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对临时职工实行有效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定义
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 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
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 原则
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临时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
第四章 程序及内容
一、临时工的招收
(一)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用工定岗定编方案,报送领导审批,并对需要一定上岗条件的岗位提出招工具体要求。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工作。根据领导审批后的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录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
(三)临时工录用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
2、身心健康;
3、无明显外观缺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
5、无前科。
二、临时工的管理
(一)临时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工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临时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临时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工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风险金200元,风险金统一由综合部在临时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风险金退还及扣罚规定:
1、临时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工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风险金。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3、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工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四、临时工的培训
(一)企划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
岗位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企划部负责发放上岗证,临时工无证不得上岗。
(二)集中性安全培训每半年一次,由企划部、安保部、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三)集中性厂情教育每年度一次,由企划部和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四)生产淡季对临时工进行综合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情教育、安全教育、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等,由企划部、综合部、用工部门等共同负责。
五、临时工公共守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厂内各种规章制度。
(二)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要求仪表整洁、配带上岗证。
(三)不迟到、不早退,有病请假,严禁旷工。
(四)服从工段长、带班长的指挥。
(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六)爱护公物,不损坏厂内一草一木。
(七)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八)熟悉本工种岗位职责。
(九)严格按照操作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工作。
(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食堂就餐,对随意拖延时间者按规定予以罚款。 (十一)严禁酒后上班。
(十二)严禁在厂内惹事生非、打架斗殴。
六、临时工的晋级及待遇
根据所从事工种和技术要求的不同,临时工主要分为分选用工、加工用工和质检用工三部分,分别加以规定。
加工工段用工
加工工段用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辅助工——管理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掌握岗位的应知应会,并严格遵守。
(5)本岗位管理人员推荐,加工工段长审批。
2、合格工——熟练工
(1)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2)了解车间工艺流程,熟悉本岗位工艺指标、作业指导书。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
(4)岗位测评达到85分(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
(5)持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可优先晋级。
(6)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7)直接主管推荐并报部室考核、评审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熟练工——辅助工
(1)在熟练工的岗位上满1年。
(2)能够在掌握工作原理和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独立操作设备,并且各项工艺指标合格。
(3)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4)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4、辅助工——管理工
(1)在辅助工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初级工证件。
(4)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岗位降级
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班组长评价和工段长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
(1)试用工8元/天。
(2)合格工9—11元/天,根据岗位不同设置工资。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3)熟练工12--13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4)辅助工15--18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5)管理工根据公司签署协议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2、劳保福利
试用期结束后,享受我厂临时工各项劳保福利待遇。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标准。
(2)辅助工、管理工享长期工的工作餐标准。
4、学习培训权利
临时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对于表现突出的或有潜质的可以安排外出参观学习,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取得证书者,可以优先晋级。
5、其他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分选工、烟叶检验工
分选工、检验工属技术工种,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期三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分选技能或检测技术。
(5)分选试用工、检测工优先从加工工段择优选拔。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2、合格工—初级工
(1)了解并掌握烟叶的基本知识或质检知识。
(2)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85分以上。
(3)分选工段或质检部门推荐,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4)通过初级工鉴定,获得初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初级工—中级工
(1)取得初级工证书。
(2)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4)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中级工鉴定。
(5)通过中级工鉴定,获得中级工证书。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4、中级工—高级工
(1)取得中级工证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5分以上。
(3)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高级工鉴定。
(4)通过高级工鉴定,获得高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技能降级
根据各人的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和直接主管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
