事故率造成保险金额的提升,谁造成损失谁负责。交纳保险金必须距保险到期前叁天入保,如不及时办理保险,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一切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油补伍仟以下由甲方享受,伍仟以上双方每人一半。
六、乙方在运营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或肇事逃逸,非法活动犯罪、喝酒、拘留等,甲方不负一切责任,由乙方及乙方直系亲属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及车辆贬值费,因为车辆事故总有痕迹,所以这叫车辆贬值费,贬值费根据车的撞伤程度来判断。租车期间,甲方应要求乙方有
担保人(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若乙方发生事故(如受伤、死亡)承担不了的任何责任由其直系亲属承担,担保人有连带责任,乙方将自己的房产等一切物品作为抵押物赔偿给甲方,也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乙方包车后,甲方有权每月必须检查壹次乙方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缺一不可,不能异地经营、营运中乙方如因喝酒,被罚12分壹次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应扣押风险违约金两仟元整,如不遵守,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乙方必须定期按时更换机油,如果人为(如缺水、缺机油、正时皮带断等)造成发动机及机件损坏,必须更换新件。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外表碰撞损伤、划伤严重,必须由乙方更换新件并通知甲方,并通过甲方同意允许修理,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按实际情况处罚乙方或由检查部门鉴定。
八、包车合同期满时,如车辆出现非自然损耗故障,甲方有权要求进行修理好,乙方拒绝修理时,甲方可扣押乙方包车风险金,如果保证风险金不足修理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要修理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可按法律程序起诉乙方,一切随车工具包车时点清。 九、包车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爱护车辆,根据司机技术情况和事故率,主要责任壹次两仟元以上(次要责任除外)时,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协商解决乙方所拿费用,并把车辆的修理贬值费加入,如甲方违反交通局运管处所规定,不按时办理一切手续及开会,后果由甲方承担。在租车期间甲方遇有任何情况都不能影响乙方正常营运,无论什么情况甲方应及时想办法帮助乙方解决。
十、包车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更换零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以及肇事违章及电子警察拍照违章均有乙方承担费用,处理时间内均为包车期间,乙方照常向甲方交纳包车费。 十一、乙方必须按时参加例会考试、验车及手续。
十二、如在包车期间,因包车人违法发生重大事故而造成出租车手续作废不能挽回,包车人必须保证按现市场价赔偿一切损失,否则以各种家产抵押及赔偿甲方,永远保留诉讼权力。
十三、如发生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水灾、冰雹、传染性疫情、国家认可物价上涨等一切自然对利益的拉动和增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双方不属违约行为。一切按实际天数及情况计算退还乙方。
十四、在包车之前,乙方必须与车主直接签约,如车主不能直接签约可在包车协议上签字并办理监督卡以示认可,以免发生押金、租金不认可和被骗。以上的事故必须通知甲方,如乙方私下解决,甲方可按违约处理解除合同,并扣除风险违约金,可追究包车人其它法律责任。
十五、如本车辆已改装了燃烧系统,必须手续齐全,谁开车谁注意安全,防止爆炸和自燃,否则后果自负。
十六、合同期满,双方验好车无任何异议后再交车,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行事,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重要提示:(1)交完定金后,乙方按运管处规定办理资格证及监督卡。
(2)如本车改装一切燃烧系统,千万不能出本市,否则后果自负,必定行运证上不叫双燃料车。
车主人:(甲方) 包车人:(乙方)
年 月 日
备注:在签订本协议时,若甲方不是车主,一定要与车主见面并办理监督卡,以示
同意,则该车与甲方的关系如下:
该车是由甲方 承包 的手续自己买的车。在乙方 知道这一情况下,自愿与 签订包该车的合同,与其他人无关。
收 条
今收到 以下证、单据:
1. 道路运输证、车照片、二保卡、税卡
2. 机动车行驶本
3. 保险单强险标志及#5@p
4. #5@p伍十元、十元、二十元
收 条
今收到乙方交来风险抵押金 元(大写):
今收到交来包车租金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收到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