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技局科技计划
重点项目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计 划 类 别: □ 1、科技攻关/开发
2、农业3、社会发展
4、软科学 5、科技扶贫
6、其它
计划下达文号: 计 划 编 号: 项目承担单位:
长沙市科技局制
年 月 日
第一条 长沙市科技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完成甲方投资的科技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采取课题制管理,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本项目首席专家和专家组成员为:
第三条 本项目执行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其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是:
第四条 本项目完成时的主要成果及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1. 预期的主要成果(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
2
基础研究为论文、著作等):
2.主要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或技术、工艺的主要技术参数等):
3.主要经济指标(项目执行期内,本年度和累计实现的新增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增收节支、创汇等,农业项目包括新增产量,为农民增收节支等):
4.其它指标(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等):
第五条 本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与阶段目标(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年度主要目标):
3
第六条 本项目在执行期内,项目经费总投入 万元,其中乙方自筹资金 万元,甲方投入 万元。
甲方投入的经费,分 次拨付,拨付时间: 1. 年 月 日前拨付 万元。 2. 年 月 日前拨付 万元。
第七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如乙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并视情况收回经费。同时甲方在今后二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
第八条 乙方应按《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如实向甲方报送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申请验收,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甲方五年内对乙方申报的市级 计划不予立项且不推荐申报上级各项计划。
第九条 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合同。如发生争议,应予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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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甲方:长沙市科技局(盖章)
实施处室:
处室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
地 址:
日 期:
联系电话: 日 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 号: 邮 编: 5
第二篇:20xx年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参考资料
20xx年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科技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市科技局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纪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以巩固提高“三四五工程”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维护党的纯洁,严明党的纪律,实践党的宗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惩防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加速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幸福城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一)以教育为先导,提高干部廉政勤政自觉性
1、以机关学习为载体,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自觉性。
2、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干部职工和群众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免疫力。
3、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为契机,开展两个《条例》、《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党政纪条规教育活动。
(二)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权利运行等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2、结合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评审等实际工作,严格执行科技部制定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规范,加强科技管理中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腐败行为发生。
3、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解细化到每位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各单位。
(三)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1、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和“破解难题促转变,服务民生促和谐”主题活动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解决“小鬼难缠”问题。
2、梳理并公开科技项目立项、三项经费检查、科技成果奖评审等工作,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认真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四)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杜绝腐败行为发生
1、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全面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并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2、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出现取消的审批事项死灰复燃现象发生,防止腐败现象滋生漫延。
3、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管理工作,杜绝设立帐外帐、小金库、违规开设银行帐户。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进一步强化监督,重点是加强对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的评审、选拔任用干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等工作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1、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勤政廉政典型事迹教育、腐败案例教育等活动,力争使教育活动常抓常新,不断取得新成效,通过学习教育筑牢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突出抓好责任目标制定、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关键环节,全面实行新的考核办法,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狠抓落实,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科技工作保驾护航。
4、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由纪检组长牵头,会同有关科室,对部分重大项目进行执法监察。重点检查项目实施、资金投向、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