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企检查行为专项检查
工 作 方 案
各区县(市)优化办,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优化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20xx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湘办发?2010?23号,以下简称《规定》)文件,同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将该文件转发到各区县(市)与市直各单位。《规定》自实施以来,各级相关部门总体上执行到位、效果明显,对我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近段时间来,市、县两级优化办收到企业对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实施检查的投诉增多,个别地方和单位开展涉企检查备案工作逐步流于形式。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优化办决定于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市直单位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湘办发?2010?23号文件相关规定,重点抽查如下内容:
1、制定年度涉企检查工作计划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的制定是
否有出处和依据;年度计划是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年度计划是否到同级优化部门备案;年度计划是否公开(网站等)。
2、具体实施涉企检查,重点检查: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前是否按程序经单位领导审批;是否到同级或当地优化部门备案;是否符合检查必备条件;是否符合“宁静日”要求,是否存在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等情况,检查结束后是否到备案的优化部门报告检查结果、处罚情况。
3、检查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索拿卡要、请吃请钓等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滥用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是否存在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情况等。
二、检查单位
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
必查单位为(20家):市人社局、市药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海事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工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抽查单位为(10家):市疾控中心、市运管处、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开办、市客管处、市统计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科技局。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清自查(9月24—28日)。由各单位对今年来的涉企检查情况进行自查,逐项填写自查情况表(附表),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自查表和自查汇报材料于9月30日之前报市优化办。
2、重点检查和抽查(10月8日—17日)。由市优化办组织专人到被检单位查看资料、调阅案卷、听取汇报。
3、走访、抽检企业(10月8日—19日)。在检查单位时,在案卷中随机抽查回访40家被检查企业;同时,深入工业园区随机抽查走访20家企业,收集各方面情况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市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深入开展自清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客观、详实的自清自查报告。市优化办将对自清自查中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情况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采取通报、交办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方式进行查纠问责。
各区县(市)优化办,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优化办参照执行。
市优化办联系人:刘蓉 ,7256110;
电子邮箱:1454259417@QQ.COM
附:涉企检查情况自清自查表
常德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第二篇:关于对防治拉票行为检查的工作方案
附件3
关于对防治拉票行为检查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年度考察工作对县处级后备干部进行集中调整,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环境,对防治拉票行为进行检查方案如下:
1、检查各单位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各县区、各单位按照《关于在县处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切实做好防治拉票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盘组通[2011]56号)要求,对前一段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将制定完成的《本县区、本单位在县处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防治拉票行为的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提供给考核组。
2、检查各县区、各单位签署学习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问题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回执》和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行为的《承诺书》情况。
3、对防治工作进行测评。在后备干部推荐大会上,对各县区、各部门防治拉票行为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测评票由考核组收回并负责统计测评结果。
4、综合利用检查结果。考核组对测评结果要综合分析,其中对治理拉票行为满意度过低的,或对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是拉票行为的通知》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问题的若干意见》知晓率
过低的,要结合考核工作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查找问题原因,提供整改意见。同时,要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定领导班子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