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编号:[2014]环评 第01号 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事宜,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业务内容: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双方约定的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天,具体资料清单另提。
三.合同内容和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国家和省、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编制《 》最终成果交付形式:递交《 环境影响报告表》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要求。
四.价款、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计人民币:元。大写: (含监测费)。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定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计 元整;
(2)环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报告(报批版),同时,支付合同款的40%,计 元整;
(3)如非因编写质量与技术因素造成报告书未通过评审或项目终止,即其原因非乙方造成,甲方应在接到未被评审通过的原因说明或项目终止后七日内支付应付款。如因乙方原因未通过评审或项目终止,乙方应在接到未被评审通过的原因或项目终止后七日内将已收款全额退回甲方,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五.履行的计划进度和期限:
1.根据甲方要求勘察现场。
2.资料齐全后,。
六.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在履约期限内,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在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负责保密,不得泄露。
3.协助甲方尽快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文。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工程、环境等项资料及图纸,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甲方提交资料延期,则乙方工期顺延。甲方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负责;
2.帮助乙方联系项目相关单位以便顺利开展工作;
3.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测;
4.向乙方提供合同经费,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5.在履约期间,甲方应授权选派一名联系代表,予以配合。
七.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留有档案资料,以便查证。
2.乙方如因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赔偿,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收费总额。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履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义务,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收费总额。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使乙方未能如期履行义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甲方原因(在签订合同之前,甲方没有告知)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不能获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地址: 电话:
签于: 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于: 年月 日
第二篇:环境影响评价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拟建项目所在地:
委托单位(章):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受托单位(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023-68720107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须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本合同盖有骑缝章生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 环境影响评
价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
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内容和目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
环保局的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此项目合格的审批意
见。
2、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拟建项目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其它编
制环评必备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提资单》),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
(2)安排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调查的组织协调和准备工
作,并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环评调查。
(3)向乙方提供真实的拟建项目所在地点周围的环境情况。
(4)按时向受委托方足额支付合同经费。
(5)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
2、乙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负责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资料及前期费用后 4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3)对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质量负责,其评价深度应符合重庆市环保局的最终要求。
(4)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保密的资料负责保密。
(5)乙方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审定中若发现有不足之处,应负责修改、补充,直至完善和通过。
(6)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报件审批过程中涉及环评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技术服务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项目委托费用总价为人民币 ¥ (大写: 元整) 。该费用组成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项目: ,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项目: 。
付款方式采用分期通过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甲方先
预付前期费用 ¥ (大写: 元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付清;余款(大写: 元整),在取得环保局下达的批准书之日起 3日内付清。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收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合同生效、终止条件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自乙方完成全部的委托工作,且甲方付清全部环评费用后终止。
第五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项目从环保的角度上考虑不可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甲方有权停拔乙方下笔经费,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经费的部分经费,双方终止合同。若由于项目本身存在选址不合理或其他政策问题,导致项目不可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开展工作的工作量大小向乙方支付经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确定支付经费的额度。
2.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合同规定之条款及内容,若确需更改,必须提前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对合同的金额和履行时间重新计算。
3.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环评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环境影响报告的,乙方的工作时间应当合理顺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均不
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维护乙方提交的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
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因种种原因导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改变的(包括但不限
于项目工艺调整、立项内容变化等),乙方有权要求变更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时间等相应内容,具体变更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后附《提资单》需甲乙双方认可,若因资料提供不及
时或不齐全,造成合同时间延长、乙方评价工作无法开展等情况,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5. 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保密等义务。
6. 补充约定: 暂无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
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附:
提 资 单
尊敬的业主:
我司 已承接贵公司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工作需要,贵司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文件及资料: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拟建项目1:500地形图、立项备
案证或相关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原材料名称及年耗量、产品名称及年产量) 2、项目备案证、选址意见或建设用地许可文件
3、项目投资协议、准入文件或管委会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的文件
4、项目购房资料或租赁合同 5、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文件
6、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和可行性研究报告7、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 (二)、图例
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项目所在地管网图
上述资料经核对无误并收讫。
:
年 月 年 月
日 (业主)签收认可(签章)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