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直营店铺销售提成的建议方案
一:导购提成方案
1:导购提成原则
1.1:导购人员系数:
a: 当月一直在职的导购,人员系数为1;
b: 15日之后入职的新进导购,人员系数为0;
15日(包含15日)之前入职的新进导购,人员系数=该导购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当月应上班天数;
举例:导购A于3月6日入职,3月A的实际上班天数为20天,3月应上班天数为26天,则A的人员系数=20÷26=0.77。
c: 15日(包含15日)之前离职的导购,人员系数=0;
15日之后离职的导购,人员系数=该导购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当月应上班天数;
1.2:导购人数:当导购编制人数≥导购人员系数总和,导购人数=导购编制人数;
当导购编制人数<导购人员系数总和,导购人数=导购人员系数总和;
1.3:导购提成由个人提成和团队提成构成。
1.4:个人提成是根据个人销售指标达成率计算的直接提成。
1.5:团队提成是根据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计算的平均提成。先根据店铺达成率计算店铺提成,再除以导购人数即得团队提成
2:导购提成系数
2.1:个人指标达成率低于70%,没有个人提成。
2.2:店铺指标达成率低于70%,没有团队提成。
2.3:达成率100%以内的提成,提成额=店铺(或个人)销售×提成系数
2.4:达成率100%以上的提成,提成额=指标内提成+超额提成。
A:指标内提成=店铺(或个人)销售指标×提成系数
B:超额提成=超额部分×提成系数,
如个人指标100万,完成120万,个人提成=100×1.19%+20×2.45%=1.68万元
3:个人提成方法
3.1:人员系数不为0的导购有提成,人员系数为0的导购没有提成;
3.2:人员系数为0的导购业绩,分摊给人员系数不为0的在职导购;
3.3:个人指标=店铺指标÷导购人数×对应导购人员系数;
3.4:个人指标达成率=个人业绩÷个人指标;
3.5:个人业绩从ERP系统直接读取,不再由店长上报;
3.6:根据个人指标达成率,选择相应的个人提成系数;
3.7:个人提成=个人业绩×个人提成系数;
3.8: 离职导购人员系数不为0的,提成按照正常计算,但算而不发,作为公司的销售基金,由财务部保管;
4:团队提成方法
4.1:店铺达成率=店铺总销售(含管理人员销售)÷店铺指标
4.2:店铺提成=店铺总销售×店铺达成率对应的团队提成系数
4.3:团队提成=店铺提成÷导购人数×对应导购人员系数
5:导购提成=个人提成+团队提成
二:管理人员提成方案
6:
6.1:店长、领班、收银、仓管等为管理人员,月中新进的管理人员,当月无提成;
6.2:管理人员只有店铺销售指标达成率不低于70%时才能提成;
6.3:导购平均提成=所有导购总提成÷导购人数
6.4:收银、仓管提成=导购平均提成×0.3
6.5:店长、领班提成=导购平均提成×1.2
第二篇:店面销售提成方案
店面销售提成方案
为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员工的经济待遇。加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荣誉感及向心力,推进公司销售体系的发展,从而使公司的销售业绩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制定店面销售提成方案。
1、 店面销售人员按公司要求规范接待客户,成功销售货物,(底薪1000元)公司下拨单笔交易毛利率的10%的作为奖励金,其中销售人员个人可获得单笔交易毛利率的7%提成,其中团队成员以及销售人员本人可平均获得单笔交易毛利率的2%提成,其中公司公共基金账户可获得单笔交易毛利率的1%提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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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毛利率=销售额—成本—税金—吊装费—加工费—运费。 A区、B区及总部非店面销售人员均视为团队成员。 公司投标中标部分的销售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客户的销售不含其中。
5、 客户单笔签单15—30日,所有提成按50%计,单笔签单超过30天,所有提成取消并且处罚当事人50元/单笔。
6、
提成金跟当月工资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