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安委〔2012〕10号文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示范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格局,切实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有效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好转。
20xx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宣传,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要按照“抓教育就是保安全、保安全就是促发展”的理念要求,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阵地,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防范救援知识的宣传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要继续以“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安康杯”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全力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竞赛、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技能比赛等各类活动,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多项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要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远程教育、网络网站的联系沟通,拓宽宣传阵地,加强正面宣传,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和踊跃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氛围,引导广大企业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安全宣传教育中来、自觉投身到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来,确保培训覆盖面,从而达到不断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道德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两者责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执法责任。
一是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各类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安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必须自觉履行的安全主体责任之
一。因此,要通过完善细化,督促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自身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管理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培
训工作联系制度、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落实制度,做到安全培训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度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做到安全培训经费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二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执法责任。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执法。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改善安全培训条件,围绕“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加大投入、再上台阶”的安全培训工作目标,督促培训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结构合理、专业对口、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相配套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另一面要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新建和添置,完善教学手段;加强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技术培训实作场地和设施建设,在市范围内率先推进电化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无纸化考试系统的有效应用,实现安全培训系统化、培训考核无纸化和培训管理信息化,推进“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显著提高,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上档次、上规模,满足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需要。
要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深入开展,督促企业切实抓好从业人
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镇(街道)安全监察执法人员要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安全培训中无责任落实、无制度规程、无组织实施、无台账档案的“四无”现象,依法严惩“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培训就上岗和不具备培训资质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生产安全、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即创建“三级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活动。 一是继续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于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作业技能,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单位领导重视安全工作、全员安全培训基础扎实且走在前列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并且要以创建活动为推手,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我市全员安全三级培训教育规范、有序、全面、持续开展。同时,要把创建活动与推进企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推行安全生产全员参与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务求人的“意识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持续稳定。二是积极推行“安全文化
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要途径和必然要求,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企业职工生命与健康的重大工程。安全文化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行为养成。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根据《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安监总政法〔2011〕172号)要求,把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要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诚信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创新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得益彰。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做到不同规模兼顾,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结合宣传,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范畴,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创新形式,加大投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激励人的目的,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稳定、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三是全面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3〕29号)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要
性的认识,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批次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机构是安全生产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学员、培训档案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各地、各部门要把全员安全培训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未承担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有序实施、确保实效。
四、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四项培训。即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业务培训。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安委〔2012〕10号):到“十二五”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属地管理,逐步推进”的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联系制度、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落实制度,对市下达的“四类人员”安全业务培训考核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在确保安全培训人员落实、组织落实、保证质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四类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一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法定职责。年内,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分行业进行摸排登记,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岗前未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20xx年参加安全培训后证书已到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行业、分规模、分区域、分批次开展安全业务培训,全年力争培训并取证上岗的企业主要负责人2000人、安全管理人员3000人。二是开展用电、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复训。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30、44号令的规定,结合培训中心取得的特种作业培训项目,落实责任、分解指标、积极摸排,并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积极登记和组织未取得上岗操作证和操作证到期复审的
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和实作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1500人,逐步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切实提高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率。三是督促大事故隐患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全员安全“三级”培训。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4号令)的规定要求,对年内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车间主任、班组长和一线生产工人,强制性开展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用身边的“三违”实例和惨痛的案例教训,开展现场仿真实训教育,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从而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浓厚氛围。四是指导、协助和监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市全员培训任务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创新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方法,要按照不同的车间、班组和工作岗位安全管理特点,落实有效措施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要求每个镇、街道落实1-3家“全员安全培训示范单位”,实行以点带面、示范引路,从而推进我市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全员培训考核标准,完善建立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和台帐资料,坚决杜绝全员安全培训图形式、走过场现象。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督查执法工作,重点解决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要把企业全员
安全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督查手段,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年度100000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宣传制度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宣传制度
第十四条 集团、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一)集团对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以一级安全教育和新大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内容为主。
(二)分公司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以一级、二级安全教育和新大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内容为主,并将教育培训情况记录汇总并归档。
(三)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二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新大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结合工程实际自定。
(四)分公司、项目部督促施工队(班组)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新大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以及其他安全教育,并将教育培训情况做好记录归档。
(五)新员工、临时工、机械手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作业培训和学习新大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由录用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自己组织培训。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采用部门和分公司自己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 一级安全教育
(二) 二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2、作业人员享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权利;
3、建筑业的特点;
4、本企业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5、本企业施工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防止次生事故和事故的扩大。
二级安全教育以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础知识;
2、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暴、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以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三)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以本工程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四)新大地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必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并且列入年度集团安全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和培训、宣传计划。
(四)、适时性安全教育的内容
1、季节性施工,如冬季、夏季、大风雨雪天气、汛期;
2、节假日前后;
3、突击赶任务或节假日加班;
4、工作对象发生改变;
5、采用“四新”,即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6、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7、其它专项治理活动及重大疫情等。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要求、安全操作技能教育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要求,例如持证上岗,按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等;
2、特种作业人员适用的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等。
(六)、安全教育记录
企业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记录,应及时收集、汇总、编目、归档,并保持内容清晰、标识明确、易于识别和检索。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记录包括:
1、项目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1)项目部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花名册
(2)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3)适时性及经常性安全教育登记表;
(4)项目部年度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等。
2、安全教育教案
(1)“三级安全教育”教案及签字表;
(2)适时性及经常性安全教育教案及签字表;
(3)项目部年度安全知识培训教案及签字表等。
(七)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第十六条 安全宣传内容
(一)安全生产宣传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属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等活动,由项目主管安全副经理统一布置,安保部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由安保部根据各施工队伍施工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三)安全生产宣传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
(四)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施工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吸引广大职工自觉参与。
(五)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
健全和落实情况相结合,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六)各施工队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配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