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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验 试 验 计 划
l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
建设地点:XXX
结构类型及层数:XXX
基础类型:XXX
建筑面积:3.6万m2
建设单位:XXX
设计单位:XXX
监理单位:XXX
l 检验试验计划:
一、试验目的
1. 保证本建筑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 保证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
二、试验要求
1.对材料工作人员的要求
1.1 材料工作人员应提供随行质量证明文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试(检)验报告及资质证明,施工许可证等。
1.2 认真贯彻国家、部及地区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的法规、规程、规定、试验方法及有关制度。
1.3 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对供货厂家提供的随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做到物证相符,把好采购关。
2.对试验工作人员的要求
2.1 试验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试验工作。本工程试验员为季箐同志。
2.2 认真贯彻国家、部及地区颁发的现行要求建筑工程的法规、规程、规定、试验方法及有关制度。
2.3 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及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
2.4 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正确。
2.5 认真填写各种实验资料、实验记录,编写实验台帐。
3.对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要求
3.1 资料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2 应具备专业知识,应全面了解、掌握、分析资料归档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可追溯性,并应按专业系统分类编目归档。
三、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试验取样规定(见下表)
四、见证取样
1.见证人员
1.1设定1-2名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
1.2见证人员上岗任职必须具有“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见证取样试验室
2.1承担检测的试验室,应在有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该试验业务。
2.2单位工程只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2.3依据以上规定,本工程选择了南京市房建工程检测中心,并经过了监理工程师的考察认定。
3.见证取样项目
3.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3.2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3.3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
3.4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3.5各分项使用的节能保温材料等;
4、见证取样次数
4.1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4.2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检,不得另外进行。
4.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凡未按规定送试、送试次数达不到要求,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其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担任。
5、见证记录
5.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5.2有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试验报告应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表,与其它施工资料一起纳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5.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结果若达不到规定标准,试验室应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5.4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管理规定。
6.主要材料见证取样(商品砼除外):
见证取样试验一览表(一)
见证取样试验一览表(二)
7.商品砼试块每组均需见证送样,试块上标注浇筑时间、浇筑部位、砼标号。
7.1 本工程现场具备标养室,浇筑砼结束后需将标养试块和同养试块分开摆放,标养试块放置标养室养护,同养试块放置现场同部位同条件养护。
7.2 同条件试块为拆摸试块。墙、柱试块强度要求应大于1.2Mpa。梁、板试块按梁、板的跨度取样如下:
砼试块留置一览表
第二篇:项目检验试验计划
目 录
1编制依据.................................................................................................................................... 1
1.1规范标准.......................................................................................................................... 1
2项目概况.................................................................................................................................... 1
3施工检验计划............................................................................................................................. 2
3.1检验人员及检验设备......................................................................................................... 2
3.2施工过程检验、验收计划.................................................................................................. 6
4试验计划.................................................................................................................................. 10
4.1试验管理......................................................................................................................... 10
4.2土建过程试验计划........................................................................................................... 10
4.3焊接材料复验.................................................................................................................. 15
4.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 15
4.5高强度螺栓连接面的抗滑移系数检验............................................................................... 15
4.6栓钉弯曲检验.................................................................................................................. 16
4.7焊缝检测................................................................................................................................ 16
1编制依据
1.1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1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82-9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99-98
《钢的化学分析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222-8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23-84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28-87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232-88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GB2975-82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8110-1995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