(1)根据分选工、检验工技能的高低,相应调整工资待遇:试用工10元/天,合格工11--13元/天,初级工14--18元/天,中级工20--25元/天, 高级工另行聘用。
(2)无分选任务时安排参加车间生产或其它工作,相应调整工资待遇:合格工10元/天,初级工12元/天,中级工15元/天,高级工20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培训期间工资减半执行。
(3)非生产期间,享受固定补贴,合格工30元/月,初级工60元/月,中级工200元/月,但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待遇。
(2)高级工享受长期工工作餐待遇。
4、其它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待遇。
第二篇:临时工管理制度20xx年
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发展和提升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证聘用人员利益,推进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医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业医师法》、《护士各类条例》、《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临聘工作人员,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本办法所称聘用人员,是指上级人事部门核编以外,医院聘用的各类人员。
第二章行政管理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全院聘用人员的总体管理,建立聘用人员档案并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医务科负责审核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医院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科室内聘用人员实施具体管理。
第三章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六、用人科室提出聘用人员申请,并报经院长批准。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初步审核聘用人员的资格,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报院委会审核同意后使用,医务科统一安排岗前培训、科室轮转。
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由各科室安排试用期工作,使用期满后,由本人书写试用期工作总结,填写使用期满合格申请表,使用科
室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确定合格者并签字,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并报院长审核批准,签订聘用合同,每3年为一聘用期。
第四章聘用人员的条件
九、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身体健康。
十、各类人员基本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医师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毕业3年以上者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2.护士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毕业生,毕业2年以上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3.药剂师(士)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药学专业毕业生,中药学专业优先,毕业2年以上必须具备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调剂师资格。
4、检验和医技专业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检验及医技专业的毕业生,毕业2年以上者必须具备检验和医技专业执业资格。
(二)非卫生技术人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特长,并持有相应技师执业资格证。
(三)工勤岗位人员条件:持有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
第五章聘用人员待遇
十一、工资待遇
1.临聘人员试用期工资计算方法(每月):本科:900元、大专:850元。
2.试用期满,证件齐全,从事临床岗位或独立岗位工作,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并符合医院临聘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铜耀中医字[2013]30号临聘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规定进行工资套改分为四类。 一类:临床科室(内科、外科、针灸科等)岗位工资+基础津贴ⅹ50% 二类:医技科室(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检验科)岗位工资+基础津贴ⅹ40%
三类:医辅科室(药剂科、收费室、急诊120、五官科、医保科)岗位工资+基础津贴ⅹ40%
四类:行政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岗位工资+基础津贴ⅹ30%
3、特聘岗位人员工资及津贴按正式人员工资及津贴标准套算发放,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扣发生活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正式人员工资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4、常规临聘人员试用期满未取得资格证人员按试用期工资执行,两年内取得资格证书者,按证书交到人事部门聘用之日次月起套改工资,两年内未取得资格证者按自动辞职对待。
5.院龄工资(自聘用之日起进行计算)20元∕年,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按在职人员调资规定时间进行普调,一年一次。请病事假累计2个月者不调整当年工龄工资。
十二、养老保险及福利
1.养老保险:来院工作满一年的临床一线技术人员“三证齐全”,自愿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负担8%+医院负担20%),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当月工资中进行代扣(参照本年度养老保险交费标准进行核算,实行多退少补办法)。请假期间养老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其中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者,凭#5@p按“三证齐全”人员养老保险交费标准,给予10%的补助。
2.临聘人员假期制度执行“医院员工假期管理制度”:符合法定年龄婚假3天,产假90天。丧假3天(直系亲属)。
3.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审批,三天内由副院长审批,一月内由院长审批。无请假条或未经科室、主管部门审批而自行休假的,按旷班处理。旷班(包括超假)1天扣发3天工资和当月奖金,旷班(包括超假)3天(含3天)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4.休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的
60%。
5.两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院科两级考核合格后,经院方正
式聘用,按证书交到人事部门聘用之日次月起套改工资,工资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分配。
第六章聘用人员的续聘、解聘、辞聘
十三、续聘
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聘用人员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续聘申请,经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考核合格后,经院委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十四、解聘
聘用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或科室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不服从科室管理,拒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的。
2.违反国家法律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院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病或非工伤原因,连续1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5.两年内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6.工作能力及业务能力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的。 十五、辞聘
1.聘用人员提出辞职的,需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2.聘用人员单方面要求辞职的,必须向医院交付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进修费、统筹费等)。
3、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十六、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