《混凝土结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2项目概况
3施工检验计划
3.1检验人员及检验设备
3.1.1部门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
2.项目技术(专业)负责人:参加预检、隐检、分项、子分部验收。
3.工长:负责组织班组自检及交接检、隐检、预检、检验批验收,参加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4.质检员:
1)负责检验批划分,检验计划编制,并督促实施;
2) 参加检验批验收、工序交接检,并对其质量进行核定;
3) 参加预检、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并对感观质量、验收资料质量进行核查。
5.班组长
组织或参加其所施工程的班组自检、交接检。
3.1.2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1.检验批的验收
专业质检员在对构成检验批各工序专检合格的基础上(属于预检、隐检的工序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检验验收)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的检验
1)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产品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该分项工程工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进行检查。
2)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3.分部(子分部)工程产品的检验
1)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首先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
2) 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或检测,并对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进行检验;
3)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的抽样检验或检测必须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进行,检验后应填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分部工程验收的文件或记录;
4)在资料检查及功能抽样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向监理单位申请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5)对于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①项目经理应向公司质量保障部/分公司质量部门申请复查,公司质量保障部/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再由项目经理向监理单位(业主)申请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②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技术部、质量保障部/分公司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首先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自查,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公司工程部门申请复查;
2)公司工程部门组织公司技术部、质量保障部门对已完工程进行复验检查;
在复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公司工程部/分公司工程部门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并报送业主,业主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1.3钢结构检验器具计划
3.1.4混凝土结构检验器具计划
1.主要工程试验设备配置计划
2.工程检测设备配置计划
3.主要测量仪器配置计划
3.2施工过程检验、验收计划
3.2.1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本工程钢结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验收,具体分项工程如表
3.2.2检验批划分
3.2.3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钢结构安装工程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规定。
3.2.4钢结构主体施工阶段检验、验收内容
列表如下:
说明:
1.具体检验内容按照各专业验收规范和检验批验收记录表中的要求执行;
2.预检记录、隐检记录在填写时必须将预检、隐检的内容填写齐全准确;
3.自检、交接检的内容由专业工长指导班组对其实际操作完成且能够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记录在填写时必须将自检交接的内容、自检的结果(包括实测实量数据)填写齐全,对于自检内容比较多的工序,可在自交接检记录上只填写自交接检的内容,具体的检验结果可填写在检验批验收表上(只填写能够由班组完成的内容),并以此作为自检记录的支持性记录。
4试验计划
4.1试验管理
4.1.1职责
1.技术部
1)及时编制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计划并向试验员交底,当图纸有变化时及时进行修改。
2)定期认真审查、整理各类试验报告单,并将有关数据提供给有关部门。
3)指导试验员填写试验委托单。
2.试验员
1) 对负责送试验的原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取样送试验,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2) 填写试验委托单。
3)对各送试、试验项目分别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4.1.2试验管理程序
技术部对试验员交底 试验员取样 送样并填写委托试验单 试验 试验员取回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使用;不合格,进行处理) 报告单存档。
4.2土建过程试验计划
4.2.1钢筋
1.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在钢筋进场时,核对所有钢筋同所需钢筋是否一致,对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进行验收和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检查,并核对钢筋所挂炉牌是否同合格证一致,同时根据取样标准进行见证取样。钢筋复试合格后,方可下料施工。
2.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的验收: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包括:品种、规格、数量、机械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冷弯,延伸率)、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钒)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
3.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检查:钢筋应逐批检查钢筋表面是否的裂纹、折叠、结疤、耳子等缺陷,带肋钢筋表面标志是否清晰明了,标志牌上强度级别、厂名、直径等是否齐全。
4.钢筋取样及试验项目:钢筋取样应以同一厂家、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日期的钢筋,每60 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也按一验收批计算。
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5.第一次取样不合格时,需对原批钢筋取双倍试样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2防水材料
1.SBS防水卷材:
1)取样: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产品,小于1000卷抽5卷,100~499卷抽4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做物理性能检验。将试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顺纵向截取长1000mm的2块全幅卷材送试,一块作物理性能检验用,另一块备用。委托时应明确产品型号(Ⅰ型、Ⅱ型)、胎基类别(聚酯胎PY、玻纤胎G)、表面隔离材料种类(聚乙烯膜PE、细砂S、矿物粒料M)和厚度。
2)试验项目:拉力、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不透水性、柔度、耐热度。
2.卫生间聚氨脂防水涂料:
1)取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5t为一批,不足15t亦作为一批。尽量取有生产厂原包装的样品送检,并且标签、印章齐全;自行取样时应搅拌均匀后,装入不与涂料发生反应的洁净、干燥、密封的容器内。单组分:取1桶,或取3kg;双组份:各取1桶,或各取3kg。委托时应明确产品类别(Ⅰ类、Ⅱ类)和组份情况(单组份S,多组份M),多组份材料应明确各组份比例。
2)试验项目:外观、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实干时间、潮湿基面粘结强度。
4.2.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取样:同一生产厂家、同种材料、同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万块为一批,每批至少抽检一组。从每批产品的堆垛中随机抽取外观质量目检合格的样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批抽取9块,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2)检测项目:干体积密度、立方体抗压强度
4.2.4蒸压灰砂砖
1)取样: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原材料、同一工艺生产的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砖为一批,10万块为一批。从每批产品的堆垛中随机抽取外观质量目检合格的样品,每批抽取15块。
2)检测项目:抗压强度
4.2.5回填土
土方正式回填前,取原土样50Kg(密封)保持自然含水率,送至本工程委托的实验机构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土样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以此作为控制回填土质量指标。
1)取样:回填土施工过程中,现场试验人员按取点布置图取样、编号、取土后连同环刀一并送试,取样点应位于每层2/3的深度处。基槽每10~20m应不于1个检验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 m2以上的工程每100m2至少有1点,3000m2以上的工程,每300m2至少有1点,试验员负责回填土干密度试验取样及送检,同时填写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土层,方可允许继续回填。对试验不合格的土层,必须重新压实,并再次试验,直至合格。
2)试验项目:压实系数(干密度、含水量、击实试验)。
4.2.6混凝土
1)砼强度试块留置:
以不超过100m3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浇筑不足100m3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每组三个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
2)砼抗渗试件留置:
每次浇筑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六个试件);
留置抗渗试件与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混凝土拌合物中;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
3)试块的养护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件立即放在温度20±3℃,湿度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在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隔为10~20mm。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用350mm(宽)×350mm(厚)×250mm(高)钢筋笼子装好,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采取以结构相同的养护方法。
4)试验项目:塌落度、抗压强度。
4.2.7钢筋直螺纹连接检验
钢筋直径≥φ16时,采用直螺纹连接,直径<φ16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钢筋接头应分层分部位按要求见证取样。
1)工艺检验试验:
在正式施工前,按同批钢筋、同等机械连接形式的接头试件不少于3根,同时对应截取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2)现场检验
①现场的接头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②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每≤500个为一验收批。
③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做单向拉伸强度试验。
④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全部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3)试验项目:抗拉强度。
钢筋连接作业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连接工艺检验。
4.2.8砌筑砂浆
1)取样:填充墙砌筑以同一砂浆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一楼层或250m2砌体为一个取样单位,每取样单位标准养护试块的留置不得少于一组(每组六块)。
2)试验项目:抗压强度。
4.2.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其适用范围及结构或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检测: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2)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至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3)每一结构或构件的测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一结构或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10个,对某一方向尺寸小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小于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②相邻两测区的间距应控制在2m以内,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
③测区应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可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侧面、表面或底面;
④测区宜选在构件的两个对称可测面上,也可选在一个可测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必须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
⑤测区的面积宜大于0.04㎡;
⑥检测面应为混凝土表面,并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必要时可用砂轮清除疏松层和杂物,且不应有残留的粉末或碎屑;
4)结构或构件的测区应标有清晰的编号,必要时应在记录纸上描述测区布置示意图和外观质量情况
4.3焊接材料复验
主要试验内容包括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分析、焊丝力学性能试验、射线探伤试验、熔敷金属力学性能试验。
取样标准:每批焊丝由同一炉号、同一规格、以同一制造工艺生产的焊丝组成,ER50每批总重不超过30T每批焊丝按盘数任选3%,且不少于两盘,进行化学分析。每批焊丝按盘数任选1%,且不少于两盘,检查焊丝的抗拉强度、焊丝的松弛直径。
每批焊条由同一批号焊芯、同一批号主要涂料原料,以同样涂料配方及制造工艺生产的焊条组成。E5015、E4313每批总重不超过30T,每批在3个部位,平均取有代表性样品。
4.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
本工程主要采用10.9S级扭剪型高强度螺栓。高强螺栓约每3000套为一个检验批,在不考虑高强度螺栓混批,以及长度涵盖问题的情况下,至少需做试验30次。
复验用的螺栓从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
连接副预拉力可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轴力计进行测试。
试验用的电测轴力计、油压轴力计、电阻应变仪等计量器具,应在试验前进行标定,其误差不得超过2%。
采用轴力计方法复验连接副坚固轴力时,应将螺栓直接插入轴力计。紧固螺栓分初拧、终拧两次进行,初拧应采用手动扭矩扳手或专用定扭矩电动扳手;初拧值应为预拉力标准值的50%左右,终拧应采用专用电动扳手,至尾部梅花头拧掉,读出预拉力值。
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在紧固中垫圈发生转动时,应更换连接副重新试验。
4.5高强度螺栓连接面的抗滑移系数检验
现场安装单位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制造批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规定的工程量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的可视为一批。每批三组试件。
本工程涉及高强度螺栓的钢结构工程量暂定3000T(具体数据待深化设计完成
后确定),分2批进行抗滑移试验。
抗滑移系数试验应采用双摩擦面的二栓拼接的拉力试件,如图:
抗滑移系数试验用的试件由精工制造厂加工,试件与所代表的钢结构构件为同一材质,同批制作、采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和具有相同的表面状态,并应在同一环境条件下存放。
本工程高强度螺栓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对于Q345钢不得小于0.50,对于Q235钢不得小于0.45试验结果符合要求为合格。
4.6栓钉弯曲检验
栓钉焊接为现场焊接,瓷环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现场栓钉焊接进行弯曲试验检查,现场焊钉弯曲试验在本层栓钉焊接结束后进行,每一层为一个检验批。
每一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被抽查的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º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4.7焊缝检测
根据设计要求用于原材料拼接的全熔透对接焊缝及全熔透剖口焊缝,均为一级焊缝。其余全熔透对接焊缝及全熔透剖口焊缝为二级焊缝。
本工程采用超声波探伤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 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全焊透的一级焊缝100%探伤,二级焊缝的局部检验定为抽样探伤。探伤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